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設立商號自行辦理流程參考

    一.商號名稱與所營事業預查
    二.送件主管機關 取得商業抄本
    設籍地址在台北市為台北市商業處
    設籍地址在新北市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三.商號設立應備文件
    1.設籍地址之最新房屋稅稅單
    2.租約(可用超商印製版本或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書)
    3.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4.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5.商號大小章
    6.申請書表下載區
    經濟部商業司
    台北市商業處
    若地址設在"台北市"請先用權狀或謄本供營業場所審查
    四.國稅局營業登記
    請依登記地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若要申請免用統一發票請加註"申請小店戶,免用統一發票"
    (但國稅局不一定核准)
    稅籍登記書表
    五.收到營業登記核准文
    負責人依國稅局公文要求之文件與印章親至國稅局
    注意事項:
    若被核定需要使用發票,就有記帳與申報之義務,建議委託事務所代辦,避免產生滯報、漏報之罰鍰。
    代辦報價請洽
    |  士新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曾怡瑛
    | Moblie : 0956-110-009
    | E-mail : shixin.lt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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