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vs.能源?陳惠萍:談能源轉型,別忘以人為本

2022/05/14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2021年初,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簡稱IEA)設立「我們包容性的能源未來:以人為本的全球清潔能源轉型委員會」(Our Inclusive Energy Future:The Global Commission on People-Centred Clean Energy Transitions),此行動倡議,期盼將「人」置回能源轉型的核心,考慮對個人/社區的社會、經濟影響,以及可負擔性與公平性等問題。該委員會也將領導全球對話、交流經驗,並於今年COP26提出具體建言(來源)
在311福島核災10週年,我以國際能源署的轉型倡議作為起點,在台灣近來熱烈討論能源轉型議題的此刻,帶領大家一起把「人」放回能源發展的核心,思考如何走向更「公平」、「正義」且「適當」的共好未來。
而要完成這樣的目標,我認為有三項重點觀念。

第一,驅動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兼顧所有人的權益

首先,從巨觀層面來看,能源轉型不只涉及冷冰冰的技術系統的轉換,更是一場牽動社會、經濟脈動的過程。然而,如何在轉換能源的同時消弭不平等,則是近年世界各國日益關注的議題思考。
「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最早由北美公會於1990年代提出,目的是希望協助因嚴格的環境法規失去工作的勞工。隨著時代推移,公正轉型開始與能源發展及氣候行動連結,定義也擴展為「在轉型過程中,針對友善環境及社會永續的工作、部門和經濟型態進行審慎的計畫與投資」(來源)
具體而言,「公正轉型」提醒我們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也必須重視傳統化石能源產業的勞工權益與就業衝擊。綠色和平及國際勞工組織也呼籲世界各國必須在擺脫燃煤等傳統能源展業的同時,幫助煤電勞工及社區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機會。
2019年11月,歐盟更具體於《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提出「公正轉型機制」(Just Transition Mechanism),透過提供財政支持和技術援助,幫助遭受轉型衝擊影響最大的國家。於此,歐盟於2021-2027年期間將提撥超過1000億歐元經費,以金融資源幫助受創嚴重的地區減輕過渡時期的社會經濟影響。(參考)於此,公正轉型措施將能幫助能源轉型過程不只帶來環境減碳、綠色經濟與就業、同時還可消除貧窮等社會問題(參考)

其次,則是「落實能源正義(Energy Justice):看見弱勢對象的需求」

其次,以人為本的能源轉型,將有助於看見以下幾種「能源弱勢」族群的需求:(1)無法取得可負擔或穩定供電的對象。例如:低社經地位家庭、電網脆弱的偏鄉部落或離島地區。(2)因特殊生理需求導致落入用電困境的弱勢族群,例如:慢性病患、老人養護機構、身心障礙患者。(3)因為資訊不足、缺乏參與管道而無法支持能源轉型的一般民眾。
為了回應全球暖化問題,世界各國均已加速轉型再生能源、甚至朝向淨零碳未來。但事實上,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氣候變遷或極端氣候也可能加劇社會弱勢族群所面臨的能源不平等問題。
例如,今年2月美國德州因百年酷寒導致450萬戶停電,首當其衝的就是貧困社區的居民。相對於休士頓與奧斯汀市中心繁華高樓的燈火通明,德州貧窮社區、有色人種居住的區域則陷入一片寒冷黑暗(參考)。
相較世界各國,台灣社會不僅電力普及並且價格便宜,因此過去較少關注能源貧窮及不平等之課題。2020年《聯合報》願景工程以「搶救能源弱勢」專題報導,揭露國內偏鄉課輔或社福團體,往往因用電需求高、能源效率低等因素導致其深陷能源弱勢及用電困境(延伸閱讀)
回應「以人為本」的核心關懷,我認為能源轉型過程必須更加正視社會弱勢的權益及需求,並且結合公正轉型的政策措施,以及公私資源的相輔相成,才能在能源轉型的同時實現更具包容性的永續家園。
具體做法可參考韓國首爾市政府的「省下一座核電廠計畫」(One Less Nuclear Power Plan, OLNPP),其結合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和大眾參與推動節能減碳及再生能源,並且設立「能源福利基金」將資源挹注於弱勢族群的能源改善(例如建物改造、換裝LED燈)(參考)
在台灣,陽光伏特家則透過創新的公民電廠平台,讓民眾小額出資太陽能板、共享綠色收益。此外,陽光伏特家也結合綠能公益的做法,集結地方政府、企業與民眾的愛心力量,共同打造綠能公益電廠,並將收益回饋部落偏鄉與社福機構等弱勢對象(延伸閱讀)
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陳惠萍。 圖/倡議家陳軍杉攝影

最後則是,「適當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把人當回事的科技選擇

以人為本的能源發展,也可呼應適當科技理論「把人當回事」的有趣視角。此概念最早緣起於英國經濟學家修馬克(E. F. Schumacher)在其經典著作《小即是美:一本把人當回事的經濟學著作》(Small Is Beautiful: Economics as if People Mattered, 1973)所提出的經濟哲學反思。
作者修馬克主張貼近於人的科技必須:(1)夠便宜,讓每人都能確實掌握;(2)適合小規模運用;(3)能夠與人類對創意的需求相吻合。其極具啟發性的思維也成為「適當科技」概念的濫觴(來源)。
1970年代,適當科技理念與石油危機、反核運動匯流,牽動西方社會的再生能源發展。為了擺脫工業社會對於傳統化石能源的巨靈崇拜,適當科技學者嘗試提出超越經濟理性與成本/效益的預設,強調再生能源擁有因地制宜、技術平易近人、價格及規模適中、貼近使用者,可避免能源耗損等特性,因此是一種更合宜的替代能源選擇。
此一觀點也提醒,能源轉型的過程不只是從傳統化石燃料轉換至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更有機會從中央集權的電力體系,轉換為分散、小型且民主化的發電形式,進而拉近人與科技之間的關係,藉此擺脫傳統大型能源體制的壟斷與疏離感。
因此,適當科技帶領我們回歸對「人」而言最適切的尺度思考,進而跳脫過度掠奪資源的進步虛妄,走向更永續發展的道路。即如Wicklein與Kachmar所言:「適當科技將找出幫助和支援人類的策略,使其有能力去瞭解、操作及永續其科技系統,使人類在選擇運用科技時,能明智的判定如何在最負面的社會及環境衝擊中,減少對社群及地球的傷害。」(來源)

不遺落所有人,迎向我們共同想要的未來!

如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不遺落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價值主張,IEA「以人為核心」的轉型倡議,再次提醒我們能源發展過程必須顧及所有人群權益。此外,我所強調「以人為本」的能源轉型,也是呼應著「公正轉型」、「能源正義」與「適當科技」的關懷實踐,進而找到對人類與地球更合宜的發展之道。
面對近年台灣能源轉型過程的各式爭議,如何在環境、經濟及社會之間做出更好的選擇?或許沒有簡單或完美的答案。唯有把人放回思想的中心,並將世代共榮及環境永續的考量納入其中,才能在各種科技與利益的眾聲喧嘩之間找到方向,一起走向更具包容性的未來。
註:本文刊載於聯合報「倡議家」〈環境vs.能源?陳惠萍:談能源轉型,別忘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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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陳惠萍)
Phoebe(陳惠萍)
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 創會理事長/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 從人文領域進入綠色產業的社會志業家。相信在全球氣候變遷及能源轉型的道路上,沒有人是局外人。自台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後,便投身創業並持續倡議公民電廠、綠能公益之理念。期許自己成為改變的力量,並捲動更多企業與民眾同行,一起用綠能讓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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