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個陳腐的標題。
是,我知道。我知道這個標題有太多漫畫用過了。但作為第一篇文章,我不由自主地想建構這樣的句子。三十三年實在是太長了,長到我一度覺得我似乎已經活夠了,開始在盤算該怎麼死去,或者,盤點我可能會有哪些死法。
我曾經幻想過何謂理想的死法。我想著要搭火車去到很遠的地方,去到很深的樹林裡面,坐著,就這樣坐著。但現在回過頭來看,幻想終究是幻想。在十一月仍能有攝氏二十八度以上高溫的現在,恐怕還沒走到森林深處,便會熱倒在路邊。以目前擁腫的身材與逐漸攀升的血糖來推理,或許死於慢性病才是現實的結局。
然後我便意識到,不論如何我都得慢慢死去。死亡變成一個很遙遠的話題,無從談起。於是我開始嘗試回想,我至今是怎麼活的。
我依舊很難記起去年的今天我做了什麼,又或者是上週、昨天。我去了哪裡、說了什麼。我有沒有好好吃飯、好好排泄。人常說時間是一種幻覺,但卻不說怎樣的毒品可以產生這樣的幻覺(但不管他嗑了什麼,我都不要)。彷彿我的生命其實只有七天,每七天就會重置一次記憶,既不記得,也想不起來。倘若不是身邊的人不停地嘗試重新填補過去,或許一切都會淪為虛構。
偏偏我又是一個很不喜歡照相的人,就很難有什麼輔助回憶的東西。以前的我總是主張我們得活在當下,而不是鏡頭裡。隨著時間過去,我才發覺那其實是一種備份記憶的手段。就好比友人S能看著相簿中的相片,細數那個場景的故事,回憶那時的感情;就好比家母以前有一本記載他孩子的相冊,自從丟了以後,他便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就好比我現在想不起以前的事情。所以我留了一本,是朋友們一起去九份時的照片。
現在的我依然不喜歡被拍(我想主因還是因為水腫的外型),但我逐漸地,更能意識到時間的流動。我開始想著,或許我能用寫的,那與相片很像,也是一種思考的拓印。所以我註冊了,期許自己至少能每天寫一點點,寫過去的事情。
所以致一九九一年的你,請告訴我,這段時間你過得怎樣?