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稅金,或者有資格購買房屋,又或者因為債務過多,而將原本名下的房產,利用借名登記的方式,轉至他人名下。但是這樣的作法會造成什麼問題嗎?其中有不少人都因此感情破裂了,為什麼?
指的是將你的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但你依舊保有財產的使用權,可前提是必須與他人約定好,以此達到你想要的某種目的。
借名登記的財產可以是房屋、土地或股票,即便財產在他人名下,但實際上依舊是你的,可是這會造成什麼問題嗎?
其實很難講,雖然你與他人的約定,在法律上是會承認的,可一旦你們沒有簽訂契約,對方翻臉不認人,那麼房屋就可能直接成為對方的產物,畢竟財產是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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