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2038年的台灣,我們的法律該做哪些改變?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1. 數位時代的資訊與AI法律

  • AI生成內容標示與責任法:生成式AI(像我這樣的系統)崛起後,假新聞、深偽影片、AI詐騙猖獗,台灣目前幾乎沒有針對這類風險的法律。
  • 個資保護全面升級:現行《個資法》已落後歐盟GDPR、韓國等地,需要更高標準來應對企業與政府對資料的濫用。


🏙 2. 房屋與土地正義改革法案

  • 空屋稅法實施(目前只是地方實驗):用來打擊炒房、囤房,但需全國推動且避免稅制設計被財團操弄。
  • 預售屋全面透明交易法:目前預售亂象(高額裝潢費、紅單炒作)嚴重,應立法要求成交價格即時公開、預售買賣履約保證等。


👥 3. 勞權與新型態工作者保護法

  • 外送平台與自由接案者的勞動保障法:Uber Eats、Lalamove 等 gig worker 沒有勞保、沒有職災保障,必須修正《勞基法》或另立專法。
  • 過勞罪或責任制限制法:目前許多白領過勞致死案例卻無法律可依。


🎲 4. 高風險娛樂產業監管試辦條例

  • 線上博弈管理法:目前大量線上賭博實際在台運作,但法律處於「不合法但無法管」的狀態。
  • 性產業合法化試區法:與其放任黑市存在,不如立法嚴格管理、保障從業者安全與權益。


🌱 5. 氣候變遷與永續相關法律

  • 碳費收取與排放權交易法:雖然台灣已有《氣候變遷因應法》,但碳定價、企業排放配額等還不夠具體。
  • 建築節能強制法:新建物必須達到節能標準,補貼太陽能、自給自足建築等。


💬 6. 網路言論與仇恨言論界定法

  • 現行言論自由保障很高,但面對假訊息、造謠、網路霸凌或仇恨言論(如歧視外籍勞工、LGBT族群)常難處理,應考慮立一部專法來平衡言論與責任。

 

一、提升「法律執行力」:不是法條多,而是能執行

📌 改革重點:

  1. 法規簡化與現代化
    • 太多法律條文過時又複雜(例如某些《地方自治法》《都市計畫法》),基層公務員搞不清楚怎麼用。
    • 應該推動「法規鬆綁與整併工程」,讓法律精簡清楚、執法人員敢用。
  2. 執法透明與數位化
    • 用科技提升執行效率,例如交通違規可視化舉證、違建即時通報系統。
    • 建立「違法不報=瀆職」的責任機制,杜絕基層官員裝傻。
  3. 強化「責任政府」制度
    • 誰訂法、誰執行、誰負責要清楚。否則永遠「有法但推不動」。
    • 落實「績效問責」,將執法成效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


📚 二、加強「公民教育」:不是灌輸,而是培力

📌 推廣策略:

  1. 從學校扎根,公民課程實用化
    • 目前中學的公民課太理論、不貼近生活。
    • 應加入法律常識(如消費者權益、交通法規)、公共參與、媒體素養等實務內容。
  2. 社區教育與終身學習
    • 社區大學、公所、圖書館應舉辦「生活法律講座」「公共治理讀書會」等。
    • 用地方語言、案例式講解,拉近民眾距離。
  3. 媒體與網路輿論引導
    • 政府應鼓勵公共電視或 YouTube 頻道製作「法律與社會素養」內容(如「你不知道的交通法」、「詐騙案剖析」)。
    • 合作 KOL 傳遞守法與參與意識。


⚙️ 三、建立「法律與教育連動機制」

  • 立法時應納入「社會教育推動條款」。
    • 例如若推動《空屋稅法》,同時規定教育部與住都中心需設計全民宣導教材。
  • 裁罰同時強化教育。
    • 例如交通違規者除了罰款,也要強制參加一次法規講習(類似酒駕課程)。
  • 設立「公民素養指數」,定期追蹤社會對基本法律的認知與遵守率,作為政策調整依據。


🧭 總結:

法要能執行,執行要靠人,人要懂法,法就得與教育並行。這是一個長期工程,但不能等:

「執行力來自制度;制度運作來自人民的素養;而素養,要靠教育和參與」

 

「制度不小、規則不少、但實際上無人落實」的矛盾狀態,導致民眾常常覺得:「這個國家有法無天,也沒人教我守法。」

 

問題一:資訊傳播落後,法規推廣管道幾乎等於零

  • 多數人對「新法上路」毫無所知,除非你剛好看到新聞、上法院、或中獎(被罰)。
  • 中央政府網站像是為專業官員設計的,不是為全民而設的。
  • 地方政府更是消極,除了選舉文宣,平時幾乎看不到公共政策推廣。

🔧 可能做法:

  • 仿照日本地鐵、韓國街頭的大型公共電視牆,輪播交通法、詐騙案例、環保新規。
  • 建立**「國民法規頻道」YouTube專區**,每週更新5分鐘法律新知,用輕鬆語言與實際案例呈現。
  • 政府與YouTuber合作,讓「守法」也能成為話題,而不是冷門或乏味的東西。


📌 問題二:公共設施不足,沒有地方學習與討論

  • 很多鄉鎮沒圖書館,或有也是「只有書沒有人」的冷清空間。
  • 社區活動中心常變成選舉辦事處,而不是公共教育平台。

🔧 可能做法:

  • 國家級推動「每鄉一館」計畫,仿照韓國「智慧學習中心」與新加坡「社區連結站」。
  • 鼓勵民間進駐圖書館開辦「法律生活營」、「認識你身邊的法條」講座,補助講師費與場地費。
  • **社區型「行動法治巴士」**巡迴偏鄉,用影片、實境模擬、VR法庭教育等互動方式進行推廣。


📌 問題三:法條過多又過時,連公務員都搞不懂怎麼用

  • 台灣有超過萬條法令,很多早期制訂、沒修、沒廢,只是「擺著」。
  • 譬如《懲治走私條例》《電信法》等,內容已不合時宜,但沒人敢廢也沒時間改。

🔧 可能做法:

  • 建立**「法律健檢制度」**,每5年由立法院法律委員會主動清查哪些法令需合併、廢除、或修正。
  • 設立法規公開評議平台,讓民眾可以投票或留言:哪些法條太舊、太複雜、看不懂。

 

 

【建言標題】 強化法律教育與公共資訊推廣:台灣邁向真正法治社會的三大策略

【背景說明】 台灣表面上是一個法治國家,但實際執行與公民理解層面卻嚴重落後,導致民眾普遍缺乏對法律的認知、信任與尊重。現行法規過時、執法機構力有未逮、教育與資訊推廣嚴重不足,成為推動現代化治理的三大瓶頸。

【核心問題】

  1. 新法令資訊傳播落後,民眾對政策與權益缺乏了解。
  2. 多數地區缺乏大型公共圖書館、社區教育空間,無處推廣法治教育。
  3. 法條過多且過時,執法難度高,公民參與法治討論管道不足。

【具體建議】

一、資訊傳播改革:打造全民可理解的法律環境

  • 設立「國民法規頻道」(YouTube/Podcast),定期發布新法推廣影片。
  • 建置大型數位電視牆於人潮集中地區(捷運站、市中心),播放法規宣導短片。
  • 聯合YouTuber、公民團體製作「生活中的法律」系列影片,提高民眾接觸意願。

二、公共空間與終身教育升級

  • 推動「每鄉一館」計畫,設置具有法治教育功能的大型圖書館與社區中心。
  • 發展「行動法治巴士」,巡迴偏鄉進行互動式法律教育(含VR模擬、案例教學)。
  • 公部門與在地講師、律師合作開辦社區法治夜校課程。

三、制度創新:法規現代化與民主參與機制

  • 成立「國家法令健檢委員會」,定期檢視過時、重複、無效法條並建議廢止或修法。
  • 建立「民眾法律回饋平台」,讓全民針對特定法條提供意見、訴求修正。
  • 新法案通過時,應同步提出「民眾教育推廣計畫」,責成主管機關執行。

【結語】 台灣的法治發展需要的不只是更多法律,而是能落地、能被理解、能獲得社會信任的制度。若政府真心要提升治理品質,就應從資訊透明、教育深化與制度創新三方面同步下手,讓法律成為全民參與的工具,而非冷冰冰的懲罰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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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速崩壞的世界裡,我用寫作與創作保存靈魂。真實,不退讓。燃燒,不投降。——TrueMu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