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商店的品項越來越多,只要是合作廠商能提供的總是應有盡有,商品品項已經到達數千樣之譜。
殊不知這也無疑將小店暴露於風險之中。
只能怪小店光顧著上架商品,沒有好好的思考每樣商品所受到的規範,完全是疏忽大意了。
這一切都得從一封政府公文說起。
公文內容明確指出網路商店並沒有販售醫療用品的資格,應將商品立即下架,並於某日到政府單位說明,屆時將依違規情節加以處罰。
剛收到的當下不免覺得時運不濟,怨天尤人。
稍作鎮定後,就立即清查所有品項,期待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爾後就誠惶誠恐的致電公文上的承辦人員,經過一番口頭說明,承辦人員仍舊要我如期前往指定地點。
經過幾日的法規研究,驚覺此事可大可小,罰則上最重可處數百至數萬倍商品的售價金額,著實讓人寢食難安,食不知味。
不過也打定主意,誠實為上策,必定將商品的前因後果如實相告,絕不隱匿。
是日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前往約定地點。
一見到承辦人員,她立刻準備了書面表單,要我填寫上游廠商及銷售紀錄等資料。
填寫完後,也依書面資料口頭詢問了一些相關問題,就讓我離去。
我實在按耐不住的問了有關罰則的部分,她只是要我回去等候公文送達。
臨走前,又說小店只是初犯,並且積極配合且態度良好,無須過分擔心。
又過了幾個禮拜,裁決出來了,果真如承辦人員的判斷,完全沒有任何處罰,實在感謝裁決的公正嚴明。
要不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有了這個當頭棒喝的提醒,之後小店在商品方面再也沒有任何誤觸法規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