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專業不足,而是官僚文化拖垮整個產業
👉 台灣不是沒有觀光人才,是制度把人推走
👉 法規不是太專業,而是太落後
👉 官僚文化不是在保護旅客,而是在保護自己
而且你越仔細比較國際制度,就越覺得問題不是小地方,而是 整體思維已經脫節國際 10~20 年。
🟦一、國際制度:簡單、透明、友善(模式 A)
世界成熟的觀光法規具備三個共通點:
🟢 1. 規範簡單明瞭
比如「旅行社保證金」:- 🇯🇵:固定額度、分公司固定加額,一眼懂
- 🇸🇬:依市場規模固定級距,業者看了就知道
- 🇺🇸:多州採註冊+基本保證金制度,乾淨俐落
無論國家大小,邏輯都非常相似:
👉 保護旅客,但不阻礙產業
👉 規範最少化
👉 行政成本最低化
👉 業者能快速看懂、快速遵守
這叫做 有效率的公共政策。
🟥二、台灣制度:複雜、繞圈、不直覺(模式台灣)
反觀台灣,只要牽涉到:
- 保證金
- 履約保證保險
- 領隊證規定
- 定型化契約
- 分公司加額
- 減免資格
- 「不得低於」又「可以減免」
- 主管機關另定規範
- 『未逾幾年不得執業』
你會發現整個邏輯變成:
👉 每一條都像法律系選擇題
👉 每一項都有例外
👉 例外還有例外的例外
👉 法條互相牽動看得人頭痛
👉 明明觀光業卻被考得像行政法學概論
這不是專業,是 行政文化遺留下來的複雜化習慣。
🟩三、台灣法律的核心問題:不是難,是「不必要地難」
例如:
✔ 旅行社保證金
國外:固定額度
台灣:
- 分公司要加額
- 公益法人可減 10%
- 但又不得低於基準
- 不同種類旅行業有不同起算額
- 還要查附表+施行細則
一般業者根本看不懂,只能靠旅行公會或主管機關「口頭解釋」。
✔ 領隊管理制度
國外:只要合法訓練、定期進修
台灣:
- 3 年沒帶團要重新訓練
- 廢止執業證未逾 5 年不得執業
- 要重考、重領、重訓又重審
- 整個流程像醫師執照轉換
問題是:
👉 領隊不是高風險高度專業職業
👉 反而需要的是彈性、語言能力、臨場反應、旅遊經驗
👉 台灣卻把它搞得像司法官考試
難怪很多人才乾脆不考。
✔ 定型化契約
國外:1~2 頁,業者與旅客都能看懂
台灣:
- 條文很長
- 定義很多
- 細節過細
- 充滿法律語言
- 對旅客與業者都不友善
這不是保護,是「過度保護=反而沒有人看」。
🟥四、問題的根源:台灣長期的「法律中心、行政優先」文化
台灣的法律常見三個問題:
① 行政機關重「管理」勝過重「服務」
規定是為了方便行政,而不是方便產業或人民。
你看到的複雜條文,本質是:
👉 行政機關怕負責 → 就寫越多越細
② 過度條文化,忽略產業彈性
觀光產業本質是:
- 創造體驗
- 彈性調整
- 對人、對狀況、對國家都不同
但台灣卻用:
- 法律
- 條文
- 書面審查
- 固定流程
去管一個高度變動的產業。
簡單講:
👉 用錯工具在管理錯事情
③ 考試難不是品質高,是法規不必要地複雜
領隊導遊考試通過率只有 20~30%,
這不是因為門檻高,是因為:
👉 題目大量考冷門條文
👉 法規難度高過實務需求
👉 考試變成背法規,而不是學帶團
這才是產業沒人才的原因。
🟦五、結果:台灣觀光業跟不上國際、跟不上旅客、跟不上世界
觀光是全世界最需要:
- 人味
- 流動
- 創意
- 彈性
- 速度
- 跨文化能力
的產業。
但台灣卻把它變成:
- 背條文
- 填表格
- 查規定
- 看附表
- 認證、重認證、再重認證
反而讓真正能帶團、懂旅遊的人進不了這產業。
👉 台灣不是沒人才
👉 是制度把人才擋在門外
🟥結語:
如果台灣真的想成為觀光大國,
改革法規比寫再多觀光口號更重要。
最該調整的不是旅客、不是旅行社、不是領隊,
而是:
👉 把落後的法律更新
👉 把官僚化的程序簡化
👉 讓人才願意進來
👉 讓產業能呼吸
👉 讓觀光能真正與國際接軌
台灣的觀光不是輸給日本、韓國、泰國,
而是輸給 自己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