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離婚?答應離婚又不簽名的真相

為什麼不離婚?答應離婚又不簽名的真相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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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過程並非人人都很順利,不過大部分的人都是因為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才沒有離婚,離婚意願還算堅決。但總會有一部分人相反,離婚條件談好也都沒問題了,就是不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這種狀況是最讓人摸不著頭緒的,看起來很好說話實際上比因條件談不攏而不離婚還難搞,真正不答應離婚的理由恐怕只有對方內心才知道,這究竟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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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好對方內心不想離婚的真實原因?

也許有人會說,對方沒有不離婚,只是拖延罷了。但換個角度想,真正想離婚的人早就離婚了,不可能一拖再拖,可見對方內心一定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在。想讓對方同意離婚,最好的方法不外乎就是先得知對方的心中想法,再從中對症下藥,離婚才會順利。

探聽對方內心想法的方法有很多,適合每個人的方式也都不一樣。如有這方面的問題想進一步了解,可與本站專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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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離婚後,對當時的離婚條件感到後悔,可以反悔嗎?

當初為了能夠盡快離婚,答應了許多不公平條件,直到看到房子、車子都準備要過戶到對方名下,才驚覺大事不妙。但都已經簽名了,而且又真的很想離婚,如果不同意那些條件,白紙黑字都在,萬一對方打官司來要求自己根本站不住腳;更可怕的是,還會被指控欺騙離婚,導致離婚無效。

如果離婚條件不合理甚至有違背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就算簽名了,還是有機會來拒絕履行特定幾項要件。但這樣依然有可能導致整個離婚都白費,不建議貿然行事。可先與我們聯絡再確認下一步,以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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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離婚卻又不離婚的真相?

以下原因也只是專家憑經驗分析,實際情況還是得從個案來分析。首先就是錢的問題,可能對方本身沒錢,雖然已經不愛配偶了但至少現階段有個ATM、有地方居住。再來就是對外關係,可能在外面早就有新歡了,但關係還沒確定,現在還沒離婚至少那邊破局了還有個立足之處。也可能是子女的因素,擔心離婚後自己在搶監護權上沒勝算,才甘願一直拖延。最後就是聲譽問題,在外面大家都認為自己與配偶恩愛,也很享受這個夫妻的名號,離婚會對自己的名望產生影響,沒做好準備不敢離婚。

當然也可能出現類似八點檔那般為了分遺產故意拖著不離婚的狗血情況,雖然機率很低但並非為零。建議還是與我們聯絡來進一步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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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姻方面的煩惱嗎? 想寫離婚協議書卻無從下手? 老公外遇不知道該怎麼用侵害配偶權來對付小三? 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弄得焦頭爛額? 孝親費到底要給多少才算合理? 不想為了遺產問題和家人兄弟姊妹撕破臉? 您所關心的問題,就由我們來一一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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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父母感情不睦沒離婚的家庭,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更高的機率被灌輸偏差的觀念甚至不慎走偏。反而不少離婚家庭的孩子很上進,也沒有如父母擔心那般不信任家庭或對婚姻產生陰影。孩子很聰明,就算沒說出來,一定也感受到家庭不和諧,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認為不離婚也沒關係。
雖然小三在本質上令人厭惡,但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卻是「愛情來了、招架不住」。做壞事遲早有被抓到的一天,就算認為與對方相愛,對方卻早就有家室了,在法律與社會道義上,自己都不是應該出現的那個。
結婚第一年,很興高采烈和配偶回家過年。沒想到對方家裡的私生活居然是這副德性,把自己當外人也就算了,還使喚來使喚去,一點也沒考慮過自己犧牲了能與自己家人一起過年的機會。想到以後還得跟對方的家人這麼相處就害怕,是否該趁現在剛結婚沒多久快離婚會比較好呢?
民法上的成年年齡正式從20歲下修到18歲,新法剛實施還不到半個月,已經有許多父母和即將滿18歲或剛過20歲的年輕朋友出現疑問,當年父母離婚時約定好扶養費給到孩子成年為止,但簽協議當下的成年年齡是20歲,現今的法律看上去已經推翻了先前約定,那父母到底是該繼續把給扶養費直到孩子20歲成年為止嗎?
離婚多年了,當時約好小孩跟對方住,自己則是能探視孩子。但日子久了突然感到不太對勁,如果大部分時間孩子都與對方在一起,那是不是年節期間自己理論上要跟孩子相處久一點呢?雖然沒拿到監護權看起來很像把孩子「送給對方了」,但那畢竟還是我的小孩啊!怎麼連和小孩在一起都那麼卑微?如果對方不肯讓我把小孩帶回家過年怎
明明都已經說好要離婚了,但提到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或簽離婚協議書,就找各種藉口拖延逃避,為何這麼簡單可以處理好的離婚非得弄到這麼麻煩呢?如果對方遲遲不願意簽離婚協議書,能不能乾脆自己去辦理就好?還是說只能靠打官司和法院調解來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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