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長對數位資產的看法

2022/05/14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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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長葉倫於4/7 在美利堅大學對數位資產和穩定幣發表談話,概述財政部如何看待加密貨幣作為美國經濟的一個新的組成,其中表示數位美元仍需數年的研發後才能上路,而針對加密貨幣的盛行,政府應加強監管且必須在支持創新、建立適當風險管控的條件下進行,防止衍生的詐欺與非法交易問題。

本篇背景:總統拜登簽署了首個「加密貨幣行政命令」其中制定 6 個優先方向,以保證美國在數位資產領域長期的領先地位,目前美國行政部門評估發行CBDC的可行性,聚焦於CBDC對貨幣政策、國家安全與國際貿易的影響,同時評估其對消費者的效用。

葉倫談話有五個重點:

一、美國的金融體系受益於負責任的創新

儘管新技術使金融系統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更有效率,例如手機、ATM、信用卡等,但現階段許多交易仍然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結算。每週有數以千萬計的美國人需等待最多兩天才能兌現他們的支票;據估計,美國每年在此類費用和服務上花費 150 億美元或更多。

美國作為:
  • 積極參與G20 應對跨境資金轉移的挑戰和摩擦。計劃在 2023 年推出 FedNow,一種即時支付服務,可在美國的支付系統中實現全年全天候實時支付。
  • 為了探討CBDC 是否能提高支付系統的效率,官方將發布一份關於貨幣和支付未來的報告,而該報告將分析與潛在 CBDC 相關的設計選擇,以及對支付系統、經濟增長、金融穩定、金融包容性和國家安全的影響。

結論:
在適當管理風險的同時,改善生活的創新應該被接受。但也必須注意,過去的「金融創新」往往沒有使一般家庭受益,有時還會加劇不平等,引發非法金融風險,增加系統性金融風險。

二、當法規落後創新時,永遠是弱勢族群受傷最大

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被稱為「影子銀行」的金融機構和新金融產品的爆炸式增長,最終讓許多人失去了工作和畢生積蓄、標普 500 指數下跌了一半以上,家庭淨資產急劇下降。這類經濟困境對美國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來說最為嚴重。

美國作為:
財政部已經與總統的金融市場工作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國中央銀行合作研究穩定幣。官方正與國會合作推進立法,以幫助確保穩定幣能夠抵禦可能危及消費者或更廣泛金融系統的風險。我們還在與我們的國際合作夥伴密切合作,以促進跨司法管轄區的一致監管。

結論:
監管框架應旨在支持負責任的創新,同時管理風險 , 尤其是那些可能擾亂金融體系和經濟的風險。隨著銀行和其他傳統金融公司更多地參與數位資產市場,監管框架將需要適當考慮到這些新活動的風險。

三、法規必須基於風險與行為,而非基於具體技術

美國作為:
近十年來,財政部一直在監控數位資產的創新並更新規則,以闡明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框架在數位資產生態系統中的應用,並加強國外的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計劃,以更好地防止被非法行為者利用。與暗網市場以及支持勒索軟件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Garantex 合作。

結論:
當新技術催生新的活動、產品和服務時,金融監管就需要調整。但是,這一過程應指向向家庭和企業提供服務的相關風險,而不是基礎技術。在可能的情況下,監管應該是「技術中立的」,確保消費者、投資者和企業獲得足夠的保護,同時,不會加劇社會、種族和經濟不平等。

四、主權貨幣是健全金融系統的核心,美國更受惠於美金的全球金融主導地位

美國貨幣發展:
1790年,國務卿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Alexander Hamilton) 哀嘆於美國貨幣體系嚴重混亂
  • 1791年,成立美國銀行,並發行紙幣,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國家貨幣。
  • 1792 年,《鑄幣法案》獲得通過,創建了美國鑄幣廠,並開啟了美元是否應該與白銀或黃金掛鉤的世紀爭論。
19 世紀中期,這個國家依賴於一個由私人銀行發行的分散的紙幣系統。
  • 《國家銀行法》允許銀行發行央行貨幣,但銀行必須受到充分的監督,並且貨幣必須有美國國債作支撐。確保了不同州發布的美元價值一致。
  • 《聯邦儲備法》將統一貨幣的國家目標制度化。
美國作為:
近期拜登簽署的「加密貨幣行政命令」,正式宣告美國官方對於CBDC 的高度重視,並深入研究CBDC 可能帶來的潛在利益和風險。例如,美國CBDC 對實施宏觀穩定政策和創造私人信貸有何影響?能否使金融體系更公平、更易得、更具包容性?如何管理與國家安全和金融犯罪相關的風險,同時包括隱私保護?

結論:
美國經濟受惠於貨幣的主權和貨幣的統一。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本質上是跨國界的,除了需要國際間合作外,更需確保創新不會導致國際支付架構的分裂。發行CBDC 可能會帶來重大的設計和工程挑戰,需要數年而不是數月的發展。

五、各界共同合作,方可達成負責任的創新

針對數位資產形成兩派說法:一些支持者認為,該技術是如此徹底和有益的變革,官方應該完全退後,讓創新順其自然。另一方面,懷疑論者認為這項技術和相關產品的價值有限,並主張官方採取更加嚴格的方法。這種觀點上的分歧往往與新的和變革性的技術相關。

結論:官方的作用應該是確保負責任的創新 —為所有美國人服務的創新,保護國家安全利益和地球,並為經濟競爭力和增長作出貢獻。這種負責任的創新應該反映出深思熟慮的公私對話,並考慮到美國在整個金融歷史中所吸取的許多教訓。

馬克觀點

「負責任的創新」在監管者的眼中是指新創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或產品,還是要照顧到資訊安全、洗錢防制、法遵的付出等層面,但若是要將責任推給新創業者來達到完全的零風險,這其實是扼殺創新。因此在這幾年來監管者大部分的是傾向容忍可控的風險,近一步來保持創新的彈性。

馬克認為創新的彈性在不同國家也會有不同的需求,以台灣的規模要發展金融科技,資本實力不足是很現實的事,因此才會需要更高的彈性或是其他方式來鼓勵創新科技的發展。以以色列為例,過去是以資安等高科技產業聞名,這幾年也投入Fintech 產業發展,甚至培養出金融科技獨角獸。

台灣相對應的技術與人才都是足夠的,但政府應該再多多思考法規不是只有保護民眾的權利,也是確保創新可以永續的成長軌道之一,連美國這樣大規模的國家都願意在這個時間點投入去溝通與理解新的產業,而台灣一昧地只願意遵循國際慣例,這只會導致落後在整個產業發展上。

參考資料:
  1. https://www.blocktempo.com/remarks-from-secretary-of-the-treasury-janet-l-yellen-on-digital-assets/ 演講全文
  2. https://www.blocktempo.com/janet-yellen-says-crypto-executive-supports-responsible-innovation/ blocktempo簡單整理
  3. https://www.facebook.com/769078422/posts/10159137958293423/?d=n
馬克解讀金融科技
馬克解讀金融科技
Fintech 創業家|金融科技趨勢觀察 |商業模式解析 不僅分享金融科技知識 也分享創業生活ت ت 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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