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新冠肺炎肆虐下,各行各業業績下滑,慘不忍睹。政府也努力推出各種振興方案或是紓困貸款,努力讓企業生存下去。但是,市場依然無感,許多的中小企業在夾縫中生存,缺錢時建議還是走銀行融資的正常管道,避免地下金融借貸,小心雪上加霜。 新北市地政公會最近承辦一件中小企業主的廠房出售案件,除了正常的銀行貸款外,不動產產權出現了一筆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二胎),謄本標示部還多了一筆預告登記,限制所有權人過戶及抵押設定,我們看到很奇怪,為何借貸的抵押權設定還要加上一筆預告登記?是否賣方和抵押權人有一定的約定或是默契?當貸款繳不出來時,二胎有買屋的想法或是打算?賣方一問三不知,才知道原來被二胎設計了。 這就是實務上常常發生,真借貸假買賣的情形。當借款人需款孔急時,不動產抵押權設定是對債權人比較保障的一種借貸方式,如果好的債權人,各取所需,一個得到金援,一個得到利息,相得益彰。如果遇到貪心的債權人除了抵押權設定,還可能順便辦理預告登記、信託登記、甚至是直接把產權過戶到他們的名下。 新北市地政公會表示,當原本的借款關係,搭上不該有的其他登記,這時候「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只能任憑債權人宰割了。實務上有利息還不完的重利,或是跟本房子已經被人信託甚至過戶了,根本要不回來,要打官司時,已經被偷偷移轉到善意第三人名下,無力回天了。 新北市地政公會提醒,如何避免單純的借貸轉變成更複雜的法律關係呢?切記!印鑑證明的用途一定要詳細記明僅供抵押權設定使用,因為魔鬼總在細節裡,如果印鑑證明沒有指定用途,讓債權人有機可乘,可以辦理抵押權設定時,隨案預告登記,信託登記,甚至是買賣過戶都可能被一票玩到底 ,登記實務上只要印鑑和印鑑證明相符,所有的登記案件都可以援用前份印鑑證明,讓有心人士有機可乘。 這就是很多債務人發現問題時,無力回天的原因所在,因為登記案件被夾帶更多的案件被登記完成,當要清償還債時才發現,怎麼和原來的約定都不一樣?還好,我們遇到的案件在買方全力支援下,順利的先行動用巨額的自備款,塗銷了原本不該存在於謄本的預告登記及借貸的二胎抵押權設定,也有驚無險的在數天後讓買方正常的交屋。如果買方無法諒解這不該存在的預告登記,讓這件買賣無法順利履約,這時啞巴吃黃蓮的賣方,將正落入債權人的陷阱,讓債權人賺飽了利息後再吃掉這件房產,賣方將會一無所有。不景氣的寒冬,借貸要小心,希望是雪中送炭,別雪上加霜。 連結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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