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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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財經報導出現了上面的三張經濟圖組,台灣的出超睽違25年首度勝過南韓(台灣人口只有南韓的一半,這樣的出超是非常驚人的);其次是台灣的人均GDP在去年超越日本後,今年又超越南韓的3.7萬美元,來到人均3.8萬美元的新高;最後是瑞銀的財富報告表示台灣人均資產944.7萬,超越日本與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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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每每看到用房價所得比來表示住房負擔,都會想到這個比較有重大缺失,各個地區的住房成本除了房價(資金成本)以外,最重要的稅賦成本並沒有列入考慮。 台灣房屋持有稅率極低,幾乎可以視作免稅;相比之下,以我熟悉的美國為例,房屋稅動輒房價的0.8~2.5%且隨房價調升,以自己購屋的例子來說,平均每月的稅賦大約是貸款還款額的1/5,而貸款是繳完就沒了,但是稅金是要永遠繳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如果用2.5%的無風險實質報酬把每年稅賦的現金流做現價折算,加上稅賦負擔以後美國地區實際購房成本負擔是名目房價的1.3~2 倍才是;其他地區如加拿大的稅賦也不低(看在哪一省),而英國、澳洲的稅雖然不像台灣幾乎為零,但是應該是比北美低很多,圖表中雪梨、奧克蘭的排名會往後移動。 另外,資金取得的成本就不用說了,美國目前的房貸利率仍然高於6%,同樣的房價台灣人貸款買房的成本遠遠較美國低。不過美國是固定利率,台灣和很多其他國家都是浮動利率,這不是很好比較,我就不太會折算了。 總之,房價所得比的數據會嚴重扭曲實際上的住房負擔。比較好的比較是看租金所得比,因為租金本身就包含了資金成本、稅賦成本、維護成本等等種種因素在內,惟租金的統計資料可能比較難取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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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
2025/09/24
Scorpion 謝謝您的回應. 我同意您說的"可負擔居住成本"應該是以租金所得比而非房價所得比. 也認同房屋持有成本也是購屋成本的考量之一. 但不可否認房價所得比是最簡單直觀的衡量該國居民想擁有一間自住房的難易程度. 房屋稅/土地稅的計入只是更細緻這個計量單位的精準度而已. 其實包括各國的房貸成本等也都同樣需要計入考量, 那就算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