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開發新客戶,在求職網更新了個人履歷。
恩..這篇應該放「日常」嗎?
總之就有個品牌設計公司找我去面試。我有在訊息中先表達自己是希望以專案的方式合作,對方回覆希望以正職為主。
但我還是覺得可以去談看看。
面試那天,進到該公司後,對方帶我到會議室,拿了一份正式的履歷請我填寫。開始面談我也拿出自己帶的履歷和作品集,並開始自我介紹。
老實說有點緊張…,在講的過程都聽到自己的聲音在發抖..。我在自我介紹中提到希望以專案的方式合作,而對方也表示如果是這種方式,就是單純的看作品成熟和完成度,然後也輕鬆的提到:「如果是專案的方式那很簡單,就是看作品,我們可以輕鬆一點」。
對方應該也感覺到我有點緊張哈哈哈。
這次帶的作品集是舊的,內容大概是兩三年前的東西,也就是上一間公司做的設計。新的作品集正在製作。
對方大概瀏覽了一下,然後就說還是要看最近的作品。好在我有弄一個個人網站。用手機連上我的網站,並將螢幕分享到會議室的電視上。
過程大概聊一些我的工作流程、強項、網站上幾個專案的介紹。
然後對方也介紹了自己的公司,面對的客戶、業務、品牌設計流程等。
我問了些問題,對方問了些問題,總的來說,我覺得這次面試還算順利。
接下來進入反省模式。
這個面試,讓我感受最深就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我對自我設計的定位,目前是以品牌設計為主,網站呈現的內容、自我介紹都是談品牌設計。當然因為對方提出的職缺就是品牌設計師,所以我們專注在談這塊也是合理。
但當對方開始介紹自己的公司時,就讓我覺得..規模完全不一樣。對方的客戶都是大品牌,比如特斯拉、nike、蘋果等,也提到一開始的市調和策略擬定,大的專案會長達好幾個月才進入到設計的環節。而對設計的要求也是世界級的,因為客戶都是全球知名的品牌。
雖然事後想想,覺得雙方面對的市場不一樣,對方面對的是大品牌、大公司,我面對的是小品牌或新創,所以規模不一樣很正常。但就是有種「開了眼界」的感覺,看到真正的大品牌公司長什麼樣子。
然後新的作品集還是要盡快生出來。
一開始是覺得邊尋找機會邊做,但經過這次經驗,拿舊的東西真的是..,有種不尊重對方的感覺。應該說看到網站上的作品後,對方才覺得「這對我來說有價值」。
也因為這次的面試,讓我的作品集..,對於製作方向又有各種不同想法..。
這次面談的對象是設計公司,設計公司通常要看的是專案執行狀況,包括碰到什麼樣的挑戰、設計過程、執行結果、強項等。而一般對設計有需求的,不管是客戶還是公司,他們想了解的是你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對他們的公司提供什麼樣的價值等。
現在在想是否..要做兩個版本?還是有辦法將兩者合一?
這次履歷表用的是之前個人專案做的通用履歷表。主要是時間上有點緊迫,沒什麼時間去想個人履歷表要怎麼做,所以就直接用了之前做的。而我因為好奇,問了對方覺得這個履歷表怎麼樣,也稍微簡單介紹履歷表專案。
對方認為版面沒有問題,資訊都很清楚呈現,就是體驗上有點草率的感覺。這次這個履歷表用的是一般印表機、一般 A4 紙,印了兩張,其中一張印的有一點點歪,我有發現,對方也有發現。對方表示設計師的履歷表最好還是要稍微講究一點。
恩..沒有理由。
新的作品集本來預定是用 A2 的銅版紙,摺成有八頁內容、A5大小的方式來製作。主要是預算問題所以用這種方式。我也想用各式各樣的花樣,但沒有預算好像也..恩..。還是再增加一點預算,用好一點的紙?
這次面試大概這樣,其他沒什麼問題,因為就是談自己的專業,談對設計的想法等等。
恩..繼續努力。
前陣子在 FB 看到有個在徵平面設計的廣告。這種內容不是第一次看到,我之前也有尋問過,模式一模一樣。他會先要你加一個 line,然後可能依照專業不同,會有不同的審核,像我是做平面設計,就提供自己的作品集。然後審核過會加入一個群組,大家都在這個群組裡。
進到這個群組稍微瀏覽了一下,發現好像是一間旅行社經營的。有時管理員會發布一些有關旅行相關需求的內容,比如飯店評價、徵導遊等等。也有些設計需求,還有其他東西,老實說沒有很認真看。
平常有其它事要忙,沒有太關注那群組。
然後某天晚上想到要看一下那群組有沒有發布什麼新的需求,結果看到一個很可疑的東西。
有個人寫了一大段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投資五百萬,獲利三千萬」,然後發布了一張存款餘額有三千多萬的照片。
這群組大概三百多人,大多數人都相互不認識,有點像 FB 上面的社群那樣。當看到那個訊息我就在想:「這是在幹嘛?」,然後就傳了訊息:「詐騙?」
之後就開始,有點爭執的感覺。我覺得「投資五百萬,獲利三千萬」不是小事,如果你真的要在一個陌生的群組發布這種訊息,應該提供更多資訊,表示這是「正當、有法律依據」的投資。另一組人則覺得我的質疑不合理,認為我應該要自己去查證,且說這個投資是跟經營該群組的旅行社的執行長合作的,直接去問他就好。
搞到最後我覺得吵這些東西一點意義都沒有,就直接離開了群組。
過了大概五分鐘左右,群組的管理員密我,老實說現在想想,他就是來吵架的…。總之他也覺得我的質疑不合理,而我覺得應該解釋的是負責人而不是我。
然後對方就直接出大招,說要告我。
阿~有夠麻煩。
我在過程沒有口出惡言,沒有用情緒性字眼,雖然可能用「質疑」的方式可能讓對方感到不舒服,但我覺得我應該沒有犯任何法,所以就算他說要告我,我也就「好喔」。
雖然是這樣講,還是有點怕怕的。
所以之後就去問了一下有法律專業的朋友,大概跟我講了一下如果對方決定要告我,之後的流程是怎麼樣,對方可能是告妨害名譽或誹謗。我之所以會去問我朋友,主要是我在之前那個群組沒有截圖就退出了,所以如果真的上法院,可能會處於劣勢。
我朋友也說這種案子之後可能會走民事訴訟,但這些都是半年後的事,因為在這之前警察也要先初步調查什麼的。
友人建議冷處理不要理他,但我一想到這段期間腦袋要為了這件事煩惱,一想到半年後要跑那些程序,就覺得非~常浪費時間又麻煩..。
所以就直接和對方執行長聯絡。結果執行長意外中的好溝通!從他的訊息,沒感覺到有什麼怒氣,而是有點像調解人那樣,而我也表示希望雙方把這件事放下,各自過各自的生活什麼的。
我們兩個簡單的講個幾句這件事就解決了。
事後開始想東想西。
在想我平常好像蠻常「質疑」各式各樣的事情。對某件事感到好奇有疑問應該是好事,但用質疑的方式好像就不太好?重點好像是表達方式?或許一開始就不應該直接用「詐騙」這種字眼..?
這也讓我覺得,遇到那種,很可疑的內容,要默不吭聲嗎?
像這次提出疑問後發生了各式各樣的麻煩事,大概兩三個小時都在處理這件事,處理得不好還有可能會上法院變得更麻煩。
阿..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