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25歲,我發現我仍然不懂什麼是浪漫愛情。
而且隨著年紀漸長,開始體感上對這件事感到焦慮。
也不是想要男女朋友,就只是想要一個每天醒來,他就會在你旁邊,跟你一起耍白爛,看到有趣的東西你會一直「欸欸欸你看!」拉著他的衣袖要他看的人;是一個一起生活的人,一個不管你多爛多悲哀依然能跟你一起去坐雲霄飛車哀哀叫的玩伴;是在這個工業化社會剛好叫做男女朋友/伴侶的人類而已。
但深深地思考下去,似乎有些更讓我遺憾的地方。
曾經我跟一個女孩子交往過一個多月。我們短暫的在一起幾周後,有天晚上她問我要不要在她家過夜,其實她意思很明顯就是要親親抱抱之類的,但我整個人僵住(?),我有點半拒絕的說我不是很想過夜,因為我覺得怪怪的。
但她也沒說甚麼,應該也沒有很沮喪?只是過幾天她就決定自殺。
現在回想起來,我都會覺得,如果當時的我能確定自己的感受,對她而言會不會有什麼代表性,雖然我之於她的輕生決定可能也沒有那麼直接;如果我當時可以跟她說那個怪怪的感覺來自於我感覺的到她的愛,但我對性沒有感覺,也許我們能更理解對方一點點了,當時心靈脆弱的她,即便是感覺到多一點點來自人際關係的友愛,一定是溫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