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12/2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網路是練觀察力及社交禮貌的地方

這篇就完全是閒聊了蛤,所以預計是會聊到哪裡,我也不知道,完全沒有事先寫稿。


我原先有一個大題目要寫,發生在以下三篇文章的留言:

一、所謂的特色是......?

二、你對問題無感是因為你很少發文

三、感謝大德助我一臂之力


主要是想說什麼呢?

1. 網路禮貌,你可以發表你的意見和看法,但你指揮別人「應該怎麼做」就不太對

2. 別人的文章,想要發「對平台不滿」的文章,有何不可?官方都沒有限制我了,為什麼會有護衛隊來叫

3. 私訊官方有用的話,會有那麼多對官方不滿的文章嗎?是哪隻眼覺得「只有我才對官方不滿」?

4. 就官方而言,「私訊」的問題才要處理,公開發表的問題就視而不見,其實這是「很可笑的處理態度」,我在去年中就寫過了。

5. 然後,所有社交平台都有使用者在罵,不是像某位自稱自己看過很多社交平台的護衛隊所說的「只有我們這麼囉嗦」。我不知道他的觀察力是觀察到哪裡去了,可以偏離事實這麼遠。

6. 你看不慣我,為何要追蹤我?

7. 一群人愛罵又愛留下來,你以為是為了什麼?


今天又因小日光的文章,我寫了「調皮的粉絲~~」,又有以下想法:

1.「粉絲數」的問題我不是第一次寫,我之前就寫過「號外!!!號外!!! Potato新版的神奇功能~~~浮動粉絲!!!(1)」及「號外!!!號外!!! Potato新版的神奇功能~~~浮動粉絲!!!(2)」,並且因為此文獲荒荒大人推薦為優質創作者,「絲粉數」問題我沒有私訊官方,就只是因為這樣子,我保證「官方一定會看得到」,然後「粉絲數」終於正常了。我為何堅持「看到問題不私訊」呢?因為:

A. 以官方的立場,只處理私訊,而不處理流傳在外的那些負面意見,是很可笑的

B. 依經驗可知,即使私訊,也只是排入行程,何時會處理?不知道。因為「PM官方的人自己不使用PM」,所以對問題無感,判斷不了哪些該先哪些該後。就跟那個近三年來只到LV4的護衛隊員一樣,為什麼LV很重要?除非你LV1我判斷不出來,不然三年即使不發一文也能到LV11。LV4代表→你沒有積極po文,沒有到處留言,連每天打卡都沒做到,那你要如何理解「每天都會上PM逛逛」的人所感受到的無奈?所以這不是我拿LV壓你啊!因為你明顯就是無知,無知就應該謙卑虛心請教,為何會囂張成那樣呢?

C.請韭菜評委大人自己去看看小日光的文章寫了什麼,她寫了「一直都有私訊官方」,得到的就是罐頭留言,從來沒有改善。你該不會是真的以為「只有我」才會對官方不滿吧?其它人的留言及文章你自己都沒在看,只看我的嗎?


2.對我而言,我並沒有再乎「粉絲數」,因為退退追追很正常,即使我文中提到的狀況「真的是」石頭哥又退又追,我也無所謂,我又不會掉積分!!再者我要怎麼去逼別人「不可以又退又追」? 只是在小日光那裡的討論,蝸蝸給了一個檢查的方式,實測之後發現原來我看到「又退又追」的現象根本就是【系統問題】。

A. 我這麼善良有內涵的人,如果是薯友的問題,怎麼可能指名道姓講。

B.就是因為我發現是系統問題,所以才要寫這個文,我之前就講過了,PM系統問題,我通通都要當成「新的知識」跟大家分享。是分享知識哦!!有發現新大陸為何不拿出來跟大家分享咧?


3. 即使「又追又退」+「不去問」,那又干你何事?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啊?

A.像承熙大大這樣「不指名道姓」的說出自己的看法,這個我能理解。我不能理解的是二度跑到別人家裡指揮別人應該怎麼做的韭菜。

B.我文章就有提到,也許有些人比較玻璃心,無法承受真相,所以選擇不問罷了。


4.了解什麼叫「節目效果」嗎?我根本不想解釋這一點,你自己去培養你的【幽默感】,好嗎?重點是,你是誰啊?如果你是石頭哥,我還會道歉,是我用字遣詞沒有拿捏好分寸,問題是,啊你,你是誰啊?


5.我小劇場是礙到了誰啊!要寫文章不都得要靠內心波瀾壯闊的小劇場才能激發創意嗎?

以上就知道了,我原本要寫的文章是很長的,並且要把PM這一年來的狀況都列出來,畢竟我也快一年了,寫個「氣勢磅礡」的紀念文也不錯。只是因為我最近太忙了,加上早上icloud一直連不上,我所有草稿都在上面,我連每日讀經都沒辦法。


我還是相信「護衛隊」的行為是出於自己本身的無知,而非【由官方指派】的行為,因為如果那是官方指派的,嘿丟嘸港囉~~~要了解當初是如何宣傳的?有不少人選擇PM是因為在FB被祖,如果PM也是這樣的風格,那就有得討論了。

思來想去,我必須寫這一篇,不得已必須指名道姓。因為我怕有什麼誤解,我怕他是愛上我了,才會追我追得這麼勤,事實上這一個禮拜有不少對PM有意見的文章,他就看不看,他的留言也不具攻擊性,他的行為完全就像幼稚園愛掀女同學裙子的小男生啊!


提醒一點,我欣賞的是邏輯好的人,遇到邏輯不好的,我會發瘋,【像現在一樣】。本來,要沈澱那麼久,是因為要著眼在「行為」,而不是「某二人」,畢竟是打算同步在馬特市及方格子發表的,那裡的讀者並不知道前因後果,所以必須要著眼於「行為」的討論。我都想好了,即使循文章去查看留言就會知道是哪二位護衛隊,我寫的文章也還是要把名字和頭像「碼」起來。哎...........



↓↓↓以下順便附幾張「素材」:

圖片來源:每日頭條


🍀2023/4/5原發佈在其它平台,於2023/10/31遭到不合理對待後,決定將文章遷移至此。

🍀為預防看得灰剎撒,特製作此系列目錄文→初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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