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民族黨比黑社會更黑?

(文章為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的錄影講稿)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於今年7月17日收到保安局文件,指社團事務主任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禁令,禁止民族黨運作,並要求他在21日內回覆予保安局局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招待會中補充,警方是根據「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款作出禁止運作的建議。我們可以預料,無論陳浩天作出任何回覆,包括指放棄港獨立場,事件一如兩年前禁止梁天琦參選一樣,民族黨都只會如劇本一樣被禁止運作。
禁止民族黨營運的事件引起公民社會高度關注,被視為中共進一步打壓香港結社、言論自由的先兆。自2014年雨傘運動起,中共及香港政府不斷以打擊港獨及保護國家安全之名打壓香港的公民社會,香港眾志便是其中最顯著的受害者。眾志由2014年成立至今,因為主張香港前途自決的理念,期望香港人的未來由香港人集體決定而遭到政府的持續打壓,包括無法申請註冊成為公司以及社團,被禁止參與立法會選舉等。
過去政府是由官僚系統、民事程序打壓異見人士,今次民族黨面臨被禁止營運事件最惹人關注及憂慮的地方,是政府的打壓手段已延伸至使用刑事程序,即間接落實基本法廿三條,以「保障國家安全」之名作刑事執法。假如民族黨被禁止營運後依然運作,提供營運場地、自稱為成員或幹事、甚至捐錢的人都會觸犯刑事條例,可被判罰款或最高一至五年刑期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次是在主權移交後警方首次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建議禁止一個組織營運。社團條例於1949年制定,其立法原意是禁止破壞社會安寧的黑社會活動,直至1997年臨時立法會修訂《社團條例》,才令其禁止社團營運的條件涵蓋範圍增至「危害國家安全」以及「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
令人感到非常諷刺的是,在各大社團依然街知巷聞、到處經營的時代,本應用以對付黑社會的社團條例的「第一滴血」竟然是用在民族黨身上,難道民族黨比黑社會更黑嗎?比他們更加影響社會安寧嗎?還是因為「黑社會都有愛國的」,在官商鄉黑的背景下,政府的矛頭只會針對異見人士,只因他們的主張不夠「政治正確」,見到五星旗沒有流淚?
自從習近平上台後,香港與中國的人權狀況都嚴重倒退。所謂「文明崛起」,可謂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一如上次禁止周庭參選事件一樣,整個國家維穩機器竟然躲在一個「社團主任」的官僚背後,包裝成為一個中立持平的「專業決定」,「睜大眼講大話」,實在令人齒冷。即使許多香港人都不支持民族黨的主張和理念,但為了守護香港的結社及言論自由,面對今次的無理取締,我們依然需要勇敢地發聲,因為下次政府的黑手就可能落在你和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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