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上,我很早熟也很晚才知道一些事!
永遠記得五月,我第一次牽著女孩的手,去書局幫她挑一本詩集。
而我以為男女間就是這樣了,這樣就可以共渡一生!我很努力的模仿那本詩集的文風,想要寫一本完全類似的書送給她。
詩集只寫了三分之一。因為一年後,有位跟我很親近的男同學,讓隔壁班的一位女同學懷孕了。所以我就被歸類了!從此清純的女孩不敢靠近我,我也就離開了高中,用同等學歷去考大學,重新再過我的學生生活!
畢業後,我把寫過的不完整殘集,寄給了曾經的女孩。知道她又早有了一位男友,也論及婚嫁了,我才敢再尋覓另一段感情。
情債真的很難還啊!所以我不太敢輕易相虧欠。因為不知道什麼樣才不算負了別人。網路上有句聽說是弘一法師說過的:相見是因為虧欠,離開是因為債還清了!這句話真的是李叔同說的嗎?因為有點太渣了!
有沒有還清,不是自己說了算!所以別沒事去沾染,
五月啊五月,又是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