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洛麗塔,我的生命之光、慾望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麗——塔;舌尖得由上顎向下移動三次,第三次再輕輕貼在牙齒上:洛——麗——塔。)
《Lolita》在文學藝術上有著優秀的呈現,在道德法律層面、乃至於精神醫學上,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同時,作品本身更具有強烈的爭議性,圍繞著亂倫、戀童癖、性犯罪、誘拐、殺人等等議題,一出版即被封禁。
小說以死囚亨伯特(Hunbert)的自白口吻開始,敘述自己愛上未成年少女洛莉塔的故事。故事梗概約有下列重點:
亨伯特移民至美國,偶然見到寡婦女房東夏洛特的獨生女多洛蕾絲(12歲),因其符合自己對於性感少女的癖好而瘋狂迷戀上她,不惜與夏洛特結婚,成為洛的繼父。 後來,新婚不久的夏洛特,發現了亨伯特對自己的厭惡以及對女兒的企圖,又出了車禍意外死亡。 亨伯特隱瞞了夏洛特的死訊,急急前往夏令營營地,接洛出來一起旅行,途中與洛發生了性關係。 得知母喪真相的洛,無可奈何只能依附繼父生活,期間控制洛的金錢與自由,讓洛無法離開自己身邊,以滿足自己的性慾望。 這樣的非法同居生活,一直持續到洛14歲,她意識到了這種可悲的不倫關係,且不滿於繼父的控制欲,持續存錢、伺機逃離,終於在一次爭吵離家後逃跑,亨伯特瘋狂尋找但無果。 三年後,亨伯特收到洛(17歲)的來信,信上說洛已為人婦並懷孕,向其尋求經濟支援。亨伯特前去,給了她400美元現金和3600美元支票,追問之下,得知當初密謀協助洛逃離的人,是替洛學校編寫劇本的劇作家奎爾蒂。洛因喜歡奎而心甘情願隨他出走,後因拒絕奎的命令(和他手下男孩們拍攝情色片)而被趕出去。亨伯特懇求洛離開丈夫隨自己走,洛拒絕了,表示自己只想把他當作父親。 傷心欲絕的亨伯特,追蹤了奎爾蒂的蹤跡,並將之槍殺。亨坦承自己和奎一樣是充滿罪惡之人。最後,亨因殺人罪入獄,因血栓死於獄中。
※ 核心問題
《Lolita》是我的2022年之有生之年系列(2022)書單的第四本書。我所閱讀的中譯本,是主萬先生翻譯、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電影則對照了兩個版本,分別是《Lolita(1962)》(中譯:羅莉塔),以及《Lolita(1997)》(中譯:一樹梨花壓海棠)。
觀影並閱讀原著後,明顯感受到,「純粹以電影去理解人物」以及「看完原著再觀影去理解人物」,是截然不同的體驗,前者似乎是觸犯道德的為愛癡狂,後者深度挖掘則令人膽寒,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正是剝開納博科夫精緻的語言糖衣後的故事真相。
因此,我想把焦點聚焦在人物分析,主要要釐清的問題有兩個:
其一、檢視Lolita中的男性視角:亨伯特究竟如何看待洛?他是否愛洛?對他而言,洛的意義是什麼?
其二、挖掘Lolita中的女性視角:在故事中,幾乎全然缺失話語權的洛,她如何看待亨、奎爾蒂、乃至於經歷的一切?短短十七歲的生命中,她的經歷與愛恨,究竟是什麼模樣?
行文中,敘述到男主角(Hunbert)和女主角(Dolores/Lo/Lolita)的名字時,我會延用主萬中譯本敘述中的「亨」和「洛」。材料以原著小說為主體、電影1997年版為輔。
◎男性視角的獨佔
若是僅看 1997 年電影「Lolita」(中譯:一樹梨花壓海棠),我們會因為男主角在電影中的深情演繹,而產生動搖和模糊。Jeremy Irons 溫文的英倫外型、憂鬱儒雅的氣質、飽含深情又困惑的神情,面對洛每一次展現出的情難自已、痛徹心扉,以及最後與洛訣別後的痛苦,前去殺死奎爾蒂時眼神中清醒的瘋狂,都足以使觀眾產生動搖,覺得:「亨好像對洛真的是有愛的」,或者說,在這一版電影中所呈現的亨,對多洛蕾絲本身是真的有情的。
然而,如若將「亨伯特(Hunbert)」的人物形象,以納博科夫的原著小說中描寫所定義,那麼,一切真實都是如墜冰窖般令人心驚。
| 對「性感少女」的癡迷與崇拜 亨伯特是否愛著洛?原著中的亨,所迷戀的,只是「性感少女」的符號象徵,而多洛蕾絲正好符合這個性感少女的象徵。小說中提到:
我瘋狂佔有的並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創造物,是另一個想像出來的洛麗塔——說不定比洛麗塔更加真實,這個幻象與她复疊,包裹著她,在我和她之間漂浮,沒有意志,沒有知覺——真的,自身並沒有生命。
洛只是符合亨伯特的理想中的「性感少女」,然而,在亨伯特如此「愛」著洛的同時,他對於自己畸形的佔有,卻是理智認知的:
我知道我已經永遠愛上洛麗塔了,但是我也知道她不會永遠是洛麗塔。到一月一日,她就十三歲了。再過差不多兩年,她就不再是一個性感少女,而變成一個“年輕姑娘”,隨後再變成一個“女大學生”——最最討厭的人物。 “永遠”這個詞是僅就我自己的激情而言,僅就反映在我血液中的那個不朽的洛麗塔而言。
亨伯特無比清晰的明白,洛中將長大、脫離「性感少女」的階段,成為他所討厭的成熟女人(正如書中的夏洛特、即洛的母親)。他為此感到無比焦慮、惋惜,同時又為自己「永遠深愛著洛麗塔」的深情而自我感動。
|複製「洛麗塔」 對「洛麗塔」極盡癡迷的亨伯特,是否有方法永遠留住心中的「洛麗塔」呢?書中有一段觸目驚心的描寫:
從想到一九五〇年前後我就只好以某種方式擺脫一個難以相處、身上已經沒有那種神奇的性感少女氣質的少女——轉而想到憑著耐心和運氣,我或許可以使她最終生出一個精細的血管裡流著我的血的性感少女,洛麗塔第二,一九六〇年前後她就會八九歲,那時我仍然dans la force de l'âge;確實,我的心靈或非心靈的遠視能力仍足以在遙遠的時光中辨別出一個vieillard encore vert——或者會不會是個臉色發青的衰朽的人?——古怪、溫柔、流著口水的亨伯特博士對非常惹人疼愛的洛麗塔第三練習做爺爺的技巧。
看著眼前的Lolita,他在內心勾勒著一個宏大的理想藍圖:在12歲的多洛蕾絲長大後,與之孕育下一代洛麗塔、再與之孕育出第三個洛麗塔——用亂倫的方式複製出下一個洛麗塔,並無情拋棄上一代洛麗塔。眼前的這個少女,一旦長大,失去這份青春、氣質、少女氣息,最後的下場,或許正如母親夏洛特一般,令他厭煩、被他拋棄。
歸根究底,亨所迷戀的,是具有「神奇的性感少女氣質的少女」,這份癡迷源於記憶中初戀的安娜貝爾,在洛身上得到了理想的具象化,而「洛麗塔」只是一個性感少女的象徵符號,符合他的內心的病態癖好,即便取名源自於多洛蕾絲(Dolores),卻又不完全專指洛(Lo)這個女孩。
愛得宛如入骨的同時,掩蓋不住他日日在洛身上宣洩性慾的事實。我們得到一個殘忍徹骨的事實——洛不是無可取代的。只要脫離了「性感少女」的年紀,她就會被拋棄。直白一點的說,她只是符合養父幻想中理想形象的洩慾工具。
|愛抑或自我感動 關於亨伯特對於洛的情感,最為耐人尋味的描寫,出現在故事尾聲,消失數年的洛向亨伯特來信,告知自己已為人婦並有孕,向亨尋求經濟上的支援。亨伯特急忙驅車前去,見到穿著邋遢、懷孕臃腫的洛——此時名為多莉・希勒。即便洛此時已然失去了性感少女的模樣,對亨伯特而言,仍是看她一眼,萬般柔情,湧上心頭。
亨給了洛4000美金,追問之下,得知了她的丈夫狄克,並非當初拐帶她離開自己的人。那個人是奎爾蒂。洛向亨坦白,自己如何與奎爾蒂密謀離開,她喜歡上奎爾蒂,甘願和他待在一起,卻因拒絕了奎爾蒂的命令、與其手下男孩一同拍攝色情片,而被趕出來。得知所有真相後,亨伯特懇求洛回到自己身邊。洛堅定的拒絕,告訴他: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寧願回到奎那兒去。我是說——」 她搜尋著合適的詞語。我心裡卻暗自為她添補好了。 (“他傷了我的心。而你乾脆毀了我的一生。”)
這句話是亨的自白:「我毀了她的一生。」
這是不是一個人臨到盡頭,最終的自我懺悔和了悟?我不知道。
然而,並不代表,這份「萬般柔情」,就足以推翻前面所有的言論。只能夠推測,或許,在他的生命、價值觀裡面,洛真的有那麼一絲特別。
或許她的一生中,從未有過這樣濃烈的情感,當他的追尋到的盡頭,不再有追尋的目標,洛也不再是他的追逐後,他所殘留的就只有恨,恨把洛從他身邊偷走的奎爾蒂。然後迎接審判。濃烈的愛與恨、濃烈的自我感動,濃烈的傷人傷己,最終徒留一片虛無。
◎女性視角的消失
|沈默的房思琪 這本書,以男性視角來訴說,是洛麗塔;以女性視角觀看,便是房思琪。
不同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以思琪的口吻講述,《Lolita》中的洛,自始至終都是失去聲音的,她所有的模樣、行動、言語,都是經過了亨伯特的詮釋。因此,我們永遠無法知道,亨伯特聲稱的「引誘」是真是假,也無法得知洛的內心世界。從頭到尾,我們所見到的,是亨眼中的洛麗塔,並不是真正的洛。
閱讀時,時時需提醒自己,這樣具有迷惑性和渲染力的文字,是亨的視角。例如:
洛麗塔和我,我們找到了一個僻靜的浪漫的所在,位於我們停放汽車的那個山口往上一百英尺左右的地方。 ......我給洛鋪好旅行毛毯;乾枯的花兒在毯子下面輕微地發出噼劈啪啪的聲響。維納斯來了又走了。
將「我們」集體化、一體化,在這樣的文字敘述下,所謂的浪漫與僻靜、追求獨處和廝守,也成為了洛的願望和訴求。而在性暗示的敘述下,洛往往只是亨眼中的側面形象:美麗、嬌弱,沒有表達自我的機會,只有被動地承受。花兒在旅行毛毯下被壓碎乾枯,洛在亨的身下變得沒有未來。愛神從未停留過,自始至終都是亨的病態和佔有。
另一則文本中,我們則少見的聽見了洛的聲音:
今天我總認為我們的長途旅行只是用一條彎彎曲曲的蜒蚰黏液條痕玷污了這片充滿信任、夢幻一般的迷人的遼闊的國土,回想起來,這片國土當時在我們的眼中不過就是蒐集在一起的折角地圖、破舊的旅行指南、舊輪胎和她在夜晚的抽泣——每天夜晚,每天夜晚——在我剛假裝睡著時就開始的抽泣。
洛的抽泣,提醒著她的現實——不得不以出賣身體來生存。亨口中的任性、恣意、壞脾氣,也都是為了生存下去而表現出的面貌。她的悲傷被掩蓋在夜晚裡,掩蓋在每一次亨得到性慾的饜足後。對於亨伯特而言,「只要能把我的洛麗塔關在一個地方,我對住在何處實在並不在意。」他對於洛的情感,是一份除了感動自己之外,造成其他傷害都毫不在乎的「愛」,只需要感動自己。貌似犧牲、實為控制。
|洛的一生: 從Dolores到Lolita,再到Dolly 對於女主角而言,短短十七歲的人生,被三個名字劃分成了三個階段:本名多洛蕾絲Dolores(12歲前)、亨伯特稱呼的洛莉塔Lolita(12-14歲)、婚後自稱的多莉Dolly(16-17歲)。
我更傾向以「洛」稱呼女主角。一方面,「洛(Lo)」是故事從頭至尾通用對女主角的稱呼;另一方面,隨著劇情推進,洛在不同階段名字的意義,對照了生命的狀態,無法倒退、更無法混用。
1.Dolores
洛的本名「多洛蕾絲 Dolores」,在西語中具有悲傷的寓意,從命名開始,就注定了人物悲劇的命運——年幼喪父、繼而喪母,成為養父不倫性關係下的禁臠,成長過程中,從未得到正常且足夠的關愛和指引,最終雖逃離了亨伯特和奎爾蒂的身邊,仍死於難產之中。
原著中初次見到Dolores時,是在房子的花園,黑茲太太(夏洛特)介紹道:「這是我的洛(My Lo)」,一邊轉身,「這邊是我的百合。」。我們見到一個女孩趴在草地上翻閱著雜誌,陽光、綠蔭、晶瑩的水珠,事先沒有一點預兆闖入眼簾,比百合花更美,青春的柔軟與嬌豔,一眼萬年。
2.Lolita
亨伯特的第一人稱敘述中,也以「洛」做為敘事中的稱呼,然而,在夏洛特死後,「洛」從母親眼中的Dolores,變成了亨伯特眼中的Lolita。
洛莉塔時期的洛,被迫依附著亨伯特,滿足其性慾和控制而生活。亨伯特幾乎不稱呼洛的本名,而是稱呼其為「我的洛麗塔(My Lolita)」。後世通稱的「羅莉塔」,便是由Lolita而來。
「洛麗塔」是亨伯特理想中「性感少女」的稱呼,於是,少女多洛蕾絲成為少女洛麗塔,少女洛麗塔同時成為了亨伯特精神上的象徵,卻失去了自己的本名和主體性。
即便賦予了夢幻式的象徵意義,現實中,洛麗塔時期的洛,所面臨的生活,卻是悲慘的:失去了母親,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只能夠依附養父生活,在亨伯特的控制和誘導下,開始了四處漂泊的長途旅行,並和亨伯特發生不倫關係。此時的洛只是個12歲的少女,她只有靠肉體來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同時,亨即便自身擁有足夠的知識水準,卻並未給予足夠的關懷教養和成長空間,而是為了防止她逃跑,密切控制她的一切。可以說,過早接觸性愛、愚昧式教養、未能建立健全的價值觀、諜對諜的生活,無一不是摧毀了洛健全成長的機會。
亨伯特在幻想中,將「洛麗塔」奉為神壇上,作為癡迷崇拜的對象,在現實中,則將洛囚禁於身旁,豢養為宣洩性慾的禁臠。
3.Dolly
首先,在Lolita和Dolly之間,洛尚有一段失落的、難以劃分的時期。若說「Lolita」是被亨伯特當作性感少女而物化的時期,「Dolly」是洛自己選擇人生的時期,那麼,Lolita和Dolly中間,應有一段難以分界的時間段,即洛依附奎爾蒂的時期——選擇依附奎爾蒂,是出自洛的自主選擇(符合Dolly);而奎爾蒂看洛的視角,其實和Lolita時期亨伯特對待洛是一樣的(符合Lolita)——故而可以說,洛依附奎爾蒂的時期,是「Lolita」到「Dolly」之間的轉變期。
Dolly時期的洛,已然失去了「性感少女」的嬌豔靈動,褪色成一個邋遢臃腫的孕婦。初見到亨伯特閱讀洛的來信的情節時,我有一瞬間的疑惑:為什麼洛的署名,是多莉・希勒呢?細忖,我想是逃離亨身邊的洛,並不認同自己是Lolita,與此同時,卻也沒有使用回本名,我在想,這是不是意味著,經歷了這一切後的她,其實找不回名為Dolores的自己呢。
相較於Lolita時期的愛恨激烈,Dolly時期的她,似乎一切都淡然了許多。她稱呼亨伯特為父親、也真心希望能將他當作父親,拒絕了跟他走的請求,微笑著目送他開車離開;她也沒有恨奎爾蒂,洛似乎是真心喜歡奎爾蒂的,相較於隨亨伯特離開此時的丈夫,她更願意跟奎爾蒂走,即使她知道,奎爾蒂不會給她她想要的;至於丈夫,一個貧窮且平凡的退役軍人,書中似乎也不見洛有多麼愛他,但是,洛知道(亨也知道),所有一切平凡、貧困、乃至於可悲的家庭境況,「都比那兩年的亂倫關係來得好」。
同是「洛」這個少女,不同的名字。從多洛蕾絲・黑茲,到洛麗塔,再到多莉・希勒,三個名字,三個階段。洛的一生之中,有三個名字,每一個名字,都是不同階段的她。
洛的生命如此殘酷,她不曾被命運善待,往前走了一步,就再也回不到過去。
結語
先看電影(1997版)後,再深扒原著(主萬中譯本)的我,有一段時間陷入了混亂的漩渦之中,最終生成了一篇期末小論級別的書評。Lolita(1997)電影中,無疑是柔情化了亨伯特這個角色,換個角度來想,亨伯特在失去他的洛莉塔後,在苦尋無果的等待與絕望中,內心畸形的情感,終於從癡迷佔有,昇華成了較為純粹的愛。
納博科夫的文字極其優美,又極其精妙,藉由第一人稱視角的身份界定,讓讀者與書中主角先畫出了界限,致使讀者在「已知主角是死刑犯」的前提下,先行將自我與主角切割,在閱讀時,即使知道他做出違背道德、法律的罪行,仍失去的強烈道德衝擊感。
同時,亨伯特的內心世界,情感波動豐富,關鍵事件的敘述上,往往又狡猾異常,因此,我們須時時提醒自己,無論是文字或是電影,我們所看見的,僅僅是亨伯特的視角,而非事情的全貌。
在讀原著《Lolita》時,我一直想起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在採訪中的一句話:
會不會,文學,自始至終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行文自始至終,我抱持著這個疑惑。真正分析了亨伯特的男性視角、挖掘出了洛失語的女性視角,只覺滿目悲涼。
文學會不會,只是巧言令色而已呢。但它卻那麼美、那麼美。
正如《Lolita》開卷所寫: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洛麗塔,我的生命之光、慾望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麗——塔;舌尖得由上顎向下移動三次,第三次再輕輕貼在牙齒上:洛——麗——塔。)
Althea 202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