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生火焰 Miss Piggie 關於道德兩難的題目,很多時候被聯想到的,都是法律與情理如何平衡的問題。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這也是我最近看到很多導人向善的宗教所使用的其中一種常用手法,卻是讓我不明所以的。
法律的存在,是利用人們對懲罰的恐懼,來控制人民行為的一種手段,假如一個地方,所有人都互相尊重體諒,樂於分享不計較,根本就不需要法律的。明白了這個原則,為了害怕承擔後果而守法,與意識到法律是保障整體人民利益而守法,從社會管理上看沒差,從宗教道德的角度去切入,相去甚遠。
然而我所看到的事實,不少宗教都是在做以恐懼控制人心和行為的事情,例如佛教會說如果不好好念佛死後就會無法到西方極樂世界,需要再輪迴甚至淪為畜牲鬼魂;基督教說信耶穌得永生,靠向神就能上天堂,否則就是下地獄,變相也是對於不信或存疑的人的一種懲罰?從不同的宗教概論看到那些階級性,沒有眾生平等的概念,還算是大愛嗎?(個人對於不同宗教沒有很深入的研究,很多時候不是宗教有問題,而是演譯這些教義的人有問題)
我個人的認知裡,宇宙是沒有階級概念的,神/造物主/佛/天道(什麼名稱也好)與人之間,不是上下高低之分,而是一個合作的關係,試問一國無民,君主的存在有意義嗎? 帶領任何體系的信念是重要的,但是我們作為人的互動影響才是至關重要的。
道德兩難的處境,答案從來都不在於選擇本身,而是選擇背後我們為什麼會做出了那個選擇。假如我們只是為了逃避痛苦或懲罰,初心不純正,是很難修得到真正的道的,試問自己假如今天沒有任何人在看,不是為了害怕報應或因果輪迴的話,我們還會去做某件好事嗎?本來的自己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我覺得這是一個挺有趣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