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部份證供誇張失實不可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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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探案實錄 部份證供誇張失實不可信(1/3)


https://youtu.be/9ep_MUmXsUY


戴志偉1971年出生,專上教育程度,在電器傢具連鎖店DSC德爾斯,任職售貨員,月入約一萬五千元。


區玉珊(CATHERINE),1972年出生,中五教育程度,於大埔拿打素醫院任護理員,月入約一萬六千元。


戴志偉與區玉珊結婚後,1999年以二百四十五萬元,買入大埔富萊花園單位。

2002年以一百四十萬賣出,帳面蝕一百零五萬。

7月,區玉珊被法庭頒令破產。


戴志偉有兩項盜竊案底,2003年年底被法庭頒令破產。


戴志偉與區玉珊育有三名子女,分別誕於2001年、2003年、2008年,一家住大埔昌運中心一個單位。


2009年10月底,戴志偉委託僱傭中介公司,要求聘請無經驗印尼傭工。


印尼女傭蘇珊娜(Susana),應聘到昌運中心,戴志偉拒絕接納,蘇珊娜在宿舍住了二十天,戴志偉才讓她到昌運中心工作。


區玉珊刻意弄濕蘇珊娜的胸圍,以「洗咗唔乾」為由,不准她穿胸圍。


蘇珊娜經常遭虐打,包括遭地拖棍「狂隊」,被逼飲拖地水。


蘇珊娜以簡訊向同鄉申訴,說被當作牲畜看待,希望同鄉幫她逃離魔掌。


2010年4月,蘇珊娜逃離住所後報警,向警方投訴戴志偉,在家中從後攬緊她摸胸非禮,戴志偉試過只穿內褲,吻她的前額,她感到很惡心。


戴志偉最終洗脫非禮罪,蘇珊娜透過勞資審裁處,向戴志偉討回約五千元欠薪。


卡蒂卡(Kartika Puspitasari),1983年在印尼爪哇島偏遠鄉村出生,父親早逝,家中沒有田地可耕作。


2003年,卡蒂卡隻身離開家鄉,到馬來西亞當外傭,賺錢供養患癌病母親與弟弟。


2010年,卡蒂卡回鄉結婚,生下女兒不久,丈夫猝然去世,卡蒂卡將女兒交由母親照顧,向中介公司申請到香港做傭工。


5月,戴志偉委託僱傭中介公司,要求聘請無經驗印尼傭工。


7月12日,戴志偉與區玉珊透過僱傭中介公司,聘請卡蒂卡。


卡蒂卡能操英語,略懂廣東話,不了解在香港打工權利,沒有親友可以求助。


馬來西亞的外傭,沒有統一薪金,沒有法定假期,卡蒂卡以為香港也是一樣。


區玉珊與卡蒂卡,訂立為期兩年僱傭合約,月薪三千五百八十元。


僱傭中介公司將卡蒂卡的護照,交給區玉珊。


卡蒂卡在昌運中心,照顧戴志偉與區玉珊三名子女,三名子女稱卡蒂卡做「大嬸」。


8月,中介公司為卡蒂卡取得身份證,區玉珊與卡蒂卡一同上中介公司領取。


約一個月,區玉珊透過電話,投訴卡蒂卡工作不清潔,中介公司職員到昌運中心,卡蒂卡外表、對答屬正常,沒任何投訴,無傷勢。


10月下旬,卡蒂卡隨戴志偉一家,搬到大埔太湖花園八座七樓一個單位。


卡蒂卡每晚睡在廚房,戴志偉警告不可與外界任何人接觸,沒有解釋原因。


卡蒂卡首七個月薪金中,每月需繳付三千元償還印尼僱傭公司,戴志偉聲稱會將錢直接交給中介公司,沒把餘款五百八十元交給卡蒂卡。


中介公司與戴志偉及區玉珊失去聯絡,同時接獲印尼僱傭公司通知,卡蒂卡沒有依期償還中介費,中介公司職員到大埔警署備案。


2012年9月28日,卡蒂卡跟隨戴志偉一家,搬到大埔泰亨村泰亨豪園二十三號地下一個單位,卡蒂卡每晚睡在廁所馬桶。


戴志偉租住的單位,月租八千元,業主文先生為退休公務員,患糖尿病、肝炎、肺病等,每月藥費開支二千多元。


文先生任職清潔工人,月薪為最低工資七千多元,要供養讀大學兒子,靠租金收入幫補。


10月9日早上七時二十九分,卡蒂卡離開泰亨豪園,到印尼駐港領事館求助,晚上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急症室求診。


急症室陳耀光醫生檢查後,發現卡蒂卡嘴唇有瘀傷,左眼周圍有瘀傷,前額有多道舊疤痕。

左手臂及腹璧有多道舊疤痕,右手臂有多道舊燒傷疤痕,雙腿有多道舊線狀疤痕。


10月11日,卡蒂卡在領事館職員陪同下報警求助。


卡蒂卡對探員說,2010年10月下旬,與戴志偉一家搬到大埔太湖花園。


搬進太湖花園後某一天,卡蒂卡做錯事,區玉珊以衣架和沒鞋跟的鞋,猛力打在她的後腦位置,引致流血和紅腫。


卡蒂卡每晚被索帶捆綁手腳,坐在坐廁上,區玉珊經常以衣架和鞋打她。


某一天,卡蒂卡被捆綁於廚房椅子,戴志偉以一條長達兩呎半單車鏈,打在卡蒂卡左後背和中間位置各一次,留下疤痕。


某一天,區玉珊以鞋打卡蒂卡口部,引致內唇流血、牙齒疼痛,留下疤痕。


某一天,卡蒂卡以燙斗燙完衣物後,區玉珊以尚有熱力的燙斗,壓在卡蒂卡右邊臉和右手手肘上,右邊臉上留有一處呈三角形疤痕,右手手肘有一處呈啡色且具闊度疤痕。


某一天,卡蒂卡面向浴缸,區玉珊從後把她推前,卡蒂卡鼻樑撞在水龍頭上,引致流血,留下疤痕。


某一天,區玉珊把卡蒂卡帶到廁所,剪掉她的頭髮。

數個月後,區玉珊要剪掉卡蒂卡頭髮,拿出一把鎅刀,亮出刀片指向距離只有一呎的卡蒂卡,以英語說:「If you don’t cut your hair

I’ll kill you!」

以鎅刀割傷卡蒂卡左上臂和左腰間,留下疤痕。


2012年6月27日早上,戴志偉一家離港到泰國旅遊,卡蒂卡被捆綁在廚房一張椅子上,戴志偉臨行前,沒留下食物和食水。


7月1日晚上十時五十二分,戴志偉一家返回住所後,將卡蒂卡鬆綁。


7月,卡蒂卡僱傭合約屆滿,自上任以來從沒領取過任何薪金,沒獲得任何假期,雙方沒有正式續約或訂立新合約。


某一天,卡蒂卡被捆綁於廚房椅子上,區玉珊以單車鏈襲擊卡蒂卡的口,導致一隻門牙崩了,後腦和左後背亦被打,留下疤痕。


9月28日,卡蒂卡跟隨戴志偉一家,入住泰亨豪園。

戴志偉及區玉珊棄掉卡蒂卡個人物品,包括衣服和內衣褲。

區玉珊為卡蒂卡提供不合身衣服,包括幼女的衣服,没有內衣褲,工作時穿上以透明膠袋剪裁而成衣服,穿上紙尿片。


卡蒂卡很多時每隔三天才有食物吃,戴志偉餵她吃鹽,把她的頭按進坐廁喝水。


戴志偉及區玉珊外出時,以索帶把卡蒂卡綁在廚房一張椅子。


區玉珊警告卡蒂卡不可與外界接觸,不許與家人及任何人溝通,卡蒂卡沒有手機或電話卡,泰亨豪園單位沒裝置固網電話,卡蒂卡一直與外界隔絕。


10月9日早上,戴志偉發現卡蒂卡腳上索帶鬆了,懷疑她企圖鬆綁逃走,揮拳襲擊她左嘴角三次。

以英語威嚇她:「If you run away, I’ll beat you ,and take off your teeth!」


戴志偉帶子女離開寓所上學,獨留卡蒂卡與幼女在家,卡蒂卡連人帶椅子,跳到大兒子房間取得較剪鬆綁,卡蒂卡趁機逃走,向領事館求助。


戴志偉十歲的次女對探員說,她與父母因語言問題,難與卡蒂卡溝通,關係不太好。

住在太湖花園時,多次見過卡蒂卡被綁在椅上睡覺,她向母親查問,母親說因「驚姐姐偷嘢」。


遷到泰亨豪園後亦見過相同情況,母親指卡蒂卡曾偷竊,起牀時已見卡蒂卡在工作,不知她何時鬆綁。


2012年10月12日,警方拘捕戴志偉與區玉珊,警員於泰亨豪園拍攝了九張相片,女警1481為卡蒂卡,拍攝四十三張傷勢相片。


法醫科(新界部)潘偉明醫生,檢查卡蒂卡體格,發現共有四十五處新舊疤痕。


卡蒂卡左前臂外側、手腕外側和背,左右小腿外側和腳踝,有數條橫向平行線狀疤痕,部份傷痕正在癒合中,顯示損傷形成不足一星期。

傷痕形態吻合被繩索捆綁可能,鑑於傷痕癒合程度不同,估計被捆綁次數應多於一次。


法醫向探員解釋,疤痕形成一般是當整層皮膚,被外力衝擊導致破裂所致。

人體皮膚分表皮和真皮兩層,整層皮膚是指表皮和真皮,當整層皮膚破裂,癒合後便會產生疤痕。


有些疤痕較為明顯,取決於癒合時組織增生多寡。


傷口可由鈍力所致的裂傷,或銳力所致的割傷,割傷的疤痕會較具規則和呈直線狀。


從疤痕色澤深淺,可分辨出損傷造成的時間不同,卡蒂卡部份疤痕尚有結痂情況,屬近期傷口尚未完全癒合。


卡蒂卡右邊臉下方,右顎角前有一個4 x 2厘米,狀似三角形淺色舊疤痕。

右肘內側有一個7 x 1.5厘米啡色疤痕,兩處傷勢可以燙斗造成。


有些疤痕分布,位於自己觸摸不到位置,形狀大小亦不一,這些傷勢由自殘造成的機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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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而不作 貼近真實 frogwong於1980年開始從事傳媒行業,由紙媒(報章、雜誌)記者晉升至總編輯。 2015年退休離開傳統媒體,進入自媒體領域,創辦山寨廣播。2022年開始述而不作,搜集公開資料,去蕪存菁,用最貼近真實方式,還原歷史。 山寨廣播網站 frogw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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