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式自動步槍(英語:Type 56 assault rifle),又稱1956年式衝鋒槍,簡稱56式衝鋒槍或56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引進仿製的AK突擊步槍,於1956年定型生產,故名。該槍發射7.62×39公釐蘇聯口徑中間型威力步槍子彈。56式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款量產型的自動步槍,但很多外國媒體都直接以「AK-47」相稱。
56式自動步槍量產後,因中國戰術指導思想保守及換裝63式自動步槍失敗,一直擔火力支援角色,直到中越戰爭還僅由班長及副班長配有。 從1980年代起,56式逐步被81式自動步槍所取代,漸漸退出了一線部隊。
口徑:7.62mm 全槍長:1102毫米(帶刺刀) 空槍重:4.3千克(不裝彈) 槍管長:414毫米 膛線:4條,右旋 彈匣容彈量:30發 射速:600發/分 槍口初速:710~730 米/每秒 有效射程:400米 工作原理:不可調長行程導氣活塞式自動原理+槍機迴轉式閉鎖 彈種:7.62×39mm 56式步槍彈 射擊精度:出廠標準R50不大於6cm,即12.4MOA。
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蘇聯的幫助下建立起自己的軍工業。特別是赫魯雪夫上台之初,為爭取中國支援,改變了史達林時代只提供舊武器的方式,對華提供了蘇軍現役裝備和生產技術。 在當時接受大量蘇聯援助的情況下,武器的研製也是從全面引進的基礎上開始起步。各項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甚至樣品和全部零配件都是直接從蘇聯引進。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從蘇聯引進AK作為新的制式步槍,以替換老舊的莫辛-納干系列手動步槍和PPSh-41衝鋒槍。與此同時,相關技術資料也被提供給黑龍江北安的626兵工廠。解放軍初期採用的AK型號為早期的第一型(1947年原型)和第二型(1951年改進型),其特點是機匣和厚鋼板衝壓彈匣的重量較重,而中國士兵身材較蘇聯士兵矮小,因此使用此兩種型號較為吃力,且第一型採用的衝壓機匣合格率較低、槍管處無刺刀座而無法拼刺,且第二型所採用的6Kh1刺刀重量較重且安裝後容易鬆動。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使解放軍未作出在中國國內投產此兩種型號的決定;1956年後蘇聯又提供了最新的第三型(1954年改進型),其較輕的重量和較高的可靠性獲得了解放軍的認可。最終在蘇聯方面的授權許可下,中國方面以AK第三型定型56式自動步槍,並於當年年底開始在626廠量產。與56式自動步槍同一年定型的還有仿製SKS的56式半自動步槍和仿製RPD的56式輕機槍,是為56式槍族。
自1950年代後期開始,AK、SKS、RPD及其本土生產型號56式槍族大量裝備中國人民解放軍,取代原本服役的莫辛-納干系列步槍、日本三八式步槍和美國M1903春田步槍成為制式步兵武器。由於在裝備AK及生產仿製品56式時,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術思想受蘇軍早期戰術思想的影響較大(在蘇軍中,AK最初被定位為充當「衝鋒槍」的作用,而半自動的SKS才是配發給大多數士兵的步槍。直到SKS的設計師謝爾蓋·加夫里洛維奇·西蒙諾夫主動提出應全軍裝備AK、把SKS除役,SKS才於1956年停產,並逐步由增產的AK第三型替換),此槍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被稱作「衝鋒槍」,且定位也設定為班組火力支援用武器,用於提供近距離壓制火力,因此56式最初稱為1956年式衝鋒槍,簡稱「56衝」,後來才改稱為「自動步槍」。與蘇軍1950年代之初的配備相同,當時解放軍一個步兵班的配備為:2把AK/56式自動步槍、2挺RPD/56式班用機槍、7把SKS/56式半自動步槍。
因軍費有限且蘇聯供應的原版AK亦數量有限,解放軍重點部隊在1959年至1962年才首先完成換裝AK/56式,包括赴邊界參加1962年中印邊境戰爭的部隊。在中印邊境戰爭後,這種思想開始轉變,並發展出63式自動步槍,但63式步槍於生產製作時出現嚴重缺陷,至1970年代後期被撤裝。 越南戰爭時的北越軍隊和越共遊擊隊就曾大量使用56式。 中印邊境戰爭後的十幾年間,解放軍一直沿用蘇軍早期的做法,在步兵部隊中一直讓正副班長配備AK或56式衝鋒槍(自動步槍),普通戰士配備SKS/56式半自動步槍。但在1979年中越戰爭卻證明,戰鬥員在熱帶叢林地帶發現敵人大多在50公尺之內,此時最好的辦法是以自動槍發射彈雨掃射,射速慢的半自動步槍反應不靈。經過南疆作戰的新實踐,解放軍步兵才統一改換自動步槍,此後的步槍發展也確定了小口徑、高射速的方向。
在中國大陸,56式從1980年代起逐步被81式、95式及03式等較新型的步槍所取代,漸漸退出了一線部隊,但至今仍有部分武警及民兵部隊還有裝備。此外,在一些私人軍訓院校也可以看到56式的蹤影。 除了裝備中國軍警外,被稱為「中國AK」的56式也大量出口到其它國家。據指,中國生產的AK步槍數量比起蘇聯製的要多。在很多第三世界國家,56式均以價錢便宜而廣受歡迎,大量裝備在軍隊及警察等部隊。同時亦因AK系列本身不受專利保護的原因而被許多國家隨意地仿製和出口,當中由中國生產的56式及其衍生型佔有一席之地,從而惡化了武器氾濫的問題,這些槍械也因此成為許多叛軍、恐怖組織和犯罪集團的得力武器,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在冷戰期間,56式被大量出口到多個國家的正規部隊(如中蘇交惡前的蒙古人民軍和古巴革命武裝力量[僅限早期型]及阿富汗政府軍、敘利亞政府軍等)和叛亂勢力(如聯合索馬利亞大會)。這些步槍及其他由東方集團生產的AK步槍被廣泛地用於發生在東南亞、中東和非洲等地的武裝衝突。從越戰期間至1978年中越關係惡化前,中國就曾將56式(部分命名為M22)和其早期從蘇聯獲得的原版AK一併大量供應北越軍隊和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以及越南統一後的越南人民軍。由于越戰期間蘇聯對美國奉行緩和政策,因此對待援越問題始終持消極態度,從而參戰的美軍發現,56式比起蘇製原版AK更加普遍(許多原版AK亦來自中國方面而非蘇聯),這些步槍也曾被美軍士兵及特種部隊成員繳獲使用。越南方面亦將獲得的56式和原版AK提供給東南亞其他國家共產黨武裝(如緬甸人民軍、泰共人民軍和菲律賓新人民軍等)和親共武裝(如克欽獨立軍)作為軍援,因此緬甸和泰國等國也從這些組織手中繳獲大量56式和AK,這些繳獲武器目前被裝備於一些部隊,包括其國內的其他叛軍及犯罪集團(如坤沙蒙泰軍)等準軍事組織亦有繳獲並裝備。在中越戰爭期間,參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越南人民軍雙方主要使用的也是56式自動步槍,僅有少數蘇制原版AK。目前越南的大部份56式和其他系列AK步槍即將被IWI Galil ACE所取代。
兩伊戰爭期間,當時剛成立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從中國購買大量武器,56式因而成為該國軍隊在該場戰爭的主要武器之一。同時,與伊朗敵對的伊拉克薩達姆·海珊政權也少量購買了56式(但當時的伊拉克軍隊主要使用來自蘇聯和其他東方集團成員的武器),因此出現交戰雙方都有使用56式的局面。 在1979年阿富汗戰爭期間,中國、巴基斯坦和美國曾向反抗蘇軍的聖戰者供應大量武器,當中包括56式自動步槍。這些武器後來被各個勢力用於阿富汗內戰,當中塔利班在掌權後以56式為他們的制式步槍。在2001年阿富汗戰爭,塔利班政權被推翻後,新成立的阿富汗國民軍和阿富汗國家警察也大量裝備56式和其他國家生產的AK步槍。 1980年代中期,斯里蘭卡開始以56-2式來取代他們的L1A1半自動步槍和HK G3自動步槍。目前56-2式為該國軍隊和警察的主力制式步槍。 冷戰結束後,56式仍然被普遍地在世界各地的武裝衝突中使用。在克羅埃西亞獨立戰爭和南斯拉夫戰爭期間,該槍曾被克羅埃西亞武裝部隊所使用。在90年代後期,科索沃解放軍也成為了56式的一大使用者,當中有不少步槍是由曾經接受中國援助的阿爾巴尼亞政府提供。 56式並有在其他國家仿製及使用,目前已知孟加拉獲中國授權生產56-2式,並裝備於海軍。此外,56式亦有被阿爾巴尼亞和伊朗等國家仿製。 在英美等西方國家,56式及其衍生型被廣泛地用於電影拍攝,並用作充當相對罕見的蘇聯或俄羅斯製AK步槍。它們有時還會被改裝至看起來與其他AK衍生型相似的外觀。此外,56式的半自動版本在美國大部份州份都可讓平民合法購買。但自1994年的「聯邦突擊武器禁令」通過後,美國政府已全面禁止平民及國內的槍械供應商進口中國製武器。若不把非法走私的武器包含在內,現在於美國境內的中國製民用AK絕大部份都是1994年前進口的產物。美國海軍三棲特戰隊的軍火庫內亦存放了一些56-2式,主要供訓練之用。
1955年4月,黑龍江北安的626兵工廠從蘇聯方收到了相關資料,由趙瑞之擔任AK-47突擊步槍仿製任務的總工程師。1956年末,AK-47突擊步槍、SKS半自動步槍和RPD輕機槍先後在中國仿製成功。它們分別被命名為1956年式衝鋒槍、1956年式半自動步槍以及1956年式班用輕機槍。最初的56式衝鋒槍即是AK-47第三型的中國組裝品,一切零件均來自蘇聯伊熱夫斯克原廠,銑削機匣和半包式準星護翼等特徵十分明顯,甚至標尺和保險位置的選射銘文依然使用俄文字母「П"、 "АВ"、 "ОД"字樣,僅在機匣左側前端刻有漢字「五六式」字樣和626廠廠標及出廠編號,因此若不特意檢視機匣左側前端,則完全無法分辨出該槍究竟是蘇制原版AK-47第三型還是56式;後為便於中國士兵可以直接明了槍枝的擊發模式,將保險位置的選射銘文從俄文改為漢字「連」和「單」(有些出口版本則以漢語拼音字母縮寫「L「和「D」取代了原本的俄文或漢字)。另有少數個別槍枝的後背帶掛點被從機匣左側後方移至槍托底部後方(參考第一型的後背帶掛點),除此之外仍無其他改動。刺刀亦為自AK-47第三型起開始採用的6KH2刺刀(同樣適用於第二型且更為牢固),仿製型號稱為56式可卸式劍形刺刀(俗稱「56扁刺」),而非後期常見的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此刀刀身為磷化處理,不反光,硬度高,刃口比原先解放軍繳獲日軍或美軍的老式刺刀更為鋒利。無需拼刺時可以卸下做為匕首使用,但需要拼刺時則安裝過程較為繁瑣。此款早期型56式衝鋒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被稱作「不走樣學蘇聯的56沖」,在其他國家則被稱為"中國產AK-47"。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56式衝鋒槍的生產由單純組裝進口的原廠AK-47零件(在此期間蘇聯方面仍繼續向解放軍供應原版AK-47第三型以加快換裝速度)實現了全套生產線國產化,但在原材料方面仍依賴於蘇聯提供的原廠鋼材和木材,因此這段期間所生產的56式衝鋒槍的產品質量最高。儘管獲得了時年AK槍族的全套圖紙和加工設備,但此時中國方面僅以56式的名義在本土生產了AK-47第三型原始型號即固定槍托版本,而並未同時仿製適合機械化部隊和傘兵使用的向下摺疊金屬槍托版本的AK-47S,因此機械化部隊和空降部隊仍然依賴於蘇聯方面供應原版AK-47S。最終解放軍於1959年至1960年初基本完成AK-47/56式的全面換裝工作,二者一併在解放軍中服役至1990年代為止。隨著產能的提高,56式和先前獲得的AK-47一併被大量用於對外軍援(如越南、古巴和蒙古人民共和國等)。
由於20世紀60年代中蘇分裂,因此中國從未獲得生產採用衝壓機匣的新型AKM步槍的生產許可。隨著先前蘇聯提供的原廠零件和鋼材等庫存即將消耗完畢,中國方面被迫尋找新的自行生產56式的方式。擔任AK-47仿製任務的總工程師趙瑞之在1964至1967年擔任援建阿爾巴尼亞國防工程55專案專家組組長,期間接觸了尚未退出華約的阿爾巴尼亞人民軍裝備的AKM,回國後便進行把56式衝鋒槍的機匣改為衝壓生產的攻關研究,並在槍口前採用後期型AKM的斜切式槍口帽以防止槍口跳動嚴重。1969年,626兵工廠將還在試製中未成熟的衝壓機匣56式衝鋒槍迅速投產,並在動員生產中招聘了非熟練工人,導致導軌脫焊等後果,使該批產品成為「打不響,打不連,打不准」的「三不產品」,並全部遭到部隊退貨。直到1971年左右解決了薄鋼板點焊的可靠性問題之後,56式的衝壓機匣技術才逐漸成熟。自此之後生產的56式機匣前段三個鉚釘的相對位置與AKM明顯不同,且大多改為全包護弓式準星,部分產品亦在槍管前端採用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這三大特點逐漸成為人們對56式的刻板印象,導致之前與AK-47第三型完全相同的早期型56式逐漸被遺忘,因此早期型56式在不特意檢視機匣左側前端的情況下常常被誤認為是蘇制原版AK-47第三型(如越南人民軍使用的所謂AK-47第三型大多為56式早期型,同時亦大量裝備質量較差的56式後期型,是為56式最大的外國使用者。其使用的少量原版AK-47亦大多為中國方面與56式一併供應的早期從蘇聯獲得的產品)。
20世紀60年代中蘇分裂後,蘇聯方面停止向中國人民解放軍機械化部隊和空降部隊供應採用向下摺疊金屬槍托的AKS突擊步槍。中國方面決定儘快開展仿製工作以繼續供應同型槍枝給上述單位。1963年,626廠開始仿製AKS,命名為56-1式7.62mm衝鋒槍,與AKS的結構性能基本一致。在1960年代後期接觸了阿爾巴尼亞人民軍裝備的AKMS後,衝壓機匣技術和防止槍口跳動嚴重的斜切式槍口帽亦被應用在該槍之上,從而使該槍外形更接近AKMS,但隨後生產的產品取消了刺刀座。該槍亦繼承了AKS/AKMS摺疊槍托容易鬆動而導致的射擊密集度(特別是點射時)不佳、不便持握和拼刺等原生缺點。
在56式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制式武器的時代,步槍在工廠生產時需接受較嚴格的品質監控,以確保槍械的性能和可靠性達到軍用武器的水平。在該槍的最初的生產階段,所有零件從蘇聯原裝進口,中方廠商僅負責組裝;後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完全實現國產化,但原材料方面仍依靠蘇方供應鋼材和木材等。由於採用了蘇聯提供的鋼材和零件,因此在這個時期生產的56式質量一般較高。而從中蘇分裂至1960年代末期之後,隨著先前蘇聯提供的原廠配件和原材料消耗完畢,中國國內開始根據阿爾巴尼亞方面提供的AKM步槍自行生產採用衝壓機匣的56式。此時正值文化大革命的高峰期,製作工藝開始逐漸滑入低水準,完全不如先前的仿製水平,故在60年代末到現在生產的中國AK在價格和品質上相比起先前採用蘇聯原廠零配件的批次大幅下降。根據解放軍老兵的使用經驗,蘇制原版AK(包括零件合格率最低的早期第一型)和採用蘇聯提供的鋼材和零件所生產的早期批次的56式(與第三型完全相同的「不走樣學蘇聯的56沖」)幾乎不會生鏽,而1960年代末之後生產的56式則經常需要除鏽,這是由於隨著中蘇交惡失去蘇聯原版配件供應後所生產的56式的槍管和導氣管並沒有鍍鉻,故與蘇製原版AK和早期56式相比更容易生銹。1990年代末期,中國開始逐步換裝95式自動步槍,取代了56式及其衍生型作為制式步槍的地位。在近年,購買一枝全新的56-2式僅需100美元,而其他型號的AK步槍的最低價格為400美元。這是考慮到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所追求的是廉價的成本,而非以品質為主要考慮條件。據指,這些中國AK的槍管壽命只有數百發,各零件的公差也不一致,甚至不合規格,導致同款武器之間的零件無法互換,長期射擊後零件還會鬆脫或損壞,精度也比起其他國家生產的AK步槍要低。由於早期與AK第三型完全相同的56式的世存數量早已低於質量較差的後期版本,故低質量的名聲一直伴隨著56式。 由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半自動民用型亦因其性價比而受到部份民間使用者的歡迎。然而在發生過多宗涉及中國AK的槍擊事件後,美國政府於1993年禁止進口中國的「突擊武器」,並於翌年落實「聯邦突擊武器禁令」,這導致了中國AK失去美國的市場。
(部分內容參考於網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