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儘速建構以人為本的遊民政策
冬天臺北既濕又冷,但在台北火車站周邊,卻隨處可見忍受寒風冷雨,蜷縮在街道旁的人,這些無家可歸而流落街頭的人被稱為遊民,或雅稱為街友,新聞也不時報導遊民在寒冬下猝死街頭的輓歌,凸顯社會邊緣角落的悲哀。
根據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布的遊民列冊人數,截至2018年年底,全台總計有2603名遊民,受理或查報遊民人數更高達5164名,這些為數眾多的遊民不僅常受到大眾的嫌惡與欺凌,甚至連在公共場所棲宿都會被官方無情地驅趕,輿論也經常將遊民貼上「懶散遊蕩,骯髒惡臭」的負面標籤,讓遊民受社會排斥的程度與日俱增。
社會學家高夫曼在《汙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一書中利用汙名的概念來談論社會的認同,汙名是屬性與刻板印象間的特定關係,而這些屬性往往都具有強大的貶抑效果,不符合社會所認知的「正常」,根據高夫曼的說法,受汙名者會被定義為非完整的人,也會被施加各種的歧視,以致其生命機會受到限制;而遊民,絕對是台灣社會被汙名至深的群體之一,除了負面標籤烙印他們身上外,同時也被社會視作危險的「他者」,比如公園內發生犯罪事件,在還未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社會大眾往往就會先入為主地將棲宿公園的遊民當作嫌疑犯。
事實上,國內外的研究皆指出,個人之所以淪為遊民,固然部分源於身體健康、犯罪及物質濫用等個人因素,但更大部分是導因於經濟衰退下的大量失業、家庭解組與社會福利供給不足等結構性因素,綜上,遊民的產生是整體社會結構與個人互動交織而成的結果,難以完全歸咎於個人。
再者,遊民其實離我們並不遙遠,當今社經結構瞬息萬變,個人稍有不慎,在人生的道路上踏錯一步,就有流落街頭的可能,相關研究與新聞報導均顯示,不少遊民過往也曾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只因所從事的產業轉眼間崩毀,落魄就在一夕之間,就此而言,遊民一詞其實展現的是種生命狀態,而非代表僵固的身分。
然而,現今政府對遊民的福利服務仍多偏向收容安置等消極服務,而在積極輔導遊民就業或提供良好居住空間等方面付之闕如,也未就減少大眾對其刻板印象的去汙名化上多加著力,在《發現社會底層的遊民:遊民之形成、被害經驗與治理之論述》一書中就提及目前全台各縣市對遊民服務的設計都以查明戶籍、親屬相互扶養等身分為前提要件,實難以因應社會經濟變遷下遊民的人口流動性,而遊民本質上既為種生命狀態,相關部門應儘速建構以人為本的政策設計,針對遊民面臨的困境提供適切、多元暨彈性的專業處遇,並加強對大眾宣導有關遊民的正確觀念。另外,遊民產生的諸多原因如失業、福利供給不足,實際上係反映社會治理的病癥,也是社會上每個人均會遇到的難題,若相關部門能及早針對這些病癥對症下藥,除能有效協助遊民脫困外,亦可改善整體社會的環境,可謂一舉數得。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