支持種族偏袒方認為:「一個人有許多『自身無法控制的先天因素』,例如智商、天賦、出生地、原生家庭、身體素質等等,因此種族並不是唯一『不公平』的條件」
事實上我認為這也可以作為反方論證,一個人無法控制的先天因素有這麼多,那憑甚麼只有原住民身分的人可以擁有這個管道的使用權?就以出生地來說,台灣東部的學生擁有的整體資源都比西部少,那為什麼只有原住民生能擁有這樣的幫助?同時,這也讓我想到2023年美國大學錄取爭端的官司中,Roberts大法官寫道:「審查學生申請文件的基準,必須是學生的個人經驗(Experiences as an individual),而非種族。」這些都值得我們重新回頭去看,升學優待政策的設立是否合理。
恰巧上文提到政策的其中一個目標是文化傳承,但卻造成同化現象。補充說明我的觀點,在現今原住民生升學的主要管道中(繁星、個申、分科、師資培育或醫事人員獨立招生),只有分科測驗是需要族語認證的,其他都是有身份就能使用,而當中成績越好的原住民生競爭力越強,換句話說,這是在變相鼓勵原住民生重心放在主流教材,但我們的主流教材不還是中文、以中文為主題思想的東西嗎?那這不就變成了包裝成文化傳承的同化政策?
也就是說,其實這個制度存在很多值得討論的問題,但目前這就像禁忌話題,反方也容易被弄的一身腥,導致制度只是被各大教育者吹捧。
總而言之,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希望更多人能正視政策問題,而不是一味的吹捧這個制度或是認為討論即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