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別跟山過不去》─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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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跟山過不去》其實說的是別跟「自己」過不去。山,一直都在,從幾百萬年前持續到現在,而我們,只是過客;人生的過客,把自己放到大尺度、大歷史的脈絡裡頭,便會覺得正在困擾者我們的煩惱;年齡上、體能上、時間上的限制,似乎都沒那麼「急迫」與「必要」。


    由勞勃瑞福(Charles Robert Redford, Jr.)飾演的主角比爾•布萊森,年輕的時候常在世界各地旅行,是位旅遊作家。當他晚年定居美國之後,隨者身體不再那麼行動自如、參加了一些朋友的喪禮,意識到自己似乎只能順從老天安排慢慢的老去。某天在散步的時候發現自己住屋處附近有條健行小徑,於是萌生了想要挑戰3500公里的「阿帕拉契山徑」,來認識自己的家鄉─美國。


    我認為這部電影不是單純的想表達不服老或者勇於挑戰夢想等鼓勵人只要堅持就成功的故事。而是─「分享」的故事。一開始男主角想要一個人去挑戰阿帕拉契山徑,但是因為老婆大人不放心他一個人,所以開出一個條件─必須有人陪伴他去健行。所以原本一個人的健行,變成了兩個人一起健行。這結果將導致原本以人與自然產生的「反思性」關係,轉變為人與人產生的「故事性」關係,這中間多了一種「不確定性」,就因為這種不確定性,讓一個人的健行,有了無限的發展可能。其中對比片中一位獨自健行的女孩,他說他之所以獨自健行是因為,他覺得其他人都很無聊、不有趣,他認為他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並不會感到無聊與無趣,所以他情願獨自來健行。


    先撇開有些人喜歡獨處有些人喜歡團體行動。一個人健行有一個人的好處,例如:行動比較自由、想停就停想走就走、能夠盡情放聲的唱歌、學習獨立自主等等,但是對於生命的體驗、感知的成長,相較於有另一個能夠接受傾聽與訴說的分享對像,是有限的、或者說少了「故事性」。我覺得分享是人一種很特殊的經驗與感知,我們可能走過同樣的風景確有不同的體驗與感受。而分享,我認為能夠讓我們在不可被訴說的風景中多了一分可被訴說的故事。相較於我用語言描述風景如何的壯麗動人、多麼巍峨高大,我認為讓這件事能夠成為值得「被訴說」的一件事,不是事實本身,而是過程中帶點不確定性、意外的什麼事情,讓這件事成為有趣的、具有故事性的、想要和他人分享的經驗。正是在兩個生命彼此碰撞的同時,我們才多多少少看見平常所看不見、或者忽略的幸福。跳開原先的視角,看清囿於所見的煩惱、壓力、困難等,只是跟自己過不去而已。


    其實山沒有什麼魔力,之所以讓人感覺有心靈得到潔淨、死而後已之類的效果,我想是因為我們現在的生活太繁忙、太規律、太沒有自己的時間,所以當我們走向自然的時候,當我們擁抱很久都沒有過的夜晚,我們擁有一整天「自己的」時間時,才感覺到我們是自由的,我們有能力選擇我們想要過的生活,這是我認為登山健行有趣且必要的所在;對生命能有多一點反思與體認。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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