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條之1
含有「34條之1」共 1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粘毅群律師的沙龍
2023/10/05
以多數決先設定地上權方式再出售,通謀出賣共有人土地,自113年1月1日開始,行不通囉!
利用多數決先設定地上權(或典權),再利用多數決出售共有土地,強硬奪取,造成不願出售土地共有人的權利無從保障的方法,從113年1月1日開始,不願出售的共有人如依法表示承購者,地上權人無法取得購買權,可以保障不願出售土地共有人的權利。
#
土地法
#
34條之1
#
優先承購權
19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