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時候,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 28歲的時候,經歷了第一次失戀。
關於「再見」這個詞。
是這樣的,今天我一直無限循環地想到這個詞。因為男友給我的分手簡訊最後兩個字,就是再見。
「希望你在峇里島好好散心,再見。」簡訊是這樣寫的。(就說雖然把訊息刪掉,但因為我手賤地看了快一百次,還不住的回想,不小心整封短短的信也就背起來了)
今天「再見」兩個字,一直在每個不需要的時刻想起。像是,你知道有那種生長在深山,高過身高的蘆葦草叢。當你穿越草叢時,蘆葦會粗糙地刮過皮膚,這感覺可以忍耐,但粉紅色長而細的傷口淺淺地,總是在無時無刻的隱隱作痛。
而我一直無法停止想著「再見」這兩個字,就像我無法停止白天見到太陽時不要思念。以前我跟睡前總是無法停止腦中訊息爆炸、而夜夜失眠的朋友說(我知道很多人都有這種症狀,我很幸運沒有),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想-!但我在白天,努力用理智(念力或其他)跟自己說了不-要-想-!說了一千五百萬次,卻徒勞無功,男友的記憶從各種縫隙裡張狂地竄了進來,好痛苦。
我發現想念與難受最加劇的時候,是早晨起床看到窗外的天空時、擠在通勤的捷運時、和待在辦公室裡的時間。「再見」。幻想若干年後能和男友再次相遇,我們彼此都成長許多,或許也有各自適合又溫柔體貼的另一半,所以可以彼此毫無悸動地一起去酒吧喝一杯酒。那時我會笑著問他說,你當時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情,才會像燙手山芋一般,急著在旅行結束後的最快時間把我甩掉?你到底從何時就想跟我分手了呢?
多年後,在昏暗的酒吧裡,並肩坐在吧檯的位置,就像我們從前常常度過的周末夜晚一樣。他第一杯點了琴湯尼,而我跟酒保說請給我一杯酒味很重的水果特調,不要甜的,苦苦的那種。他會說,妳以前不是不喝這麼濃烈的酒嗎?我會歪著頭讓髮絲自然地滑過臉龐(以一種,那種漫畫常見深具魅力女子特有的慵懶迷人姿態)說,這些年我早已不是曾經的那個我了。
不是曾經的那個我,你是否願意再跟我喝一杯酒?
這是我幻想中的,我們的「再見」。
「分手後,他都沒有任何跟你聯絡嗎?」朋友問。
「沒有,斷的乾乾淨淨。(天蠍座什麼的,豪不意外)」我說,「不過其實以前男友來說,我覺得他狠心的方式很棒,而身為一個戀愛初級生,我認為自己頭也不回的姿態也挺有尊嚴的。」
是他選擇放開我的手,所以我為什麼要求他回來?不愛我的人,我真的不要。
不過,如今自己好像也是只剩下尊嚴了。今天我感覺很憂鬱,儘管我一早決定今天要重拾健康正軌的生活,還特地早早出門,在公司為自己泡了一杯非常好喝的咖啡,可惜小確幸在失戀前面,時常沒用。
值得開心的是,我認為書寫子彈筆記的方式讓我開始好過點。我完成待辦事項裡的一些事,包括申請國際漫遊與開始整理峇里島行李。這周日會跟三個女生朋友一起去峇里島,本來那麼期待,卻因為分手讓我大受打擊,幾乎沒心思興奮,而他竟然還在分手簡訊祝我「在峇里島好好散心,再見。」!(突然覺得他到底憑什麼認為我需要散心?)
今天要做的事情:
1 .重新開始運動
睽違兩周終於早起開始運動,今天中午也爬了公司的樓梯。我必須要誠實的說,運動分泌的激素並沒有讓失戀的我感到比較快樂或好過一些,但我知道這會讓我變得更好的人,所以,打起精神,繼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