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被害人必備求生手冊

林律師,我如果走法律途徑,我的錢要的回來嗎?我該怎麼辦?要告刑事、還是要告民事?

問題1:上法院有用嗎?

很多民眾在成為吸金被害人後,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有些人甚至會想透過黑道或是一些「江湖勢力」去把錢討回來、認為這樣子是最有效率的管道。
不過,如果不是走合法途徑要錢,可能反而會落下把柄(例如被反告恐嚇或強制罪)在對方手上,甚至被反告判刑。結果,錢拿不回來反而多背了一條刑事前科。況且,有些「江湖勢力」是「請神容易送神難」,被害人除了錢要不回來之外,被強索「服務費」的狀況也是時有所聞。
那,上法院有用嗎?每次遇到這個問題,我只能回答,訴諸法律是除了對方良心發現,主動還錢之外,也是如果對方真的有錢可以分配時(例如要分配被告被扣押的財產時,有經過司法確定判決的債權人才可以主張分錢,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的債權人就無法進行分配。),你唯一有機會把錢拿回來的方法。

問題2:要告刑事、還是民事?

首先,告刑事只是讓對方受到懲罰(被罰錢、被關)的程序,如果要拿回錢,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告刑事拿不回錢,那為什麼大家都說要告刑事呢?
因為告刑事訴訟,是有機會透過刑事程序的壓力,讓被告跟告訴人(被害人)和解,這樣被害人就有機會在刑事訴訟裡面,跟被告達成民事賠償的協議甚至可以先拿到部分賠償款。那,為什麼被告會跟被害人和解呢?
因為我國司法實務,如果被告有跟被害人和解且已經有給付賠償,法官多半會認為被告已有悔意,所以在量刑上都會盡量給予輕判,甚至有緩刑(讓被告不用進去關)的機會!
所以,在吸金案件裡面,雖然告民事訴訟才能拿回錢,但提告刑事訴訟,因為會比民事訴訟對被告而言造成更大的壓力,有可能更快拿到賠償,所以提告刑事訴訟,還是必要的喔!
提告刑事另外一個重點是,吸金的犯罪通常檢察官在偵查時會扣押、凍結一些被告的財產,若在刑事部分有提告成為判決所載的被害人,那等案件確定之後,依據刑事訴訟法473條第1項之規定,可以聲請檢察官發還給被害人之。意思是,可能可以就被扣押的財產,拿回一點血汗錢啦!

求生步驟1:告刑事、要告什麼罪呢?

很多吸金的被害人以為,吸金要提告的是刑法詐欺罪。但其實,有時候這個投資案並不一定是假的,所以提告詐欺,很可能會不成立。
但,大部分的吸金案件,因為都有用高利、保證獲利、回本等話術吸引投資人的特質,所以很容易構成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法收受存款罪(這可是比普通詐欺刑責還嚴重的犯罪喔!),相關法條如下:
銀行法第29條第1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法第29-1條: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另外,在一些比較特別的吸金架構裡面,也可能觸犯證券交易法裡的非法募集有價證券或是期貨交易法裡的非法經營期貨業、甚至是組織犯罪條例的犯罪,不過主要的犯罪類型,還是以銀行法的犯罪最常見!

求生步驟2:刑事怎麼告呢?

刑事提告很簡單,只要去警察局說你要報案提告,把你的受害事實、附上證據及要提告的犯罪說清楚,就可以了。
當然,因為有時吸金的事實比較複雜,有時候警察做筆錄也不是很完整,自己說的也不是很清楚,所以這時候也可以撰寫「刑事告訴狀」(專題之後會提供付費讀者刑事告訴狀的基礎範本),向犯罪者的住所或犯罪行為、結果地所在的地檢署提出告訴,提告之後,檢警就會開始分案偵辦了。
但,吸金犯罪通常涉及事實複雜、被害人眾多,所以可能從提告到起訴,中間就1-2年過去了(因為提出民事侵權行為訴訟的時效,依民法第197條的規定,是知道自己被騙或是被害之後2年,所以當刑事偵查拖太久時,一定要在2年內提出民事訴訟!),甚至更久也有可能喔!
檢察官認定有罪起訴後,就會將被告起訴到法院,由法官進行審理及判斷有罪無罪,若有罪要判刑多久等事項。
那刑事程序裡什麼時候可以談和解阿?
答案是,在程序進行當中隨時可以談。被害人可以在偵查庭、或法院請求檢察官、法官安排與被告等人調解談判的機會(有些司法官也會主動問被害人有無意願。)

求生步驟3:為什麼要告民事訴訟、怎麼告呢?

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才能決定被告應該給付給被害人多少錢。也就是說,如果要討錢,除了被告主動和解或付錢、或等刑事判決確定後就被告被扣押的財產聲請發還(但如果被告沒有財產被扣押,還是必須透過民事訴訟取得勝訴判決才能執行被告其他財產),否則是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另外,要注意,有些銀行法被害民眾可能是因受網路資料誤導,常會跟我說:
律師,我等檢察官起訴後再告民事,這樣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裁判費啦!
其實,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裁判費是沒錯,不過如果是「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的被害人,因為目前法院大多認為,銀行法的犯罪保護的是銀行金融體系,個人非直接被害人,所以這個罪的被害人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雖然還是會當一般民事訴訟受理,但還是會叫你繳納裁判費唷!
另外,前面也提醒過,因為銀行法的犯罪通常被害人多,且金流複雜,所以檢察官偵辦個一、兩年都是常見的事。如果檢察官偵查太久,千萬、千萬要在知道自己受害兩年內提出民事訴訟,才不會之後要面臨時效消滅、求償無門的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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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民眾花了一輩子的心血才能存到購屋頭期款,卻遇到房屋買賣糾紛,因為不動產買賣較複雜,即使在Google搜尋「房屋買賣糾紛處理」、「房屋買賣糾紛解約」等關鍵字,得到的結論也往往眾說紛紜。所以,作為不動產專門律師,我把最常遇到的案例類型變成專題,不管你是買方/賣方,都可以學會基本的買賣房屋糾紛處理方法,快一起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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