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啟事:本文內容之人、事、時、地、物皆和「現實地球世界」無關。
令人想像不到的事件,或許你我周遭正在發生,因此吾人不可不慎,必須時時心存警惕。
每一則事件,背後皆有一個發人省思的故事。
「社會秘密事件的觀眾您好,我是主持人蜜咪。」一名女主持人開始介紹。
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名葉姓未成年人,無照駕駛父親的小客車,載著一名女性友人,於凌晨時發生車禍,失控撞上前方兩輛機車,還波及到路人。
本起車禍造成兩名機車騎士死亡,小客車駕駛和車上女乘客、以及三名路人受到輕傷。
警方對未成年駕駛施以酒測,並沒有發現酒精反應,警方研判肇事原因為不熟悉車輛操作。
根據民法規定,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如侵犯他人權利,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死亡的機車騎士家屬,向該名未成年駕駛及其監護人請求賠償。
少年的父親表示,該車禍發生在少年18歲生日當天的凌晨,主張少年當時已經成年,父母親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詳細釐清車禍發生時的時間。
根據調查,發現葉姓少年是在夜晚11點59分59秒時,撞擊到第一輛機車,凌晨0點0分1秒時,撞擊到第二輛機車。
承審本案法官判決,第一輛機車被撞時,葉姓少年未滿18歲,因此葉姓少年父母親,須負擔第一輛機車騎士死亡之連帶賠償責任。第二輛機車被撞時,少年已經滿18歲成年,具行為能力,因此父母不須負擔第二輛機車騎士死亡之連帶賠償責任。
在這場事故中,兩台機車只差了兩秒的時間,但是兩位機車騎士的判決結果大不相同。
主持人在此提醒,未成年請勿無照駕駛車輛,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安全要注意,以免發生車禍,害人害己。
「謝謝您的收看,社會秘密事件,下回見。」女主持人鞠躬說著。
事件情節:
這天晚上的時候,十七歲的小葉開著車,載著剛從網路認識的十七歲少女小蔡,奔馳在馬路上。
「你不是說你才十七歲,未成年開車沒關係嗎?」蔡姓少女坐在副駕駛座,一邊詢問小葉。
「沒差啦,明天是我生日,過了晚上十二點,我就成年了,而且我常看我爸開車,開車很簡單的。」小葉一邊開車,一邊帥氣地對身旁的小蔡說。
「你生日啊?生日快樂!我們待會要去哪裡?」小蔡對小葉說。
「慶祝我生日,晚上妳陪我一下好不好?」小葉說。
「你要我怎麼陪你?」小蔡詢問。
「就…我們找個汽車旅館,然後…那個。」小葉笑嘻嘻地說。
「色狼!」小蔡說。
「好不好嗎?」小葉詢問。
「也是可以啦…」小蔡害羞地回答。
「耶!爽耶!」小葉開心地說。
「你是很想要是不是?」小蔡邊說,一邊伸手過去摸了小葉的下面。
「哇…硬梆梆的耶。」小蔡驚訝地說。
「嘿嘿…被妳發現了。」小葉有點不好意思地說。
「不然我先幫你一下好了。」小蔡說。
小蔡拉開小葉的褲子,把頭靠了過去。
小葉一邊開車,一邊說:「喔…不行了…」
小葉一恍神,這時才突然注意到前方號誌是紅燈,而且前面有兩輛機車停著在等紅燈。
「啊!」小葉大叫。
小葉緊急踩煞車,可是還是撞了上去。
強大的撞擊力,造成兩名機車騎士當場死亡。
「啊!好痛…妳咬到我了!」小葉痛苦地對小蔡說。
「夭壽哦…怎麼開這麼快?都沒有在看紅燈的。」路人驚叫著。
(AI繪圖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