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是發生外遇、婚外情時,配偶可以向外遇兩人提告求償的依據,侵害配偶權不限於性行為,只要配偶與他人發生親暱交往行為,足以破壞夫妻之間的感情生活,就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而第三者與不誠實的配偶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配偶可以選擇兩個都告,或是只對其中一人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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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金要如何計算?
侵害配偶權的賠償一般俗稱
精神慰撫金,也有人稱
精神賠償,因為受到的損害非常抽象,所以金額並沒有一定的答案,法院會依案件嚴重程度及雙方經濟能力做考量。一般來說,如果無法證明性行為的外遇,像是曖昧對話、親密照片、單獨出遊、承認交往等,判決賠償的金額通常幾十萬,不太可能超過50萬。但如果
有證據能證明雙方發生過性行為,像是承認發生關係、抓姦在床這種直接證據,或是有單獨過夜、進入汽車旅館等,加上
其他證據補強證明,讓法院採信有通姦的事實,
判決賠償的金額通常就會從50萬起跳,而行為惡劣、無悔意或造成損害較大,也有可能會破百萬。
侵害配偶權可以提出哪些證據?
侵害配偶權的證據我們會先分兩個方向,一個是證明對方的外遇行為,證據就像上面提到的,可能是對話紀錄、打卡合照、手機合照、上汽車旅館的發票載具、行車紀錄器的錄音及畫面等等,不過要注意蒐證過程要合法,否則可能會有刑責問題。另一個是證明自己受到的損害程度,主要是加強賠償金額,像是身心科的診斷證明(要有因果關係)、同事間的閒言閒語、如果是公眾人物可能還會有更嚴重的名譽受損等問題。另外懂得
如何舉證也很重要,建議
證據方面盡可能充足,否則在
言詞辯論階段如果證據不足,
對方是有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
侵害配偶權什麼情況下會免賠?
主要有3種情況:
「超過提告時效」必須在知道外遇後兩年內,或是事情發生後十年內提起告訴,否則就會失效無法提告 、
「事前縱容、事後原諒」如果配偶事前允許這件事,當然就不太有侵權的問題(但要搞清楚配偶具體縱容哪些事),而事後若正式和解了,突然反悔想提告難度也會很高 、
「第三者不知情」對方如果是在被欺瞞的情況下成為第三者,原則上就沒有
賠償責任,不過當事人還是可以
提告外遇的配偶。
不過
侵害配偶權最常發生「免賠」的情況,還是「
證據不足」,比如有證據證明他們單獨出遊,但他們也可能是故意安排好一起拜訪客戶(順便偷吃),這樣就很難證明他們是單獨出遊、還是在處理公事。因此每個案件都是獨立事件,建議可以透過免費法律諮詢為您評估證據是否足以成立
侵害配偶權,保障您在婚姻中的尊嚴。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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