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4|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數字, 身體知覺, 與理性

身體感覺可以感受到物質實體, 感受它的長寬高, 感受他的上面, 下面, 左與右. 每一個物質實體雖然再微小, 也都具備這些特徵. 而數字1 只是單純的數字, 他不是身體感覺感受得到的. 在1的基礎上, 乘以一個倍數, 可以得到一個任意大的數字, 這超過了物質實體的感覺能力.


這種從1開始進行倍數的擴張, 是一種共識性的永恆的法則, 我們稱其為一種秩序 order, 我們從何處獲得1的這種信念呢?


至少不是從感知器官中獲得的, 因為我們只能用來感受物質實體. 而這種數字, 是從物質實體抽象出來的一種能力.


奧古斯丁認為這種能力是上帝給予的. 是在我們感知到物質實體之前就已經存在在我們體內的. 因為我們可以獲得一個無限大的數字, 而這種無法計數的物質實體, 我們是無法用身體的感知器官進行感知的, 那只有一種可能, 他來源於我們的理性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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