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T就是成交日期,+2就是後兩個工作天。
我國的股票交割,如果買進成交算第一天,😑則在第三天才需要交割(💰付出金錢交換),相反的如果今天賣出成交,後天價金才會匯入銀行帳戶,後天才會拿到錢。
🔅+2以工作天計算,禮拜四成交,則禮拜一交割,禮拜五成交,則禮拜二交割,以此類推,有國定假日再順延,過年前則會減少兩天交易日,不然封關前給你開心交易,交易的對造方要等過完年才能拿到錢(股票),交割要跨一大長段時間🤣。
這個制度真的很奇怪💢有一種買東西不用付錢的概念,也因為投資人帳戶裡不需要準備足額的金錢,才會衍生奇怪的交易狀況,讓違約交易頻傳。假設投資人新開戶有50萬委託額度,帳戶裡只有活存30萬元,買進42萬元價值的股票之後,必須在兩天內籌到12萬元,不然第三天一早不能順利交割,就是金融違約,投資人面臨信用瑕疵的結果,股票被強制賣出,再被券商求償,券商的營業員也被公司連帶處罰,造成雙輸。
所以市面上有很多資金公司,專門讓投資人借款短期內交割應急,💡但不合法,而且利率很高‼所以真的不小心遇到了,建議先跟親友商量,不行的話趕快跟營業員聯絡,申請券商的資金借貸💰不然就是洽詢銀行的理財貸款,先解決燃眉之急,交割後不要管投資損益,盡快賣出平倉,取回股票價款,並盡速還清借貸,才是長久之計。
你會說那簡單💡營業員乾脆把委託額度降低,不就沒有風險了嗎?是的,沒有風險,給客戶2萬元額度,一張聯電都無法正常委託,客戶還會反過來生氣氣,看不起他的財力是不是;客戶無法多買股票,公司沒有收入一樣也生氣氣,所以營業員就必須在委託額度上走鋼索,給太少不行,給太多也不行,斟酌客戶財力、風險之後,給予一個適當的委託額度。
銀貨兩訖,合情合理,買了魚要付錢,買了車也要付錢,但買股票就不用馬上付錢。奇怪的違約狀況,只要主管機關一聲命令,EX:客戶必須有活存在帳戶裡,才可以委託比例金額的當沖單、或整數金額的波段單,比如愛當沖的客戶,帳戶裡必須有50萬的現金,才可以委託250萬的買賣額度,或才可以買進50萬元價值的股票留倉,不需要大費周章修法,只需要交易所的電腦程式幫忙,銀行、券商配合調整,不僅大大降低了客戶違約的風險,也減少市場主力虛假掛單擾亂市場秩序,讓投資人、營業員雙贏,但愛掛假單的市場主力可能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