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上的富足、短期眼見利益、逞一時之爽快各種皆為擁有的形式。
但卻有時間長短、感受之差別。
人一出生,手邊即空無一物,在人間紛花亂墜。
但在最終,卻什麼也帶不走,空手離去。
或許,人己身無法擁有什麼,但,卻能為他人做些什麼。
愛、善,即永恆。
這,應為最閃耀的擁有形式。
原始中,肉體身形渺小茫然,物質如過眼雲煙,來去無蹤。
微小的擁有,僅為抓住片面,放手──即消逝無影蹤。
但溫暖的晨曦、永恆的星空、不息的川流 悅耳之鳥囀,卻是無以名之。
如沉香裊裊,蕩漾於心頭。
用盡各種方式,也依然無法奪去。
若願以渺小之力,點亮他人之心頭燈,深刻的鐫於意識中:
如傳世茉莉,芬芳飄散,化其為永恆之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