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於同性戀的故事,一個關於女同性戀的故事。
故事裡面的她還有她們,或許存在也或許只是虛構。
裡面的對話,或許覺得耳熟,或許妳也說過,那很正常,表示我們的想法差不多。
我們都是這樣ㄅㄆㄇㄈ一路學過來,妳曾經歷過的鳥事我也可能經歷過只是先後順序的問題。
所以我很相信我們一定都會相同的念頭閃過,但是我們的作法會不同。
對吧?
這裡頭還包含了很多很多的小故事,橫跨過了好多年。
裡面的角色牽扯不清,有的時候又可以連在一起。
妳們知道的,這圈子很小。
妳可以透過這故事知道圈子內的事,或許妳知道的更多,或許,妳就參與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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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著呢,他想,我曾經活過。
我留下屬於自己的痕跡。
我留下我的手印。
-------------------------《TORKA ALDRIG TARAR UTAN HANDSKAR 永不拭淚》
關於,開始,但不是妳們所想的那樣的開始
這個開始,是指她說我聽然後由我紀錄這些片段的開始。
不是妳們所想的那種糾纏及甜美又酸澀的開始。
雖然我們兩個都是彎到不行的女同性戀,雖然我相信妳們也都知道現在有所謂的PP戀、不分戀、TT戀…
管他什麼戀! 但我們始終都是屬於那種安安妳好! 嗯嗯呵呵去洗澡!
喔不是啦,我是說我們就是那種可以口無遮攔地聊天吐苦水而且相信對方絕對不會把對方給賣了的那種。
( 我是說真的!到底誰會想要買? )
因為接下來提到我自己的部分不會太多,畢竟我只是個說故事的人,所以我打算先來自肥我自己一下,那麼就先來說說我自己好了,總是要先自我介紹的,雖然我相信我寫完之後,妳們也還是一頭霧水。
我是西元一九八八年生的,因為很討厭自我介紹,所以有一天想到用我出生的西元年來當暱稱應該是最快了解我的方法。
所以,嗨,妳們好,我是一九八捌。
我也是個女同性戀者,自認是不分,沒有偏向哪一邊,就是不分。換句話說就是那種我就是喜歡女生的,妳管我們之間是什麼角色。
好! 我想我應該介紹的差不多了。
所以我們來開始故事吧。
她說,「我從沒想過原來自己會是個同性戀。」
會認識她實在是件很誤打誤撞的事,因為基本上我也是很少有婆的朋友。
大概也是因為我個性的關係吧,所以我的男性朋友跟女生裡的男性朋友(也就是踢)居多。
這點和她一模一樣,所以我們有一種英雄惜英雄的錯覺產生。
認識她的那一天是夜黑風高的晚上,我因著無聊想找人聊聊或者聽些八卦的想法,摸上了電腦,點選了那個曾經不陌生的女同志聊天室。
我敲著鍵盤,那一天我是用了訪客的身分上線,還是用踢的。
我看著聊天室的名單,發現一個很好笑的名字,腦殘,對,她自稱腦殘。
天底下會有怎麼樣的人會這樣說自己呢? 她是我認識的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了吧我想。
「安安。」
「安。」
「之前沒看過妳耶」
「嗯!因為我不常上來啊。」
「為什麼妳要叫腦殘?」
「因為我真的是腦殘啊」
「怎麼說呢」
「這是個很長很長的故事」
「剛好,我喜歡聽故事。妳說,我都是耳朵。」註一
也就是那一天之後,我開始聽著她的故事,並且自私的決定偷偷幫她記錄下來。
到我真正決定開始要把這一切書寫成文字的時候,我們已經不再像之前那樣熱絡的聯絡了,一方面是因為我們都已經不是學生的身分,所以我們要很珍惜每一個可以睡覺還有跟女友窩在床上溫存的日子,我有告訴她說我想要把她的故事寫下來,她已讀了我很久,久到我以為我是不是名字換成XXX車貸之類的,不然她怎麼會不理我? 後來她才說她在思考,因為這一些回憶,對她來說是不堪的,她不知道她有沒有辦法可以接受這樣的呈現在大眾前面。
「拜託,我還要在這個圈子內立足耶。」
我想我應該是對她比了個中指,之後我就點開我的Microsoft Word 想著要怎麼開場白。
都說最討厭的就是自我介紹還有寫文章的一開始,我想我沒有這方面的困擾就是了。
喔我是說我要介紹別人的時候。
認識她的時候,她說,她正在療傷期,她剛結束她的第五段戀愛。
聽到是第五段,而且她才19歲,讓我還以為這小妮子很早就開始談戀愛了。
「沒有」她說。
「我高三快畢業時才開始談,我在一年半之內,換了五位女朋友。」
聽到這句話有倒吸一口氣或者覺得案情不單純的請舉手。(嗯嗯好的!可以放下了)
是,我看到她說一年半之內,換了五位女朋友的時候著實的嚇到了,姑且先不管這位小妮子長的怎麼樣,一年半之內換五個,要嘛是天生帶著喪偶的命格或者是因為需求比一般人還要大,所以沒有人受的了,都倉皇的跑了。
「妳一定覺得我很糟糕了對不對,沒關係的,哈哈,無所謂了。」好吧,看來案情是真的不單純了。
「說過了,這是個很長很長的故事。」
「我知道,我會聽,也可以理解的。」
認識她的時候,她大一,不過那是她第二間大學。她說她住在一個在冬天最冷,夏天最熱的觀光地區。
「我想住在這裡的人應該都有人格分裂吧,最冷又最熱,不過每次冬天的時候看到我們拿到最低溫的第一名的時候會有一種很爽的感覺耶。」
她說她其實是在國境之南出生的,但是因為爸爸工作的關係,所以她們搬到了這裡。「搬來之後,就再也沒機會在搬走了。」
「因為我媽下令,不准再搬,怕我們的人格會嚴重受損。」
「不知道同性戀算不算是喔?」
她自婊的功力真的是很高,皮笑肉不笑的,我很慶幸自己沒有機會可以招惹她生氣,畢竟我很喜歡聽故事,我怎麼可能會跟自己過意不去呢。
從認識她以來,跟她聊天的過程中很愉快,嚴格來說,應該是聽她說故事的過程很愉快,她髒話不管是用打的還是用說得都很流暢,流暢到妳幾乎會忽略掉她剛剛一串話裡面竟然有髒話!另外,她也很會開自己的玩笑,常常妳會覺得她是不是要崩潰的大哭了,下一秒她又會傳來好像真的是在大笑的字眼說,「哈哈哈哈哈哈妳看,我是不是真的腦殘,幹我根本有病。」
而且妳會無法自拔地陷入在她的文字裡,那時候正是無名正夯的時候,不意外的她也有在經營著無名,也擁有一些小粉絲,不過她總笑著說「哪有!沒有啦!我寫的都是流水帳很無聊耶。」
她說的是事實,但我說的也是事實,不知道為什麼,自從認識她以後,我也養成了每天去她無名報到的習慣。她總是可以把一些很無聊的小瑣事變成是一件很有趣的事,隨著她的文字描述,心情也跟著上下起伏。
「妳不要看啦!這樣很奇怪耶!我就比較愛哭,又很容易被書還有影片的內容給影響咩,啊就變成我的心得了啊!妳說說!會不會我真的是某個作家的很遠房親戚啊?輕輕的我走了,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任何雲彩。」這是後來我跟她說我也變成她小粉絲時,她給我的回應。
註一:I am all ears;英文俗語,表示全神貫注傾聽的意思,此處作者用「我都是耳朵」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