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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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申報贈與稅?
✔ 讓財產移轉有法律紀錄、降低日後糾紛
✔使用免稅額、保障自身權益
✔ 法律規定一定要申報,不申報贈與稅被查獲須連補(稅)帶罰(鍰)

什麼是贈與稅?

為遺產稅之補充稅,藉以防止納稅人以生前贈與方式逃漏遺產稅

簡單來說,贈與稅就是當一個人 無償將財產送給他人,總額超過當年度免稅額時需要繳納給國家的稅。

誰需要申報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 條

  • 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換言之,贈與人如果為一般自然人(非公司法人),在台灣的贈與行為逾贈與稅免稅額需要申報贈與稅。

贈與人如果為公司法人則不須需申報贈與稅,但受贈人須併入來年個人所得稅中申報。

贈與稅應向哪個機關申報?

原則上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報,但簡易案件可以跨局申報贈與稅。

經常居住我國境外的我國國民或非我國國民,就其在我國境內的財產為贈與者,應向臺北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但是逾核課期間、同年度尚未核課或屬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案件,因案況特殊,尚需經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

備註:贈與稅是國稅,是向國稅局總局、分局、稽徵所申報,不是地方稅務局(申報土增稅、契稅)

如何申報

  • 親自送件至國稅局臨櫃申請(文件若不齊備需跑多趟)
  • 郵寄申報
  • 線上申報(需憑證)
  • 委託地政士/會計師/記帳士等專業人士代辦

申報的應備文件

  1. 贈與稅申報書
  2. 贈與人與受贈人身分證影本
  3. 贈與契約書
  4. 贈與財產相關資料(如:雙方存摺影本、股票持股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不動產謄本、房屋稅籍證明、印花稅單、車籍資料等)
  5. 戶籍謄本:證明親屬關係,贈與農地、公保地時需要
  6. 其他:如不計入贈與總額時須檢附公文、同意書、農用證明、結婚記事戶籍謄本等

二親等買賣也須申報贈與稅,須提供買賣相關文件、金流證明、銀行抵押權設定約書、借據等

何時應該申報贈與稅?

  •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應以訂定、變更信託契約之日為贈與行為發生日)
  • 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有兩次以上依本法規定應申報納稅之贈與行為者,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稅申報時,將同一年內以前各次之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合併申報。
  • 贈與不動產、車輛、股票等需辦理移轉登記之財產,應於贈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小提醒

贈與現金時當年度第一次贈與未超過免稅額時,原則上是可以不用申報的,但建議還是申報為佳,優點如下:

  1. 書面紀錄:可以留下官方的書面贈與紀錄,避免日後糾紛牽扯(例如手足之間、配偶、情侶、親人借貸被當成贈與等)
  2. 房地取得成本認定:贊助現金給親人、未成年人、或配偶購買房地產,日後出售時成本認定,恐會牽扯遺贈稅法第5條第3點(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的取得成本認定問題,導致高額房地合一稅的產生。保險起見,因逐年規劃並申報現金贈與較為穩妥。
  3. 保護特有財產:自己贈與給小孩的財產,日後小孩的配偶不能主張是共同財產請求分配。

曾經遇過民眾自行諮詢國稅局或是銀行理專,得到現金贈與未超過免稅額可以先不申報的答案,結果贈與人不幸兩年內過世時,被作為擬制遺產拉回來課徵遺產稅,兄弟姊妹間氣氛尷尬,懷疑幫父母管錢的手足是不是長年移轉父母的財產,分割遺產要扣掉贈與的部分而吵吵鬧鬧。

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率

贈與稅為累進稅率,民國114年1月1日(含)以後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1. 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 課稅贈與淨額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
  3. 課稅贈與淨額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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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國79年執業至今,大台中地區誠信執業,專業辦理不動產登記、稅務諮詢、財產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