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都在做一些事。有許多是例行公事,比如說起床、刷牙、吃早餐;有些是特別安排的、與平常不一樣的事,比如買杯咖啡、逛街、看風景。不論特別安排,或是臨時興起,總之,每天要做許多決定,做許多事。
在例行公事之外,根據自主意願自主決定,做對自己好的事,是很重要的。在這個世界忙碌的生活中,人的生活像齒輪一樣,被別人帶著走,自己轉著,也轉著別人走,似乎都是「被決定」。時間是「別人的」,而不是自己的。如果真的可以自己做決定,由於長期的生活習慣,所下的決定也經常為著別人,為著老闆、為著家人、為著某一個人,卻不是為著自己。這種「只為別人」而做的決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會讓自己喪失自我,並且感覺疲累。
妳只要花一點點時間,「為自己」下決定,為自己做一些事,就會不一樣。當妳看到這一段文字的時候,請在心裡規劃一段時間,最好就是今天,就在當下,為自己做一件事,就算只是很小的事,也能從這裡獲得小確幸的幸福感!
那麼,我今天打算做什麼事呢?我今天決定在工作完之後,讓自己好好的休息,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做,也是我能夠決定的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