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房子、存款、資產留給下一代?「贈與」是最常見的傳承方式。 財富傳承,不只是錢,更是家人的安心。
財政部線上免費簡易試算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
試算的基本步驟和注意事項:
1. 確認贈與財產的總值
A.本次贈與總額
- 現金贈與:台幣直接計算贈與金額、外幣依贈與當日匯率。
- 股票贈與:依照贈與日收盤價為準。
- 土地:依照贈與當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不是市價!
- 房屋:依照贈與當年度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或可用最近一期的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
B.本年度內以前各次贈與總額
同一年度已經有贈與過,可以直接輸入前一次贈與稅免稅/完稅證明上的贈與總額,或是上次贈與未達免稅額244萬,雖免申報,但仍要於新一次的贈與一併計算申報(例如同一年已經有贈與過現金100萬,即於本欄輸入100萬)
2.計算免稅額
115年度最新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440,000元,贈與稅的免稅額是以贈與人(送出禮物者)來計算,而不是以受贈人計算。
3.計算扣除額
- 土地增值稅:如果贈與土地,由受贈人自有資金繳納時,可以扣除已繳納稅額(線上試算: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51)
- 契稅:如果贈與房屋,由受贈人自有資金繳納時,可以扣除已繳納稅額(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的6%)
- 贈與負擔:例如承受貸款、或債務等(通常為0)
4.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
配偶間相互贈與、贈與農地給繼承人、捐贈給公有機關、公營事業、財團法人等皆不計入贈與總額。原則上不計入的部分不會有贈與稅,可以直接略過本區
5.同一年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同一年內已經先有過贈與申報紀錄並有繳納到贈與稅的部分,即輸入前次繳納贈與稅金額
贈與稅計算公式:
本年度課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本年度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 本次應納贈與稅額
贈與稅率:
民國114年1月1日(含)以後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 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
- 課稅贈與淨額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
- 課稅贈與淨額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115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稅率
結論
贈與或許是目前最常見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然而不動產贈與除了贈與稅外,仍有其他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更甚是日後子女出售不動產時的所得稅等稅費存在。
不同的財產在不同期間取得、又或是不同的取得方式等,都會在移轉上有不同的成本計算考量,究竟哪一些財富適合透過贈與來移轉,移轉上要注意什麼細節,才能達到最大限度的節稅,建議還是尋找一位專業人士來進一步分析較為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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