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6|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嚴正呼籲中選會立即停止計完票再公布領票人數改為依法於開票前清點公布

    投開票所作業手冊明明要求主任管理員必須在開票前清點公布領票人數(亦即選舉人數),而中選會拒不執行,還狡釋成等開完票計票時覆核更省事,而且完全沒有違法,2020大選,雖然將規定印在[選舉公報]上,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實際上該規定已成擺設,2020全國17,226個投票所都沒有一所依法執行該規定,以至於讓總統票被蔡賴配疑作票303.8萬票(每所176票),不分區立委政黨票則讓民進黨疑作票236萬票(平均每所137票),另外區域立委選舉也是亂象百出,完全亂套.

    理論上,一個投票所配置多少選舉人(舊稱領票人數即為選舉名冊所列出合格選民總數),亦即應與名冊總人數相符的空白選票總數,應該在選舉日當天開始投票之際即公開清點核對後公布出來,而這個人數還要經過各政黨監票人員以及在場選民見證下以書面公開出來,與最後計票後如有出入,應以這時公布數字為準.而中選會反其道而行,不但連明文規定的[開票前清點宣布領票人數]都不照辦,還宣示表達了計票完成再公布也沒有違法之意,如開票前有公布的人數和最後計完票公布人數不同,還要以最後選務人員自行計票所得結果為準,完全顛覆了設定該規定的本意--讓監票人監督選務人員先計數提出[選舉人數],作為防止選務人員徇私舞弊濫加或濫減選票,以總總手段虛增投票率,以便為特定個人或政黨圖利作弊之用途.

    如徹底執行該規定,則原設計1,200選舉人的投票所,無論怎麼投,都不會在計票後變成選舉人2,000人,某一候選人得票900票之明顯作票結果.光以選舉人數的不當增減,就可斷定選舉結果不正常.而實務上,只要把所有投票所分群組,一組選舉人數皆在1,500人以下,其他都在1,501以上,只要稍加統計就可得到選舉人數越少,作票勝選者勝票越少,隨著投票所選舉人數變多,作票勝選者勝票也隨之增多的結果,這正是[選票異常增減作票]的最佳證明.

    2020年大選耗費國庫13.9億預算,其中8億捐贈合乎規定得票比率的參選政黨,如果參加的22萬餘廣義公務人員都可在投票所內胡作非為,而得中選會枉法庇護,縱有疏失都不受國法懲罰,眼看貪贓枉法歹徒竊國亂政而無計可施,使得民主選舉徒具虛名,淪為政客貪汙國庫[選舉補助金]的溫床,眼看一次次選舉都以[作票]為常態,實令人痛心.2024/1/13轉瞬即屆,中選會能不能拋掉歷屆黑歷史包袱,重新辦理一次清清白白的選舉,就以[嚴謹執行開票前清點公布領票人數]作為開端,並請中選會保證:2024年的選舉報表不會再出現任何一所選舉人數超過1500的正常結果,則台灣的民主前途才能有救!

    2020全國17226所新分析附縣市總統票驗偽結論

    圖面上傳似有問題(另請參考本人google登入的 hai chiu 貼文)(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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