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個情人節,至今最深刻的仍然是那一次。那一年,忘了是高中幾年班,4個女仔,上課時毫不專心,在討論賺錢大計。因我對上一年已有過一次賣花的經驗,所以其餘3個都聽命於我。那一年,2月14正好是大年初三,我相信會大賺!
我們大早分頭行事,去了多間花店為入貨而格價,又晨咁早5,6點去邂逅從灣仔過來的花婆向她問價(當時傳說是全澳難得的低價),因為我們有想過買一大堆玫瑰回來自行包裝一條龍服務以博取最大利潤,最後出奇地灣仔花婆跑輸大市,由西洋墳場旁邊一間不起眼的花店獨得我們的青睞,以15元每支(附送包裝)的價格取得我們的專買權, 我們拿著合伙的錢去選購了紅玫瑰、白玫瑰和粉紅色玫瑰。忘了買了多少支只記得我們賣約50元一支。入了一大堆已包裝好的貨一桶一桶用水養著存放在其中一位的一家毛坯的屋內。
2月13日,在家徒四壁的毛坯屋內,我們圍著一桶桶的花,有人問,"如果賣不出,虧本怎麼辦?" 有人答,"那我們就一起浸個玫瑰浴吧!" 哈哈哈哈,聽見這句大家心情都輕鬆了。繼而轉了話題,研究賺大錢該怎麼慶祝。突然發現,白玫瑰有變藍跡象,以我們當時的見識與學識,懷疑其中毒或快將枯萎,有點擔心賣不去。最後不理,照拿去賣。
2月13晚,我們開始行動,每人背著一個在路環台灣小調(現已結業)裡買的同款不同色的小袋(照片中那個),裡面裝著幾百元的零錢以備找贖。然後各人進駐一方,當時本澳的情侶熱點不外乎信達城、水抗尾m記外圍、大會堂、新馬路噴水池。到了街上沒啥人的時候,我們轉戰皇朝區,在街上賣,又走進酒吧𥚃賣。
賣到三更半夜,生意果然不錯,心頭已放下了0.4個大石。我們決定先回去休息,待隔天的正日再整裝待發。印象中除了一個沒義氣的回了家睡,其餘的那晚就睡在那間沒有床只有水泥牆、沒有電只有水喉水的毛坯屋,整個感覺就是睡在現時在坦州大賣的豪宅中,7000元人仔一平方,不過是毛坯的。那一晚, 冰冷的屋中清幽的花香混著新鮮的水泥味,望著小袋內的利潤,我們自我感覺良好,然後不知是躺在地上睡還是坐在椅上睡,又可能是根本沒有睡,就天亮了。現在想起,好疑惑當時為什麼要這樣折磨自己。
接下來,又要開始好好準備,大年初三的2月14絕對是機不可失。望著那些開始凋零的花,我們只好不人道地用手剝去它的外層,讓它能以最佳狀態見新主人。
2月14日下午,我們又出動了,具體策略大致與2月13相同,不過更出力,不然要浸好多次玫瑰浴才行。
幸好當時已出現手機這偉大發明,方便我們聯繫,BTW,我的手機是當時最heat的Nokia8250,所以極度渴望電話響起讓我可拿出來接,不過又要省著用怕超過了月費中的分鐘數。
終於響了,"喂~~~什麼事?" 對方答,"不夠錢找贖,這邊人很多,快拿零錢過來!" "我這邊也很多,叫誰誰誰去給你啦!" 掛掉!
我們每支花賣50元,大概記得Aster 那邊情況,她說有個女孩指著那些我們以為中了毒的白玫瑰跟她男友說:"哇,藍玫瑰呀!" 機警中帶點狡猾的她馬上打蛇隨棍上:"是呀,很罕有的(當時的確是,又可能是我們見少識窄,所以我們才會覺得白玫瑰變藍是中了毒,到今時今日其變藍原因仍未明,估計是水桶中沾了不知名的藍色染劑),是從xxx進口回來的!" 最後她奸計得逞,以100元高價賣出!yeah!!! 賣1支等於賣2支!男孩們過年逗了利事錢果然手鬆一點。 不過話說回來,當時的澳門像我們這種年紀,又怎會有太多的多餘錢,所以還有另一個感人故事,Aster一招多用,又把中毒玫瑰賣100元,其中有雙比我們還年輕的情侶,女生見到中毒藍玫瑰說很想要,她男友便想送給她,打開銀包,全部零錢都翻出來,尷尬地說"好像還差5角⋯" Aster被感動了,真心地說"沒關係!" 結果她大發慈悲就收少了這5角。
我這邊情況:「先生,買枝花送給你女朋友吖。」再加一個極度親切的微笑。以下是不同男士的答覆:
1.「好呀!幾多錢呀?」「50!」然後他就買了送給她,這是最順利的一種。
2. 「好呀!」然後他付了錢之後對我說:「這是我送給你的,不過你不要收了之後再拿出來賣喔。」我有點愕然,不過都幾暗爽,答道:「當然啦,謝謝你,情人節快樂!」 然後把收到的花再拿來賣。 --> 超幸運的一種。
3.「買了啦!」邊說邊指著她手中那束花。 我:「沒關係啦,買多枝啦!」然後他望著她,然後我也用可憐的眼神望著她,她點頭,他便買下了。這種都算是順利的。
4.「她說買就買啦。」我視線馬上轉移到她身上,我:「唔該你吖,你說好他就買了。」她點頭,他果然買了。-->順利。
5.重複著以上的第4點,不過女孩拉著男孩叫他走。--> 雖敗猶榮!
6.「她都不是我女朋友!」邊笑說邊走,但明明拖住個女仔,最後越行越遠,讓他成功逃脫。
7. 用不屑一顧的眼神望著我--> 無計可施,𨍭戰下個。
8.「我都無女朋友!」
「買了就有啦!」
「我買了送給誰呀?」笑著說的。
「送給你想追的人囉。」
「不買了。」
「買啦買啦。。。」我繼續死纏爛打。
最後他買了。 -->成功。
9. 最煩的一種--> 「好呀,你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我就幫你買。」於是我給他號碼,不過不是我的,是San的,最後他買了。最最後San打來痛罵我了,我說「沒關係啦,做生意嘛,就說打錯不就行嗎?」 so sorry ar .... San San ...
10. 最爛的一種--> 在皇朝酒巴區發生,「give me a kiss我就幫你買。」我好想問他要不要吃大便。
11. 合我眼緣的,我免費送他一支。
大根是這樣。。。。。。
那一年,我們一起放下情人或是未有情人或是情人在異國,whatever, 重點是,我們的總營業額為,瞪瞪。。。約澳門元15000!!! 每人分到淨利潤3000多!!!!那時的大學畢業生月薪4000多,我們4人共同創下輝煌成就!叫到聲沙走到腳痛也值得!
回到學校,班主任說有人見到我們在街上賣花,說我們公然做犯法交易,又說民政總署來抓我們就知死!!!!哈哈,果然人無偏財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