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要執法到賦予這些權力的同時,我們得做出什麼樣的改變/代價。不是「男性」或「女性」必須付出代價,而是作為法治社會之下的人,「我們」該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夜行權最簡單的做法,可以是加強CCTV與人口追蹤。就算中共再怎樣惡劣,這種做法對於女性夜行權依然有正面效益。但問題是,這種監控是否是大眾願意付出的代價呢?
日行權,很大程度是教育與文化轉變。西方在社會工程這方面,非常有經驗,台灣當然也不差,但問題是,需要談論日行權這件事就很奇怪了——他人想在什麼時間出門去什麼地方,是我們必須在意的事情嗎?「談論」的代價,我們必須先行支付。再來就是,社會工程是否能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所謂的言論思想自由,又會做出什麼樣的變化?大眾願意接受這種變化嗎?
要我說我的想法?
幹這干我什麼事呢?我會要求想談論這些話題的人,先證明這些東西比更實務的能源工程需求、街友等人口的心理疾病、勞工權益結構性問題、高教與產業合作問題還要更重要。依我來看,台灣人很喜歡玩這些已開發國家、第一世界才會煩惱的玩意兒,但在很多人薪水連基本薪資都沒有的時候來談「日行權」或「夜行權」,我會認為這種東西,並非不重要,卻對在台灣的人無法存活吃飯的悲劇,非常無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