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檨仔仙在餵狗,警察請他去派出所坐一下。那個警察也是庄頭的人,年輕人,算他的姪子輩,就算不同姓也要尊敬,一定要用請的,站旁邊等他餵完狗。
檨仔仙餵狗慢吞吞,故意的。他把肉粥倒進碗,熱氣冒出,那五隻狗挪動,等不及,但是誰沒坐住,檨仔仙立刻大力拍狗嘴,還從口袋抽出一條山豬尾巴,用來羞辱,「你們做狗,就做好狗,不要做政府的狗,聽懂沒有?」待他滿意,拍兩下手,五隻狗才敢動口。
檨仔仙早上沒吃,胃在痛,看得津津有味。
他們各騎一輛機車,去派出所的路上都沒人,用喊的溝通。警察說等一下是調解會。調解會是什麼,檨仔仙不懂,只知道又有人找他麻煩,猜是文龍。「文龍應該打,他有收他們的錢,別怪我揍他。」警察說文龍是欠揍,但不是他,「他哦,怎麼敢找你,文龍的龍骨水都滴出來了。」
檨仔仙到了派出所的門外,往內看,是他的三個妹妹。
「妳們,在這裡幹嘛,還在吃。」
三個阿桑排成一列,不怕他,嗓門也不小。
「文龍的事,要不要追究,就看你要不要調解。」大妹說。
「爸爸留下來的地,我們也有一份。」二妹說。
「你長期霸佔!」小妹最激動,她丈夫就是文龍,「還可以告你傷害!」
檨仔仙轉身要走,被派出所所長擋住,他端著茶,請檨仔仙喝完再走。
「不喝,不舒服。」
所長換成溫開水,又端上,檨仔仙於是坐下。
檨仔仙聽他三個妹妹講,遺產必須平分給子女,這是法律規定的。但檨仔仙怎麼也聽不進。他不可能把祖先傳下來的地分給她們。她們跟他不同,他是長子,他一出生就被揍,長子必須忍,要上山,割草,拔菜,包果子,要在山上獨自過夜,睡覺手要握住刀。初中讀沒多久,他就被阿爸叫去做工,去搬米,去搬魚,過幾年去工地搬水泥,去鐵工廠搬鐵桿,還開堆高機搬貨櫃,後來出事,別人移貨櫃沒看到,右手被夾扁,從此缺兩根手指。他領了紅包回家,被阿爸知道再被踹出家門,只能在鐵皮屋睡。而且還是要上山,改左手拿刀,照樣要搬重物。一直到阿爸過身,三個妹妹連噴農藥都沒噴過。他年紀大了她們十歲超過,他賺錢供她們讀書,這三個讀到高中職畢業的人,現在要分地,該分地的是他的弟弟,但他十四歲就去見阿祖。後來才知道,他弟弟讀預校的時候溺斃,有長官拿白包來,被阿爸拿棍子打。檨仔仙握著茶杯,一口也沒喝,她們講了半小時,他一句也沒聽。
所長請她們休息一下,換檨仔仙發表意見。
「在這種地方,我什麼都不說。」
「這裡是協調會,你為什麼不協調?」大妹說。
「回去庄頭講。」
「這裡有什麼不行,這裡不是庄頭?」二妹說。
「不是,這裡不是,妳們有多丟臉知道不知道!」
「你才丟臉!」小妹拿起桌上的法律書籍,「講這麼多,你到底有沒有聽懂?」
「我不用懂。」
「你知不知道法律是什麼?」
「那是狗在用的,妳們三個,是什麼人,政府的狗!」
三姊妹跳起來,要打架。所長夾在中間勸阻,年輕警察伸手按住檨仔仙的肩頭。檨仔仙撥開他的手。
「在山上,你這樣,是要被斬。」
檨仔仙的聲音帶有權威。他瞪了他們,放下茶杯。走了。
過幾日清晨,他騎摩托車去拜拜,被車撞,摔入田。三個人下車,在施肥的稻田裡,打。
被揍的過程中,檨仔仙想換氣又想笑,因為鼻子癢,那條山豬尾巴落在臉上,鑽進鼻孔了。他的雙手被人踏住,滿臉泥水,連那三個人的臉都沒看見。不論怎樣,他們就是政府的人,一定是,就連他的三個妹妹也都變作是。他一定要這樣想,越想就越爽。
文/圖:張原通
部分情節參考吳雅雯《先自己自己,再一起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