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做了一個夢。
在夢裡,感覺是某個類似金馬獎的場合,因著某個明星的花邊新聞,雜貨舖在媒體裡面曝光,不意外地爆紅起來(我忘記是怎麼做的,但是這一切算是店長高明而不著痕跡的安排)。
生意幾乎翻了三倍,店長很高興。但是隨著爆紅,也多了一些麻煩。莫名奇妙的客人也變多了,還有一些不知道來幹嘛,意圖不明的傢伙。
就在這之後的某個清晨,我和S(我的前妻)走在公司附近的街上,看到公司倉庫的鐵捲門是開的。我前去查看,看到兩個穿著黑色西裝的人,在竊取紙本的客戶資料。
我立刻制止他們。這兩個人甚至沒跑,一副爺沒在怕你的態勢,反過來威脅我和S。那是兩個長得像受刑人,形容猥瑣的男人。
我立刻叫S報警,試圖自己控制場面。S才要拿起手機,就被其中一個男人恐嚇,退得遠遠的,不敢再做任何行動。她想保全她自己。
看清楚局勢之後,我把「場」張開,壓制這兩個男人。一邊非常費力地維持這個場,讓他們不敢輕舉妄動,一邊自己報了警。
夢境在等待警察來到之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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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個男人,就是我自己。這個夢境,讓我對自己又多了一分把握。客串的S,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的爛攤子自己收拾。如果在那裡的是妳,我想妳一定會協助我擺平這個局面吧。
現在這樣很好。可以讓我一點一點,拿回自己的力量。
我看到妳的夢境了。我知道前世就跟你有過約定,而此生,或許我們真有機會一起穿透那個夢境,走出一條活路。
到那時,我會每年都跟你進行一場儀式,好好灑掃房間,更換契約,對焦兩人共同的道路,長長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