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截圖自「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苗栗縣府環保局6月14日核准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營運計畫,15日晚上11時坤輿公司出動怪手,欲移除自救會擺放於入口的水泥石塊,至16日下午為止現場數度爆發肉身擋怪手的衝突,目前已有自救會村民受傷。
此次試營運計畫被視為坤輿能否在「最終期限」前取得處理許可證的最後關鍵,在9月11日前的90日內,坤輿只要在其中兩天,每日運進152公噸的廢棄物就能達成試運轉標準,反之,坤輿公司若未能在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就得面臨重跑流程且無論開發面積大小都得做環評的環境法規。
民進黨籍立委洪申翰及時代力量籍苗栗縣議員宋國鼎昨(6/16)天早上分別偕同村民召開記者會,痛斥縣府護航坤輿公司、蓄意放水,在未釐清爭議及行政訴訟尚未判決就核准通過,而新的試運轉公文中更有將地磅設於80公里外的荒謬情事。
「鄉親的立場就是死守家園,抗爭到底!」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說,自救會從去年1月5日開始排三班輪值固守家園、在掩埋場門口埋鍋造飯至今已經一年半,縣府完全不甩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不甩中央環保署的函文,也不甩縣議會的決議,執意在爭議未釐清、行政訴訟未判決的情況下讓坤輿試運轉。他說,地勢稍高的坤輿掩埋場位於滲水性佳的砂質地層,其設施又是20年前設置相當老舊,要是傾倒一定會破壞灌溉水源,希望可以守護好山好水的龍昇村。
陳清鑫說明,6月15日凌晨兩點自救會已緊急調來六塊石頭將掩埋場入口縮為四米,僅容小客車出入,也已委請律師再次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環保署提起訴願與停止執行,而15日深夜11點多,坤輿出動怪手欲移除石塊,當時鄉親有60人與對方保全20人對峙,同心協力阻擋下來。
6月15日深夜11點多,坤輿出動怪手欲移除石塊(圖/截圖自「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6月16日下午,已有一名村民受傷(圖/截圖自「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桃園過磅、苗栗傾倒 地磅可以設在80公里外?
立委洪申翰表示,坤輿掩埋場在20年前設置,底層的防水布破了又補、補了又破,在尚未運轉前就已殘破不堪,更難讓人相信運轉後不會破壞龍昇村的好山好水。他批評,坤輿為了規避當年面積達2公頃應作環評的規定,未將聯外道路、門口辦公室、地磅等設施納入計畫面積,明明員工不斷進出卻說「沒在使用」,此次更將地磅設在桃園,「誰來監督這期間有無廢棄物上下車?非常不合理。」
苗縣府核准公文說明,地磅坐落於桃園市蘆竹區的達清公司,尚符合《公民營廢棄物管理辦法》第9條「無法於廠區內設置磅秤設備者,得以鄰近同一關係企業之磅秤設備取代或由第三公證過磅單位進行過磅」的規定。
對此,苗栗縣長參選人、苗栗縣議員宋國鼎質疑,這家遠在80公里外、出借坤輿地磅站的「達清公司」與委託坤輿清運的「達欣公司」是關係企業公司,其負責人相同皆為戴文斌,兩間公司只是樓上樓下的差別,出借地磅站又委託清運完全不符合「第三公證過磅單位」也不是「鄰近的」的磅秤設備,違背法律規定但縣府環保局卻公然護航,完全不能接受。
「過去的爭議沒有釐清,新的違法事實卻不斷出現」,宋國鼎批評,坤輿原本使用的兩座地磅站已有為了規避環評未納入開發範圍的爭議,一座在龍昇村的全亞冠科技公司,另一座位於坤輿門口、蓋在龍昇段814號農地上,明明地磅站的所有權人與坤輿公司股東高度重疊,卻始終未算入計畫面積,此次更是為了避免環評疑慮,採全新策略直接在桃園租借地磅站,但仍然違法。
出借坤輿地磅站的「達清公司」與委託坤輿清運的「達欣公司」是關係企業公司,其負責人相同皆為戴文斌,兩間公司只是樓上樓下的差別,宋國鼎認為完全不符合「第三公證過磅單位」(圖/宋國鼎記者會提供)
洪申翰坦言,環保署官員私下也覺得苗縣府環保局「蠻扯的」,但礙於《廢棄物清理法》給予地方政府極大的權限核准相關設施的許可,中央環保署也只能不斷發函環保局,而不能有其他強硬作為,因此近期討論《廢清法》修法時,擬提案不再將全部權限授予地方政府,否則坤輿案會一再發生。
洪申翰強調,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廢棄物處理設施,但必須選址正確、具備高規格的污染防治設施,而非容許坤輿這種不斷規避法規,不斷霸凌鄉親的惡質廠商。他認為,苗栗縣府現在就是要用「硬幹」的態度,要打官司也是之後的事,「頭過身就過」先撐過這90天再說。
立委陳椒華則指出坤輿變更地磅至桃園,已與其興辦事業計畫內容不符,要求環保署應撤銷苗縣府6月14日核發之試運轉許可。
6/16,立委洪申翰召開記者會。左起:苗縣議員陳光軒、立委湯蕙禎、反坤輿自救會長陳清鑫、立委洪申翰、民進黨苗縣長參選人徐定禎、縣議員曾玟學、民進黨縣議員參選人邱毓興
6/16,苗縣議員宋國鼎召開記者會。左起:龍昇村村長陳吳滿玉、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參選人葉忠倫、時代力量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前龍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聰明、龍昇村民代表吳翌立
不甩監察院、環保署、縣議會 苗縣府環保局遭批護航
監察院在2021年11月17日通過坤輿一案的
調查報告,指出苗縣府對於聯外道路的認定前後不一,導致「同意設置文件」的法律效力未能釐清,而坤輿未將掩埋場必要設施的土地面積,包括環場道路、聯外道路、辦公室、洗車場、置土區及地磅等,計入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有違反農業用地變更法規,刻意規避環評、偽造地下水位等疑慮。
「這20年對民眾來說情何以堪?」民進黨立委湯蕙禎表示,距離掩埋場三百公尺就是灌溉周遭500甲農田的龍昇湖,根本從一開始的選址就錯了,監察委員也質疑選址瑕疵,而環保署官員回答這是20年前的法令,如今早已過時,當年若確實做環評就會發現坤輿有諸多條件不符合設置掩埋場。
今年1月27日環保署發函苗縣府,要求縣府未來如果接獲坤輿試營運申請,在核准前應先釐清坤輿是否使用入口的水泥建物與相關爭議,而3月9日苗栗縣議會也由縣議員曾玟學代表提案,要求縣府在尚未釐清坤輿相關疑慮及行政訴訟結束前,不得准予其展延及試營運申請,苗栗縣議會無異議通過。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感慨,在環保署函文之後本以為看見一線曙光,但縣府環保局仍一意孤行再次核准試營運計畫。他批評,苗栗縣長徐耀昌至今對此案充耳不聞,甚至說是20年前的事他「根本就不清楚」,一個執政八年即將下台的縣長竟然什麼都不知道,放任無良公司荼毒鄉親。
陳光軒表示,6月6日縣府環保局曾要求坤輿必須作對外溝通的計畫,但所謂的「溝通」就是不斷對鄉親提告,在公文發出當天甚至一口氣提告15人,罪名包括竊占、強制、侵入住宅,而檢察官都是不起訴處分,顯然坤輿半點溝通誠意皆無。
「苗栗縣府就是要折磨鄉親到最後一刻」,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提到,鄉親原本就打算守到9月13日的最終期限,從不敢掉以輕心,正是因為縣府極有可能配合廠商,讓他們在大限之前最後闖關一次,如今也獲得證實。曾玟學批評,縣府不但不甩監察院、不甩環保署,也完全不把苗栗縣議會通過的議案放在眼裡,這種縣政府毫無公信力。
宋國鼎表示,此次試營運計畫原本可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但縣府環保局局長卻說計畫內容一切都沒有變化,完全符合規定不需要找專家和外聘委員,只要內部審查即可,結果還是直接放行,時間上還無縫接軌到最終大限之前。他也批評徐耀昌作為地方父母官,看不見人民心聲也看不見違法事實,只讓村民看到為官者玩弄法律,徒留給村民無盡的失望和遺憾。
6月15日凌晨兩點自救會已緊急調來六塊石頭將掩埋場入口縮為四米,僅容小客車出入(截圖自「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村民悲訴心聲 呼籲徐耀昌、苗縣府懸崖勒馬
龍昇村村長陳吳滿玉回憶,坤輿深夜的怪手突襲讓村民徹夜未眠,根本無視公文內容完全沒和村民溝通,這一年半村民在坤輿門口排班駐守,無論風吹雨淋、冬冷夏熱依然守候,對村民真的很不公平也令人心痛,龍昇村的南瓜節如此有名,種植無毒有機作物的地方蓋掩埋場卻沒有經過專家評估一再放行,縣府說幸福苗栗,但苗栗根本不幸福。
前龍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聰明表示,20年來村民努力將龍昇村打造成讓青年願意返鄉之處,參與各式節能減碳、農村再生、環保競賽都拿到諸多獎項,龍昇村還代表苗栗縣參加全台灣社區觀摩比賽,苗栗南瓜節更是相當出名,好不容易吸引18位青年願意留農,但坤輿在什麼都沒改變的狀況下再度試運轉,簡直摧毀所有人的心力,真的很可悲。
「這不是官商勾結,什麼才是?」龍昇村媳婦吳翌立批評,苗栗縣府的態度就是護航到底,只把坤輿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從未將村民的生存權放在心上,很多坤輿不合理的爭議縣府卻都可以協助合理化,例如門口明明已在使用的辦公室被說成是「農舍」,說他們在從事農業行為,但該地根本沒有田也無法畜牧,而明明是黑道的黑衣人被說成是「保全」。
吳翌立感概,每一次聽聞縣府核准試運轉都讓村民非常沉重,他曾經帶著孩子到自救會現場聲援,讓孩子認識到父親的老家發生了多麼不公不義的事,她也強調這不止是龍昇村的事,更是苗栗縣的事,如果縣府可以公然違法、胡作非為,其他地方同樣會遭受危害,希望縣府能聽見村民的聲音,而龍昇村從老到小所有人將堅守到底。
編按:關於苗栗反坤輿掩埋場案
本案爭議20多年,主要爭議在於「選址」與「行政程序瑕疵」。選址方面,地勢稍高的掩埋場距離不到300公尺就是灌溉周遭500甲農田的「龍昇湖」,尤其當地土層透水性佳,居民擔憂一旦地下水遭受汙染,將連帶影響作物及飲用水,因此強烈反對。
行政程序方面,坤輿公司被質疑為了規避當年「2公頃以上的掩埋場需進行環評」的規定,以及相關農業用地變更的法規,僅申請1.7958公頃的計畫面積,並未納入通往掩埋場的「聯外道路」、地磅、綠帶、辦公室等必要設施而備受爭議。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要依序取得「同意設置文件」、「試營運轉計畫」、「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才屬合法掩埋場。坤輿在2002年取得同意設置文件,若是順利完成試運轉計畫,即可取得處理許可證。
不過,由於坤輿公司屬於2012年12月7日前已取得「同意設置文件」的廠商,依照《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4條落日條款規定,若坤輿未能在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其「同意設置文件」就會失效,除了要重新跑程序,也將面臨更嚴格的環境法規。
近期歷程:
過去兩任苗栗縣長任內,坤輿公司共提出14次試營運計畫都遭到駁回,2012年環保署的訴願決定書也要求坤輿應「將聯外道路併入興辦事業計畫,並完成地目變更後才能申請試營運許可」。2019年坤輿公司再度提出試營運申請,2020年3月苗栗縣府仍認定該聯外道路「僅供掩埋場車輛出入」因此也屬於開發面積,要求坤輿納入計畫範圍。
2020年12月中旬坤輿聲稱「已解決聯外道路問題」,再度提出相同的試營運計畫,縣府在10日內火速核准通過,允許坤輿自12月31日起試營運90天,可傾倒8,223.7公噸事業廢棄物,包括廢塑膠、礦渣、廢金屬等。為此,地方居民組成「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為阻擋廢棄物傾倒,自2021年1月5日起在掩埋場入口「埋鍋造飯」輪班駐守至今超過一年。
2021年3月苗縣府發布「停止坤輿試營運」的行政處分,理由是「坤輿未達到試運轉計畫中最少連續2日達80%以上許可量能試運轉」(每日許可量能190公噸,至少連續2日運進152公噸廢棄物),坤輿公司不服向環保署提起訴願成功,環保署要求縣府撤銷行政處分,縣府12月24日再度宣布同意坤輿的試營運計畫,從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8日共33天,允許處理2,851公噸廢棄物。
在苗縣府宣布重啟試營運後,隔日便發生暴力衝突,12月28日早上8點多,坤輿公司派怪手移開水泥路障、運送3輛廢棄物入場,更派出60-70名身穿黑衣或螢光背心、戴著安管組臂章的「保全」到場,推擠、拖行年邁的自救會成員,有5名成員因臉部撕裂傷、肢體挫傷而送醫,更有鄉親在做筆錄時一度激動到昏倒,而警方卻在衝突發生後超過半小時才抵達現場,事後甚至默默全數撤離現場,引發民怨沸騰。
2022年1月中旬自救會聞訊,坤輿公司欲搶在1月18日、19日兩日強制進場傾倒廢棄物,以達成「最少連續2日達80%以上許可量能(至少152公噸廢棄物)」的試運轉標準,因此號召民眾到場聲援。未料1月17日凌晨三點半,坤輿公司派出上百黑衣保全突襲,雙方衝突直至上午才漸趨和緩,晚間立委邱顯智到場,並要求增派保安警察第四總隊。1月17日至19日三天,時代力量全黨動員,跨縣市民代輪值排班在現場坐鎮。
2022年1月26日,立委邱顯智、苗縣議員宋國鼎至行政院,向政務委員張景森說明坤輿爭議。27日,張景森邀集環保署署長張子敬、關心此案的立委召開協調會,決議由環保署發函苗栗縣政府,要求縣府未來如果接獲坤輿試營運申請,在核准前應先釐清坤輿是否使用入口的水泥建物與相關爭議。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也在3月9日提案,要求縣府在尚未釐清坤輿相關疑義及行政訴訟結束前,不得准予其展延及試營運申請,苗栗縣議會無異議通過。
2022年4月1日,坤輿公司再次向縣府環保局提出試運轉申請,環保署也再次函文要求環保局應釐清相關爭議並審慎檢視,然環保局4月6日發布
新聞稿,表示已向監察院、環保署等中央機關說明疑義,認為自救會要求縣府在法院判決前不得同意坤輿試運轉,與現行法令不合。
2022年6月14日,苗縣府環保局發文同意坤輿試運轉計畫,試運轉期程自6月14日起至9月11日止共90日,收受廢棄物總量以2,160公噸為限,包含廢塑膠420公噸、廢橡膠50公噸、中間處理後物質1,500公噸等。另坐落桃園蘆竹區之地磅設施,尚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