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9|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美國境內的新國家 ■Ajin編譯自mise-en-abyme


    雲程說明:

    Ajin大大轉貼mise-en-abyme一篇文章,並加以解釋。

    作為網友,當然要努力剽竊這篇非常有啟發性的文章,證明太陽底下無新鮮事,特別是在科索沃片面宣佈獨立之時。

    按照國際法,科索沃與達科他共和國,都算「片面宣佈獨立」(unilateral decalration of Independence)。理由是,未獲得中央政府或聯邦的同意其建立新國家或「退出聯邦」。

    科索沃已經獲得美英義德等多國承認,但這並非合宜的承認,而是一個程序尚未完備,木國為承認、聯合國未批准的獨立,因此,是個「過早與不合時宜的」(untimely and precipitate recognition)國家承認(recognition of state)。

    想一想,俄羅斯火大美國,而承認達科他共和國的場景~

    這是玩笑話一句,嚴肅的是:美國建國後的西部擴張,與印地安部落,以「國對國」的地位簽訂無數個條約,將印地安納入美國的主權下。

    許多人認為條約稱印地安為nation,是「民族」而不是國家的意思。然而,這是民族學或人類學的看法。在國際法上,不但「民族」無簽訂條約的資格(只有國或政府家有),而且在這些條約中都提到「主權」的字樣,以及限制印地安與他國簽約等。

    從而,在民族權利高張的現代,才因為「條約」的簽約權力的保留而引用了《聯邦論》中所說「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的理論。

    這可是值得研究的一大問題,一點都不能等閒。

     

    美國境內的新國家

    偶然間,從mise-en-abyme大大的部落格得知一個超有趣卻似乎被多數人忽略的大消息。然而這消息卻可能在2008之後變成美國有史以來的第二次國土分裂的大事。

    美國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的原住民(印地安人)領袖拉色爾‧民斯(Russell Means)在2007 12 20宣佈退出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拉科達共和國」 (Republic of Lakotah),宣讀〈拉科達共和國自由獨立宣言〉,並撤銷所有與美利堅合眾國的條約與簽訂。此事在美國政治顯然刻意被淡化,導致媒體也都忽略,雖然新華社有很小的報導,但台灣媒體卻一字不提。

    根據1851年所簽署的〈達拉密堡條約〉(1851 Treaty of Fort Laramie)達科他共和國宣稱的領土是北自黃石河(Yellowstone River),南抵拉特河(North Platte River),東起密蘇里河(Missouri River)西到未標明的山地邊界,包括目前的內布拉斯加州、南達科他州、北達科他州、蒙大拿州、懷俄明州的部分地區。

    稱為達科他自由代表團,在長期從事獨立運動的拉色爾‧民斯領導下於2007 12 17前往華府,交給美國國務院該宣言,並宣稱過去與美國的所有條約全部是「…一紙空文,沒有任何價值。(美國)為了掠奪我們的文化遺產、土地,消滅我們的風俗習慣,這些協議不止一次遭到違反。」

    拉色爾‧民斯表示「拉科達共和國」已經向國際宣稱希望建立外交關係,並正式向玻利維亞、智利、南非和委內瑞拉使館提出要求。他並說,冰島(Ice Land)、東帝汶(East Timor)、芬蘭(Finland)以及愛爾蘭(Ireland)都表示非常正面的反應。

    達科他共和國表示,他們的宣稱獨立完全是合法,且是根據美國憲法第六條所保障的「撤銷參與聯邦的權力」。

    他們所以要宣布獨立最主要的原因是:

    1. 美國聯邦政策用保留區的名義施行「殖民隔離」("colonial apartheid" of the reservation system in the United States.)因此導致他們的經濟全被剝削,無以生計,貧窮,疾病,而聯邦政府卻漠視。

    2. 此外,聯邦政府,在沒有徵得保留區的同意,擅自將休科斯(Sioux)保留區內的黑丘區(Black Hills)開放採礦權,根本違背1868的〈達拉密堡條約〉Treaty of Fort Laramie 1868) 。

    3. 1980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聯邦政府應該賠償休科斯(Sioux)保留區的八個原住民族群1億2千2百萬的賠償金,但因另外有關土地所有權的部份,當時未達成協議,因此賠償金至今沒有發放,所以到現在,加上利息累積,總額已高達10億美元。

    在國際新聞籠罩科索沃宣佈獨立的大事下,美國境內的「拉科達共和國」顯然是小新聞一樁。然而,要看「拉科達共和國」的活躍人士怎麼將這事炒大。反正在美國民主法制的社會,只要不動武,任何政治主張都受保障的。

    連美國的原住民都有國的觀念,也為自己的權益遭受歧視時,站出來爭取,甚至直接訴諸於主權國家的建立。然而,一比較台灣本土的選民,又如何?或許台灣的原住民大可以學習休科斯區的印地安族群吧!

     

    <連接拉科達共和國網站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