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銀行業務、未善盡應盡之義務時該如何自保?

如標題、照理說銀行業務應是接受到銀行充分教育訓練後才能對外招攬業務,卻可能當下為求業績、本應善盡告知之責任,卻向當事人選擇隱瞞某些事項未詳細告知;或遇到蒲隆共業務、資淺不熟當事人的申請資格背景,在申請件遭到婉拒後又於銀行間相互介紹、持續調閱申請人聯徵信用報告,造成申請人權益受損時,申請人要如何應變?


如圖一這位當事人遇到的問題,可清楚瞭解到該銀行業務未善盡該告知之義務,甚至已經有欺瞞事實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看到這貸款業務的論述:





158,276/7年=22610元

22610元/1,000,000=0.02261=2.26%


一、台新這貸款業務除未對於利率部份詳細告知。以銀行一段式指數型利率來說,在貸款期間內、借款利率組成包括:【銀行固定加碼利率+ i 值(*指標利率)=借款利率


*註:指標利率 i 值:每家銀行調整指標利率的時間和頻率都不同,但通常於每月或每季調整一次,調整的頻率和時間都會公佈在各家銀行的網站上。


二、一段式指數型貸款利息特點,會隨著還本金金額逐漸提升、隨本金衍生的利息金額則降低,並非每期都用借款原本金額100萬計算


三、另外、一段式指數型貸款利率在於『只要 i 值出現變動』,之後月付金都會隨變動而略有增減;所以還款期間內的月付金也都不會是相同金額


所以很清楚的、台新銀行這位業務為求業績,刻意隱瞞、未善盡一位銀行專員應該盡到的義務,將事實與利率數據詳細告知當事人,已明顯失職


我們還看到這銀行業務跟當事人說『今天最後一天,不然徵信資料會被收回,主管特許最多給我2.26%,但是要綁約18期,而且今天中午前一定要簽約』;諸如這些都是銀行業務的『話術』,包括主管逼迫、爭取給小惠、押時間要求回覆等。申請人須冷靜思考慎思明辨,勿一昧被銀行業務牽著鼻子走,到最後發現自己權益還受損


以上述個案論、我會建議當事人應直接向『金管會、台新銀行總行或客服』進行申訴,將這行員揪出究責、避免再發生類似個案勿枉勿縱。


而另一個個案、則是因為聯徵多查影響到個人權益;這些多查原因除了他自己上網爬文看到似乎有幾家銀行『比較好過件』後去送申請,但被銀行婉拒後又經由『行員互相介紹』演變成三個月內聯徵多達10家新業務查詢,最終只能等三個月後讓查詢消失後重新申請。





通常申請信用貸款、不是看別人網友辦下來感覺似乎不難,之後自己跟著辦卻可能因為『資格背景條件』不同遭到婉拒;須先充分瞭解自身情況、詳細諮詢評估過件可能性,以及可以獲得的貸款利率與額度,最後再決定是否送申請。而申請件若不幸遭到銀行婉拒、也不用慌張,應更審慎尋求有經驗專業者的諮詢;別單方面只聽信銀行業務說詞,透過相互介紹送件就一定可獲得銀行貸款。


畢竟貸款申請會被銀行婉拒定有原因,而這原因、也非常有可能是別家銀行重視的;相互介紹送件若業務本身經驗不足、未經過審慎評估,也經常會出現聯徵多查的結果。


0985-666-807/Line:jerry.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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