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0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人生:約法三章

    劉邦進關中時,與百姓約定,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是我一直服膺的原則!

    所以我從不勸人原諒,因為我不知道當事人被傷害的有多深!只要報復的結局是自己可以接受的,那就去做吧!

    一位我同年的女士,她一直無法原諒她的父母,因為在她要讀高中時,她的父母不給錢,她只好白天工作,晚上去讀夜補校。而她的父母卻一而再的挖空她的儲蓄,讓她弟弟去唸那種流氓高中。她自己開了一家店以後,父母幾乎是每天去店裡亂,只因為她弟弟又到處負債了!

    她的故事真的可以寫成一本苦兒流浪記了!有時她的事業碰到挫折時,我反而會笑著跟她說,幸好還沒成功,否則妳弟弟又可以換新房子了!

    碰到道德與親情的綁架勒索時,順應自己的內心吧!要給就開心的給!否則一切都只不過是浮雲!我相信因果,就如同我相信一定有十殿閻王的審判!但是果是不是大於因了?有人說下輩子對方會還,不是告訴我可以跳出六道輪迥嗎?那來下輩子!倘若還要再來一世,誰願意再遇見這群爛人呢?

    有人說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不文明,但是被苛責的應該不是我吧!對方文明了,我會不文明嗎?只要求被害者放下,這世界只會越來越血腥,愈來愈沈淪!

    狗就要綁上鍊子,瘋狗就應該冬令進補!這樣你的人生才會平靜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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