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這幾天愈來愈快樂了。但其實用這種「愈來愈......」的句法來呈現他的快樂,有一點誤導,好像他本來就「很」快樂的樣子--其實不是的。他的不快樂與快樂和大多數人都一樣,呈現一種複雜交錯的情況;也就是說不完全是快樂,也不完全是不快樂。
這樣說吧,我們知道有一些攝影作品呈現一種「勞苦時的喜悅美感」;就是說一個人背負著壓死人的沉重行李在烈日下汗流浹背地行走,汗水順著臉頰的紋路在下巴匯集成汗滴,然後非常湊巧地被不知道那裏冒出來的鏡頭捕捉到汗滴反射太陽晶瑩的剎那光影,再加上剛好那個辛苦的人莫名其妙對鏡頭露出一絲微笑,於是那個「勞苦時的喜悅」就形成充滿藝術美感氣息的攝影作品。之後,人們開始在有空調設施的高級展覽場合欣賞、讚美說:「喔!勞苦時的喜悅多麼迷人啊!」
文森就有點像那個勞苦者。莫名其妙地露出一個微笑,就恰好被我的鏡頭捕捉到了。
但偶爾我又會想,如果不是那個難得的微笑,他還會讓我覺得「越來越快樂嗎?」--似乎不會。所以我才說他「不完全是快樂,也不完全是不快樂」。他有時憂鬱陰沉,有時亢奮樂觀,只是這幾天,不開心少了那麼一些,所以我才形容他「愈來愈快樂了」。可是他老是對我形容他的用詞很不滿意,而往往呢,我的堅持也在他強烈抗議後不得不遷就,但這實在是一件非常傷害我自尊的事,我們因為這種彼此的莫名堅持,常常發生衝突。
有一天他「又」開始不滿意了:「就跟你說不要用『憂鬱』來形容我,」他囂張地對我吼:「我只是覺得有『壓力』,你懂不懂『壓力』? ㄧㄚ ㄌㄧˋ ?」對於他這種機車的說話態度,我實在無法忍受,卻又不想爭吵,所以除了當沒聽到,還刻意露出不屑的表情,繼續吃我的晚餐做為對他的回應。他那個時候大概是覺得受了極大的羞辱,聲音瞬間拔高八度,讓我的耳膜幾乎被刺穿:「你他媽的是白癡還是耳聾!」他臉部扭曲,表情猙獰:
「跟你說半天你懂不懂?」
我對我的智力一向自負,他的話毫無疑問的第一時間就刺傷了我,所謂的理性一下子就不知道飛到哪裡去:「文森,我很肯定我不是白癡、耳聾,但你是不是我就不知道了,這要去問你媽,」我毫不留情地問候他的家人。「只是你媽也不知道能不能從棺材裡面爬出來告訴你。你覺得呢?」這句話才出口,我就深深地為自己的殘忍喝采!說得真好!真好啊!
然後我就看著他不發一語默默地消失,那時我會有一種勝利後的狂喜。但往往這種直接拿鹽往文森傷口灑的舉動會讓他好幾天都不出現,而那幾天我就會沉浸在一種頗為奇異的快感裡。總之,他就是對我形容他的方式有很大的「意見」,而我堅持不讓他的看法影響我。這樣子對抗的結果,就是爭吵的場景持續不斷。厭煩到了極點的時候,我會想是不是乾脆製造一場超級大洪水把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沖得一乾二淨,或是弄出一些地震山崩之類的天災,讓文森去忙得焦頭爛額。但終究我沒這麼幹,繼續耐著性子聽他胡言亂語、大肆批評。
你問我為什麼不乾脆跟這種人絕交或是想辦法把它弄走?那得先看你想聽真話還是假話。一個理由是因為我快窮死了,再不認真寫出一些可以換錢的文章,這個月的房租、水電,就要連續第三個月忍受房東先生的勢利嘴臉,而麗塔下個月的生日更是要泡湯。另一個理由是從某些角度來看,文森終究還不算是一個差勁到極點的人;當然啦,這是先排除他敏感、易怒、無禮、虛偽、好辯......這些特質之後。
喔,這些理由你聽了之後肯定會一頭霧水,這是因為我還沒有說我是一個文字工作者,而文森是最近不知道從哪跑到我腦袋裡的形象和聲音。他一直在我的腦袋裡東晃西晃,嘮嘮叨叨,說一些所謂的故事要我寫成小說。基於身為一個作家的某些創作原理,我就試著給他一些血肉。但他惱人的性格,讓我不得不經常思考我扮演上帝這個角色的必要性與正確性,或者讓我深深地懷疑這是一場與魔鬼間的可怕交易。你可以把他當成是幽靈,也可以當作是我內在什麼東西的投影,或是乾脆把我當成是精神分裂的作家,不管什麼樣的設想,只要有助於你閱讀都好。
衝突最激烈的時候,就是他追著我要進度。而這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我和你說了這麼多的話,怎麼故事沒什麼進度?」他開始發瘋似地追著我。「如果你不會寫,那就照著我說的寫出來就可以了,什麼『作家』,還不都是狗屁。」這就是他混蛋的地方,說我是狗屁?他又算是什麼「鬼」東西!所以我壓根不想理他,就當他是一隻在吠的狗。
「喂!你說話啊!」我當沒聽見,繼續盯著電腦看部落格留言。
「你不要以為你不理我就可以沒事了,我知道你根本寫不出來,乾脆去當清潔工人好了,當什麼三流的作家。」三流的作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告訴自己文森是一個文盲,不用介意。
他砲火猛烈,繼續謾罵:「不就出了一本小說,還是自費印刷,就以為自己是大文豪了,屁咧。總共賣出去不到幾百本。」冷靜!冷靜!沒聽到!沒聽到!
「不追究你的進度也可以啦,那我就再把我的故事說一次好了。」
他媽的!第十一次了!
我終於忍不住對他狂吼:「你他媽的別再說一模一樣的故事了!」
緊接著,我慌忙地衝到床邊拿起半瓶威士忌猛灌,喉嚨被嗆得十分難受。這種痛苦是值得的,不到十分鐘,我想就算是屋外有一顆炸彈爆了我也聽不見,不要說僅僅是一隻狂吠的狗。不知道為什麼,往往我狂喝威士忌可以換來幾天的寧靜,那幾天對我來說好像是過了很長很長的假期一樣。但可悲的是假期終究會結束,當假期結束的那一天,我會猛然間發現「不知道要做什麼」的悲哀,這讓我非常不安。我試著把文森喚出來,而當他懶洋洋地回應:「喔,白癡,有什麼事嗎?」我必須承認,那一刻我心裡真的還滿高興的。
我的眼睛閃爍出的漫天小星星變成一張張有翅膀的鈔票,鈔票硬生生地將我帶離了窩居的五樓小公寓。當從窗口出去的時候,還差點纏住了屋外亂七八糟的電線。空氣的溫度非常適宜飛行,有幾隻麻雀好奇地在我身邊繞來繞去,我一直飛一直飛,看著逐漸縮小的行人、車子、大樓,那一刻,我的心中充滿了狂喜。
好了,該回到文森告訴我的故事了--任何人都絕不會想聽第二遍的爛故事。
「唉,你知道我出生貧窮(我怎麼會知道?),小時候爸爸幫鄰居清理垃圾,媽媽到有錢人家幫傭。我的哥哥是乖寶寶品學兼優,可是好多年沒聯絡了,我很想他(想他?然後呢?)。中學的時候,我常常偷看媽媽洗澡,自慰時幻想的對象也是媽媽(他到底想告訴我什麼?)。高中第一次的暗戀無疾而終,大學沒考上就去當兵。當兵的時候去嫖妓有了第一次性經驗(所以?),退伍後和第一任女朋友交往二年就被她甩了......」(我聽到這裡終於受不了)
「等一下!等一下!」當我第一次聽見他的故事的時候,就在這裡打斷他。「你告訴我這個幹嘛?」我忍住一肚子的怒火問。文森的回答很理所當然:「你不是寫小說的嗎?」他認真地看著我嚴肅地說:「我的故事很曲折離奇、很有情感、很有可寫性啊!」
「這叫做有可寫性?有個屁的可寫性!」我毫不留情地反駁。「情感在哪裡?曲折離奇又在哪裡?」我幾乎要一拳打在他臉上。
「你怎麼可以這麼說!這是我的人生,不是別人的人生,當然很有可寫性!」他盯著我的眼睛毫不示弱。「情感是作家要用技巧呈現的工作,我給你的是題材!題材你懂嗎?就是金礦!就是還沒有琢磨的寶石!」
唉,我很後悔那時候我把這句話聽進去了。
《收錄於法務部矯正署104年「長路-小說文藝創作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