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9|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化妝品廣告的依準-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112年7月)

112年7月份 台北市衛生局所整理出的化妝品違規廣告用詞

警語與使用說明

  1. 此為整理政府公告資訊,適用與否仍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主管機關為主
  2. 內容歸類為依個人經驗進行分類,並非絕對,僅供參考
  3. 請善用「搜尋」與左側「章節目錄」
  4. 大標題下如無項目,則為當月並無該分類之違規詞語
  5. 此篇為單月份整理,如需總整理請看👉112年總整理
  6. 此篇大標題項下的禁用字眼請看👉此篇文章

接下來,就進入主題了!


生髮

112年7月第8項

“稀疏”、”白髮…喚黑”、”強化髮色”、”排水孔頭髮少了”、”排水孔頭髮變少”、”守住髮際線”、”35歲以後,髮際線明顯增高”、”守住自己的髮際線”、”舒緩不適”、”頭皮如果鬆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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