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5/23
序言:近來國際社會重大事件頻出,川大爺、普大爺與習大大各自玩得很花,關稅、戰爭、閱兵一抓一大把;國內亦是政局動盪,各黨派間那是鬥爭激烈,撕裂社會。吾觀此間事,撕裂吾心,痛心疾首,故作此文,以抒胸臆,緩解血壓。
前言:本文主要討論近來轟轟烈的大罷免事件,從法律及道德層面輔以本人想法加以論述,此間必定會有部分立場存在,難以接受者、不願跨出同溫層者請出門左轉不要閱讀,以免跟作者一樣高血壓,此為各位的睡眠品質著想。願意理性閱讀者,作者深表感激,請深呼吸後進入正文。
一、大罷免的背景
自2024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結束後,民主進步黨(下稱民進黨)結束了長達8年的完全執政,雖然其仍然取得總統之位,但立院席次只有51席並未過半。想當然爾,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及臺灣民眾黨(下稱民眾黨)在分別具有52和8席之情況下,必然組成在野聯盟對抗之。於此之後,許多為反對而反對或是互看不順眼之事件層出不窮。國眾兩黨提出的財劃法被民進黨批評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國會改革法案被民進黨強烈反對並聲請憲法法庭裁決多數違憲、大法官人選的人事同意權國眾兩黨對7位被提名人只給一人亮綠燈(但民進黨自己也不同意她的任命,揚言同意她者黨紀處分,因為不分黨派她看不慣都會批評)、憲法訴訟法修法令大法官做成憲法判決門檻提高、國眾立委在預算審議時刪去2075億新台幣令民進黨執政團隊怨聲載道,覺得預算案窒礙難行。其立委亦為執政團隊發聲等事件綜合起來,朝小野大的社會對立愈演愈烈,成為這次大罷免的開端。(現在可以吵架的議題又增加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的修法增加假日、棄保潛逃罪和不法關說罪的制定、還有核管法增加核電業者的執照年限,可能造成執政黨的非核家園政策被影響等等)
二、罷免的法律正當性
1從中華民國憲法(下稱憲法)所保障之人民的參政權而言,憲法第17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第133條云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而人民如何行使其中之罷免權利,因憲法本身之特性僅為對各種人民基本權之保護或限制做原則性、概括性之規定,所以要對人民選舉罷免權利做細節性規範,還是必須由立法院制定法律加以完善整體制度,因此民國69年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後於77年更名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並經歷多次修正後,延續至今。
國中生都知道,罷免是人民的權利,只要是人民選舉出來的公職人員,幾乎都可以被罷免。但罷免也是有要件與規範的,選罷法中的第75~92條為罷免相關規定,其中比較重要的部分是76條第一項所說的提議人名冊(也就是所謂的連署),反倒是罷免理由實際上只是走流程而已,審查時不是那麼重要(主要是因為我選出你不需要理由,我想罷免你當然也不用理由)。當然,連署的名冊或過程不能有任何冒名與偽造之事項,79條第一項法有明文。
因此,看起來大罷免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畢竟死人連署只要剔除後補正就好(刑事責任另究,),所以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但對於整體社會之影響而言,真的是這樣嗎?
三、大罷免情形分析
首先是金錢方面,罷免本來就是勞師動眾且燒錢的社會運動。勞師動眾的問題是其次,畢竟想罷免的人自然會不辭辛勞的出來呼籲和投票。但對於公帑的部分,身為納稅人,自然對其可有所置喙之餘地。罷免燒錢是常識,但究竟燒了多少,不是中選會內部人員,民眾是很難找到資料的。在新聞上有統計,言罷免韓國瑜花了一億多之開銷,作者特別認真查閱了中選會的決算書,在選舉經費上109年度跟110年度確實是差了一億多元(110年包含陳柏惟立委的罷免案幾千萬元),故本文認為罷韓開銷為一億多元之新聞尚屬可信,而立委部分,基本上都是千萬起跳。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特別是這次大罷免要罷的不是一個,而是藍綠兩黨之諸多立委,所以總體花費之高,可見一斑。因此,國家有多少稅收、有多少預算會被浪費,我們不得而知。當然有人會說,罷免是剔除國會雜質,重整民主風氣,這筆錢必須花下去。但我認為這不符合法律上所謂的「比例原則」,有更省錢且對社會影響更小的手段(如:協商、妥協等)而且罷免花的是我們所有人的納稅錢,身為有乖乖納稅的我就會很不爽,但一想到我們有繳娛樂稅,所以還是請他們繼續娛樂我們吧,不要把國家搞崩就好(雖然感覺情況不太妙…)。
次來是罷免權被濫用,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罷免的本意與精神(大眾認知+中選會的介紹承認的)是汰換不適任的公職人員並使其他人能自我警惕,以尋求人民之真意。惟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就許多新聞影片有證,縱使大罷免總統有言其為民間自發性的行為,但柯建銘立委(民進黨團總召)仍言民進黨要作為他們的後盾,(民進黨秘書林右昌)更以民進黨黨部作為收集連署書之基地,甚至柯於採訪中談及其欲做如此大動作,怎麼可能沒跟總統和行政院長通知過。言下之意,整個民進黨中黨主席、閣揆等重要成員,縱其非為主事者或參與者,仍有預見其發生而不違背其本意之想法,否則有話語權者必然會出來發聲(但從大法官人選的同意可以看出民進黨已經不容許自己提名的人有不同的聲音,更毋論自己黨內人士了),故可推知民進黨必然為此次大罷免背後之人亦有所理,有共同行為之決議。雖然總統名義上有召集朝野協商、有公開談話,但本文不客氣的說一句,賴清德是總統也是黨主席欸,權力還不夠大嗎?出來呼籲大罷免不是一件對社會有益處的事情很難嗎?約束黨內同志不要興風作浪很難嗎?由此可以推論賴總統有默默見其成敗之想法(預見其發生而不違背其本意→間接故意)。而又有其中包含柯建銘、吳思瑤委員等人稱藍白毀憲亂政,本文自有理由質疑其居心。因毀憲亂政者,以文意而論之乃係指顛覆憲法秩序與政治體制之穩定。若程序不正當,自有監察院為糾正;違憲者,自有憲法法庭之大法官審理,輪不到區區政黨來置喙。執政者對國家現況不思進取,只想剷除政敵、握緊權利不願放手而非互相妥協、共榮共好、為民喉舌。國將分裂,嗚呼哀哉。雖然就此而言罷免戰爭之開端為民進黨所挑起,但國民黨的應對方式亦是令作者不敢恭維,竟然是選擇也發起動員搞起大罷免,以暴制暴如小學生打架爭吵一般,你敢罷免我我就罷回去、你敢排擠我我就排擠回去。得知此訊息,筆者人都傻了,是看我太無聊,娛樂的力度這麼大嗎?即使不提國民黨所提出之連署明明不是七月還一堆幽靈跑出來,此等舉動非常明顯就是加劇社會與政治對立,本文不認為國民黨的話事者不知道這個道理。為了政治鬥爭而產生的政治迫害與對立,不論藍綠的大罷免不都實實在在往共產黨的政治鬥爭方向靠近嗎?只是他們走的是民主的正當法律程序罷了。民主到極端就是民粹,而民粹和共產主義的極端亦是會雷同的其要達成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剷除非我族類者、打擊異音只為鞏固權力與既有利益,此證藍綠黨爭與共產黨除異己何異之有?
四、本文的看法與解法
其實罷免本即勞民傷財,真的要使用罷免權利,依憲法與選罷法的規定主體也一定是人民而非政黨。故本文認為政黨不應該介入任何的罷免行為,因為政黨出征,寸草不生,政黨出手則必然伴隨黨的意志與利益,致使整個罷免行為不理智也不純粹(本文知道這是理想狀態,但很中肯,而且不會令罷免制度蒙塵)。人民被黨的意志帶了風向,為黨所號召,讓罷免不再是「選賢與能、剔除禍害」而令此等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這已經失去了罷免權的核心精神了。
罷免,老實說本文認為最重要部分的莫過於罷免理由應正當、合理且具公信力而非為了行使罷免權而為罷免行為,形式上審查可以不在意,但人民提出來說服大眾的理由應該理性分析並提出具體癥結點。正因為知道某人做了什麼錯事、不顧人民意見或沒有兌現競選承諾,才能令罷免行為更加具有說服力而減少社會對立出現。其實兩方陣營很多的罷免的理由都站不住腳,比如罷免藍營立委的理由包含藍白修法沒經過討論。拜託,當我們都是傻子嗎?委員會與二讀會是憲法賦予你們立法委員討論的時候,民進黨都沒有辦法出席嗎?有出席的話為什麼不提意見?不是應該出來說:「我們提了什麼意見但完全沒被採納。他們一意孤行並拿出委員會與二讀會的錄影為證」嗎?在那邊說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不是跟你意見不同就不民主欸;再者刪預算問題,就來看看法律規定。憲法第63條,立院職權就有包括預算案,且70條亦有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又觀釋字第391號解釋文有云,立院於預算之審議可得為合理之刪減。
114年刪去預算數額依照立法院公布的數字原先是3兆1325億,刪去2075億元後剩餘2兆9248億(大約數額),但剩餘金額還是比過去113年總預算還要更多,其中被刪去的包含外交部、中選會、國防部、數發部等業務費。本文就有疑問,預算金額有問題致行政作業與政策推行窒礙難行,行政院不能依據憲法第57條所賦予之權提起覆議嗎?還有被凍結的預算,如果你有理有據、據理力爭,立院難道不會鬆口一些嗎?編列比去年多很多的預算,縱使刪完還是比去年多,立法院覺得你們這些部會拿一堆納稅人的錢還沒什麼作用就刪預算有問題嗎?詐騙還是一樣多(筆者在法院的檔案室看到多少因為詐欺被定罪的判決了,還附帶民事訴訟的那種)、房價還是一樣高、物價還是一直漲、國防拿那麼錢對岸還是時不時有橡皮艇可以偷溜過來拍「視頻」…怎麼,我全都要8年了,胃口大了,養刁了啊?欸政府不是想著怎麼花大錢爽爽撒幣,應該是著重在怎麼用最有經濟效益的資源來照顧人民,錢要花在刀口上,而不是花了一堆錢人民還不知道你們在玩什麼(近3兆的預算超多欸)。因本次筆者查閱中選會的決算書,並不能查詢細部資料的項目,僅得見大致開銷,如選舉花費多少多少,公開透明是有公開,但這又有多透明呢?我不能看到罷免誰誰誰花了多少,哪門子的透明我就問?
又目前我國所背負之債務根據財政部統計至114/5/16的相關資訊,中央政府所欠下的總金額大約為6兆多元,這還不包含各縣市政府自己欠的錢,因此我國目前的情況說是債台高築也不為過。如此不思如何節流還一直要求追加更高的預算,恕本文難以苟同。政治妥協亦是藝術,無法掌控立院席次的多數就乖乖的妥協,而不是堅持用強硬手段對待國會在野黨。不思如何解決爭端而想著解決對手,令人鄙夷。
而國民黨罷免的綠營立委理由就更荒唐了,國民黨團副書記羅志強有言「以罷制罷」以抗衡民進黨的大罷免。筆者就不明白了,到底是什麼樣的精神狀態才能玩出這一齣戲?當權者把政治與民生當兒戲,如小學生打架一般,你敢罷免我的人我就要動員自己人處理你。怎麼,港片看太多,扮黑道嗎?真的令人無語至極。
至於應該如何解決朝小野大的問題呢?本文認為類似我國雙首長制政體的法國可以借鑑之。法國曾出現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陣營之情事,而總統任命由國會多數黨所推派或認可人為總理,稱為左右共治。雖然不能保證這樣就不會有所謂的政治爭端出現,但至少如此為之可以避免造成社會上整體秩序的動盪(要吵關起門來吵,去內部協商,不要把分裂帶來社會上,煩死了,想要一個平靜不對立的社會很難嗎?)
五、結論
大罷免真的損人不利己,不僅造成社會動盪與對立,無助於社會發展不說,人民對於政府、司法的不信任亦會日漸增高。但面對政黨之間的角力,我們一般老百姓還能做什麼呢?作者亦是不知,寫這篇文章也只是想抒發自身的情緒,並讓一些能夠理性思辨者能反思一下現今的社會真的還有辦法承受政黨們繼續折騰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