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說白了就是為自己負責。小時候以為長大代表可以用零用錢買媽媽不讓你買的糖果餅乾(「吃那些會蛀牙!放回去。」),以為進大學可以真的學到專業知識(「你想鑽研那些,研究所再說!」),以為可以喝酒就能發展更廣的人脈(電視都這樣演,殊不知啤酒我不愛)......倏忽從16歲到23歲,就覺得長大「不過就是如此」?比起這些權利,長大帶來的義務與責任更是痛苦,而且逃也逃不掉。
我們常常需要藉由經濟獨立證明自己長大了,對於身障孩子,可能證明自己有生活自理能力才能代表「長大」。時常思考一個問題:如果長大是連續性的過程,那為什麼我們要向社會報備這個歷程(就是期待一個人在某個年齡要如何如何)?比較心態與標準本位,到底最後是為了誰負責?
很多人都說,小時候讀不懂《小王子》,長大後卻很有感覺;我到現在還是看不懂......也許我現在還沒「長完全」,可是我很想為自己辯駁:我雖然得為自己付全責,現在的我或許都是過去的我所造成的,那又如何呢?我們同時讚揚著自我決定的重要性,卻也惋惜者命運的不公......
可能,我真的還沒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