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加坡相繼競逐龍頭
繼新加坡之後,香港試圖透過政策及Web3.0的發展競逐亞洲數位金融中心的地位,儘管新加坡在去年針對散戶/零售也就是小型的投資者進行了部分緊縮政策,不過政府方也致力於利用DeFi 去中心化的概念和CBDC 實驗嘗試進行外匯交易,除此之外,政府也成立不少專案基金補助推廣新加坡金融科技的發展。而香港更是看好加密貨幣及數位資產的這塊大餅,不僅先公開闡明政府對數位資產的樂觀態度並引導各項政策推動,更是乘上數位貨幣的趨勢,探索數位港元(e-HKD)發展的可能性。
香港回來了!
由於過去香港曾經是BitMEX 和FTX 的交易總部,也是加密貨幣市場的重要核心及陣地,有不少的投資人對香港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可惜在經過FTX 的暴雷事件後中國採取全面的封殺並縮緊加密貨幣交易的市場,可以說是大刀闊斧的斬斷不少投資人的投資計畫。如今,香港將過去這份特殊的情感搭上對Web3.0發展的期待,渴望重塑過去加密貨幣蓬勃的榮景。
首先從政策面來說,令人振奮的是香港在去年10/31發布了「虛擬資產政策宣言」,此宣言繼出後究竟對香港在數位資產管理及使用上有什麼樣的改變?對於散戶、小型投資者而言又造成何種實質上的影響?
簡單來說,去年年底發布這份宣言主要從各方面切入監管虛擬資產的領域,並且對智慧金融市場做出進一步的解釋及政策監管,不但展現了香港政府對未來數位資產的重視及兼容,同時也給散戶投資者們開了一道嶄新的大門。
這份宣言至關重要的就是針對散戶、非專業投資者來說,未來將有機會能夠在更開放、自由的投資市場中進行數位資產的交易。以下幫大家簡單統整出幾項值得一看的項目:
(一)公開發售ETF(虛擬資產指數基金)
香港政府於宣言發布的同一天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公開發售虛擬資產指數基金(ETF)第104及105條首次公開發售ETF,不過ETF 的發行方必須出事至少三年的追蹤記錄並且遵守監管規章等。另外,由於目前香港政府僅核可開放如比特幣、以太幣期貨這類原先就受到傳統期貨監管的交易所發行。
(二)穩定貨幣監管
穩定貨幣為虛擬資產中一項特殊的幣別,擁有價值穩定的特性。在現實的交易市場中我們常以法定貨幣,例如美元、日圓等作為交易的媒介,而在虛擬市場裡頭同樣也需要一款穩定的幣別讓交易雙方能享有最大的保障。如今香港政府已意識到未來虛擬資產中穩定幣的重要性,因此於此宣言中提及應將納入監管範圍,希望未來能提供更安全的交易環境。
(三)散戶開放的可能
由於虛擬貨幣的市場波動性極高,交易所上幣資訊不夠透明,無法達到全面的監管,因此過去僅開放平台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不過由於國際的金融機構將虛擬資產納入交易範圍的趨勢漸增,因此香港有望開啟讓散戶進到虛擬資產交易的大門。而目前香港證券與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也已進入公開徵詢的階段。
(四)試驗計劃(其中包含綠色債券代幣化、數位港元(e-HKD)及商品行代幣發行(NFT)
綠色債券代幣化:將傳統債券代幣化,提供機構投資者進行認購。其目的希望代幣化後的債券能夠提升發行及結算的效率,並提供未來同類型債券發行作為參考依據。此外,這項試驗計畫同時也是香港政府對當前金融基礎建設是否合適以分帳式技術作為債券週期(從發行、結算至買賣贖回)的測試。
數位港元(e-HKD):數位港元為一種「央行數位貨幣」,又稱為CBDC。如同前面對於穩定貨幣的釋義,數位貨幣為一種特殊的穩定貨幣,又因數位貨幣背後由國家進行背書,因此穩定的特性更加可靠。目前香港針對數位港元的發行希望以兩面向去發展,未來將由政府發數位貨幣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及公司發放給公眾兌換。
商品行代幣發行(NFT):NFT為一種「商品型」的代幣,目前不受到香港證監會的監會,其監管單位隸屬香港警署商業罪案調查科從商品商業欺詐方面。由於虛擬商品實質上歸屬於「商品」而非證券,而香港政府對於「商品型」代幣與「證券型」代幣的分野較為明確,因此兩類所屬的監管單位將各自獨立。
此宣言除了涵括未來實際操作的方向,同時也包含了政府針對金融科技產業的資金挹注和人才培育計畫的企圖心。舉例來說,在金融週過後香港政府以高達40億美元的科技基金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除此之外數碼港創業基金、科技園創業基金等皆是由政府所支持,同時也借鑒新加坡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這一切的政府支持都充分展現出香港政府對於金融科技及數位資產的宏觀願景
除此之外,香港政府更是渴望擴大Web3.0的藍圖,因此政府提供各種專案計畫欲延攬來自各方的人才進到香港做培育,以「一條龍」的模式希望能夠建立穩固的人才庫。而在此不可忽視的一大人力資源是來自中國大陸的新血,尤其是在Web2.0互聯網時代中,中國無疑是發展相對快速和前端的國家,不過可惜的是,中國在不斷的施壓及禁令之後流失了不少有心繼續在金融科技耕耘卻因環境不適而停止的人才,如今香港在新冠疫情解封以後抓準這波人潮,吸引過去活躍於互聯網時代的人才持續在香港繼續耕耘Web3.0,並且期待更加完整Web3.0的到來
新加坡金融科技的發展現況
相較於香港,雖然新加坡金管局(MAS)在加密貨幣的市場有更嚴密的管控,不過新加坡早在2016年起便開始著手針對國內金融科技推動不少的專案計畫,比方最為人知曉的烏賓專案(Project Ubin),期望能夠運用區塊鏈的概念以及分散式式帳簿的技術,讓金融機構在交易的過程中可以減低需要的成本,並且評估數位貨幣的可能性;又或者是2022年的守護者計畫(Project Guardian),希望完整數位資產的交易生態,並在監管單位的保障底下投資人可以有更安全的交易環境。
除此之外,2022年10月推出的蘭花計畫(Project Orchid)中更可以看出新加坡對於建構更完整的金融基礎建設有強大的野心,未來有望發行以新加坡幣為綁定目標的數位貨幣PBM,期望能提供政府在無論劃撥預算或是發放國家消費券時能有更便捷、有效的選擇。由此可見,新加坡在推行數位資產的基礎建設上仍舊保有很大的空間及自由,希望擁有數位資產的所有人在新加坡都能有更多的保障。
對於原被稱作加密貨幣天堂的新加坡來說,在散戶因加密貨幣而造成龐大損失情形造成以後,當今新加坡對加密貨幣的態度相對香港則採取趨於保守狀態,從新加坡金管局局長孟文能(Ravi Menon)某場活動的談話可見,局長認為由於加密貨幣的價格並不依賴任何經濟面,市場的波動性極高,因此不建議散戶將此貨幣作為投資的的資產。另外,從去年10/29向公眾徵詢意見的諮詢文件中也可看出政府的態度,以下將摘取諮詢文件中幾項與散戶投資客較為相關的的項目進行說明:
(一)限制槓桿交易
也被稱為保證金交易或資產負債投資。主要目的在於可以在交易中獲取更龐大的利潤,並且透過「以小博大」這樣的概念提高購買力。而這類型的投資型態在各大市場中街可見,例如股票、外匯等,在加密貨幣的市場中更是有著驚人的潛在利潤。不過槓桿交易有如一把雙面刃,在潛在利潤大放的同時也就存在著可能具有更大的風險,若操作不當或者是受到市場的波動極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
(二)禁止利用代言人、免費代幣吸引投資者
以過去曾紅極一時的FTX為例,公司曾經找來大阪直美、斯蒂芬庫裡等光環明星替FTX 代言,當時公司找來各領域中自帶流量及粉絲的名人,就是希望能夠讓投資人即使在沒有專業知識背景之下仍舊會因為對名人的支持進行投資行為,而新加坡政府認為,若投資者在缺乏足夠專業知識背景底下妄下判斷而造成財務上的鉅額損失,恐造成長遠的社會負擔,因此在此文件中特別將有「誘因」之嫌的推銷手法做一定程度的監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過去服務商為了提升交易量以及讓加密貨幣的入門門檻減低,時常使用免費代幣或者是空頭禮物作為誘因,而這些在此次的文件中也提及未來應該禁止。
(三)散戶不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加密貨幣的服務
由於新加坡府未對此項目明文說明,不過透過他國的例子可推測其因可能有三。首當其衝的是擔心加密貨幣有洗錢的疑慮,另外認為信用卡主要功能為「支付工具」而非投資工具,因此不應將信用卡拿來進行高風險的投資或者是高投機的交易,除此之外,若幣圈市場一夕間潰跌,可能造成大量信用卡持有者賴帳不還的狀況出現,近一步破壞金融生態系的穩定。
以上是近期新加坡針對加密貨幣所提出的幾項監管策略,不過較為人詬病的是,新加坡這次針對加密貨幣的幾項監管策略可以看出此次的修改是針對「散戶投資者」做出的收緊監管,而未來若真正將其制定成條例是否將造成散戶與專業/高淨值投資人及機構有機會不平等的狀況還有待觀察。
*高淨值投資人:
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的定義,倘若個人資產淨額應超過新幣 200 萬元(其中個人主要居所的淨值上限為新幣 100 萬元),或金融資產淨額超過新幣 100 萬元,或過去 12 個月的收入超過新幣 30 萬元及稱作「高淨值投資人」。
如何將數位資產的運用推向主流?
無論是香港近期對數位金融市場所做出的各項政策推動,又或者是新加坡推出的專案試點計劃,以上皆可看出兩地試圖讓原先在特定族群活躍的投資市場逐漸能夠成為大眾的主流。從政策的制定、修改,讓數位資產這樣新型的資產類型能夠因為更清晰明瞭的權利義務分野,保障持有的穩定性。除此之外,藉由公部門及私部門的聯手更能讓法案更有效率的推展,並且能在防止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狀態下依舊充份發展,並探索數位資產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數位資產未來能否如同傳統資產一樣保有權利義務,這都需要藉政府及民間的力量讓新的資產類型從小眾推向主流,也必須防止過於空洞的敘事,避免重蹈覆徹。唯一能夠應用在現實經濟中的才有機會大眾化,相反的,如何在未來讓現實資產也能代幣化,讓現實與虛擬能夠相互鏈接,才能讓更多人對於擁有數位資產有更「非買不可」的理由。
馬克碎念
不論香港抑或是新加坡,從各方面政府對加密貨幣的關注都可以看出數位資產儼然已成為一項未來不可忽視的重要資產,兩國皆希望由政府的介入讓這些資產有最後一道防線可以依靠。而這些政府主導的政策上也更容易吸引加密貨幣產業的聚集,因為相對於其他國家,會更容易獲得金融與法律資源的優勢。
過去台灣也積極地爭取成為亞洲金融中心,不過在政策的引導上相對落後,雖然多次都有立委呼籲政府要進行跨部會協調,以便確定數位資產的法律定位與主管機關,但直到目前為止都尚未有明確的方向。馬克認為台灣在相關政策上可以先以保護民眾的法規為優先的協調的方向,再來逐漸完善數位資產的法規。
或許還是有些人在質疑數位資產到底是炒作還是未來趨勢,但對於數位資產基礎建設的投入,已經從過去的民間機構轉變成政府主動去主導,這些也代表長期趨勢的改變,大家可以繼續多多關注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