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於鸞書拱衡雜誌322期2頁)
昊天紫綬靈修院子貢仙師 降 108.8.27
釋疑─至誠
世人在日常中,遇事第一反應,是此事需「多少錢」能解決;若親近廟堂道場之善眾,乃至修行之人,一旦知有因果或冤親、靈障討報,第一反應亦是「多少功德金」可以和解?眾生此一認知或心態、直覺反應,當然沒錯!可是,為何不是當下反應要「再圓滿」,並且使受害一方願意無怨尤、恨戾,釋去心結?
因為眾生遇事,大多有一通病:能力所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下想到就是:多少錢可以解決?但是多少錢,又非自己可以決定,因而託人出面協調;絕大部分託項於有名望、有權勢之人居間協調。人世間事務大多如此,倒也無可厚非;但是,在討報之因果靈障乃至冤親等,無從溝通協調,因此絕大多數都是呈問有辦聖事、濟世之宮堂鸞門。
於是乎辦事道場,常常可見善眾問事:要解此因果、或和解、保調冤親靈障需要多少功德?乍看也沒錯,我想和解,但不知道準備多少功德?因而求問神聖,於情、於理悉皆合宜;吾雖不致斷言如此有錯,但卻要點出眾生最為疏忽,但卻是最關鍵之重點──至誠。
何謂「至誠」?乃自己最真心之懺悔認錯,願彌補。所以至誠,最淺白解釋即是自誠;自己真誠面對錯誤,進行補救方法。試言,一位冤親、一位靈障所受害是一條(靈)命,俗云:「最難償還是命債」,總不能一命抵一命,於事無補!因而末法期間 昊天慈憫,故降殊勝法門──以保調代替以命抵命。雖傷其實質生命,但渡其不朽之靈命,亦屬挽回其命之良方!
關鍵即在:如何當下以自誠之心,釋彼積深之怨戾?所以吾之重點、要闡述之論據核心──在眾生知悉因果冤親或靈障討報之當下,無需去思考要多少功德去和解;只要立時發心,決定要以多少功德迴向,誠懺祈求和解;雖然結果俱是功德迴向,但是效益迥異!
因為一念至誠、毫無其他雜念,如此功德是真功德,可以超越明訂之「多少善財佈施、即得多少功德」之窠臼!更因為至誠上達九芎,其所行造之善可以加計,使受迴向者一筆功德,更有福德之加計,則化冤釋怨之力倍增!同樣功德,初心不同,眾生何樂不為?思量、再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